典刑已可候

出自:宋代·饶节《润屋轩诗》

拼音:[diǎn][xíng][yǐ][kě,kè][hòu]

平仄:仄平仄仄仄

层崖如立壁,秀润初欲溜。
下有癯道人,异时妙基构。
为山不为屋,岂待吉日戊。
轩成玉满家,不减朱门富。
松篁既崔错,云雾亦臻凑。
霜威入松骨,古滑咽泉窦。
谷风卷檐回,浩荡金石奏。
骚骚乌夜啼,鼎鼎雉朝雊。
时于藤萝中,便捷一猿透。
客来坐胡床,纸帐卷轻皱。
儿童敬杖屦,文史当俎豆。
微薰出小鼎,长瓶上虚甃。
此乐师有馀,何为尚奔走。
记我识师初,昂昂野鹤瘦。
风姿入清古,气象脱凡陋。
我游山海间,未获一角兽。
如师能几何,不落馀子后。
师如佳少年,气出万夫右。
平生千钧弩,要以一手彀。
虽未须眉苍,典刑已可候
汲深非短绠,善舞属长袖。
愿君浚其源,故道或可复。
功成归此轩,趺坐了昏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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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典刑】1.常刑。 2.见"典型"。 3.掌管刑法。 4.正法。 5.指受刑法。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典】

典【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掌建邦之三典。《疏》常經卽是法式。

《周語》召公曰:瞽獻典。《註》典,樂典也。

典守,猶主也。《周禮·春官》典同。《又》典瑞。《戰國策》我典主東地。《註》典猶職典也。

姓。《魏志》有典韋。

《集韻》《韻會》《正韻》徒典切,音殄。《正韻》堅潤貌。《周禮·冬官考工記》是故輈欲頎典。《註》頎讀爲懇。典,堅韌貌。《韻會》一曰車轅束。

【刑】

㓝【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

【已】

已【寅集中】【己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羊己切《集韻》《韻會》《正韻》養里切,音以。《玉篇》止也,畢也,訖也。《廣韻》成也。《集韻》卒事之辭。《易·損卦》已事遄往。

《玉篇》退也。《廣韻》去也,棄也。《書·堯典》試可乃已。《論語》三已之。

太也。《廣韻》已,甚也。《孟子》仲尼不爲已甚者。《註》不欲爲已甚,太過也。

《廣韻》過事語辭。《史記·灌夫傳》已然諾。《註》索隱曰:謂已許諾,必使副其前言也。

《類篇》語已也。《增韻》語終辭。《前漢·梅福傳》亦無及已。

踰時曰已而。《史記·高帝紀》已而有娠。

與以通。《荀子·非相篇》人之所以爲人者,何已也。曰:以其有辨也。《前漢·張良傳》殷事以畢。

《廣韻》《集韻》羊吏切,音異。義同。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候】

候【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胡遘切《集韻》下遘切,音後。訪也。

伺望也。《前漢·張禹傳》上臨候禹。

《釋名》候,護也,可護諸事也。

候人,道路迎送賔客之官。《詩·曹風》彼候人兮,何戈與祋。

斥候。《孫奕示兒編》斥候謂檢行險阻,伺候盜賊。俗作堠。

氣候,證候。

叶後五切,音祐。《楊泉蠶賦》爰求柔桑,切若細縷。起止得時,燥溼是候。《說文》有無候。互見前侯字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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