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guān][nú][kě,kè][gěi,jǐ][qián][zhì][cí]
平仄:平平仄仄平仄平
暮市芦兮龙江,旦载归兮入治事。
妇织席兮力养,悬诸梁兮磁瓦器。
吏也廉若此,风示尔多士。
士果当以吏为师,官奴可给前致辞。
事母何预他人事,浣衣者妇哺者,儿此语可勒孝子祠。
【官奴】1.没入官府的奴隶。 2.指官妓。 3.晋王献之的小字。相传其父王羲之曾手书《乐毅论》一篇,付与他学习书法,篇末题有"书付官奴"字样。事见《宣和书谱》卷十六。一说官奴为右军之女小字,而非献之。见世彩堂本《柳河东集》卷四二所附刘禹锡《酬柳柳州家鸡之赠》诗注。后人或以为注误。唐刘禹锡《酬柳柳州家鸡之赠》诗:"日日临池弄小雏,还思写《论》付官奴。"宋黄庭坚《谢景文惠浩然所作廷珪墨》诗:"吾不能手抄五车书,亦不能写《论》付官奴。"清姚鼐《题二王帖》诗之二:"写付官奴《论》一通,千秋俯首有涪翁。"后以"官奴"借指字帖。
【致辞】1.亦作"致词"。 2.指用文字或语言向人表达思想感情。 3.犹致语。 4.现指在举行会议或某种仪式时请具有一定身份的人讲话。
【官】
官【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觀。《說文》吏事君也。《玉篇》宦也。《論語·撰考》黃帝受地形,象天文,以制官。《周禮·天官疏》上古以雲鳥紀官,六官之號見於唐虞,堯育重黎之後,羲氏和氏之子,使掌舊職天地之官。其時官名,蓋曰稷曰司徒,是天官稷也,地官司徒也。
又分命仲叔,使掌四時之官,春爲秩宗,夏爲司馬,秋爲士,冬爲共工。共工,冬官也。合稷與司徒,是六官之名見也。夏之官百有二十,公卿大夫元士,具列其數,殷之官二百四十,至周三百六十而大備,故曰設官分職,以爲民極。
又《增韻》職也,使也,公也。《書·咸有一德》任官惟賢材。《禮·王制》論定然後官之。
又《周禮·春官·大宗伯》六命賜官。《註》謂自置其臣屬,治家邑也。
又朝廷治事處曰官。《禮·玉藻》在官不俟屨。《註》趨君命也。《前漢·賈誼傳》學者所學之官也。
又事也。《禮·樂記》禮樂明備,天地官矣。《疏》官猶事也,謂各得其事也。
又身有五官。《孟子》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又》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
又姓。
又複姓。三氏,晉王官氏,魯亓官氏,楚上官氏。
又與管通,宋元邊徼所司曰掌管,今爲土司長官。
又叶古元切,音涓。《崔駰·大理箴》嗟兹大理,愼於爾官。賞不可不思,斷不可不虔。《說文》从宀从㠯。㠯猶衆也,與師同意。
【奴】
奴【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㚢《廣韻》乃都切《集韻》《韻會》《正韻》農都切,音孥。《說文》奴婢,古之罪人。《周禮·秋官·司厲》男子入于罪隸,女子入于舂藳。凡有爵者,與七十者,未齔者,皆不爲奴。《前漢·衞靑傳》人奴之生,得無笞罵足矣,安望封侯乎。
又地名。雍奴,漢縣,屬漁陽郡。建武二年,封恂爲雍奴侯。見《後漢書》。
又澤名。四面有水曰雍,不流曰奴。見《水經注》。
又姓。廬奴之後。見《統譜》。
又念奴,官妓名。《元稹·連昌宮詞》力士傳呼覓念奴。
又梵言䭾索迦,華言奴。
又飛奴,鴿也。張九齡家養羣鴿,每與親知書信,繫鴿尾上,依所敎投之。
又燭奴,燭檠也。申王以檀木刻童子執畫燭,名曰燭奴。見《天寶遺事》。
又酪奴,與茗爲奴。齊王肅品題食物,惟酪不中與茗爲奴,見《洛陽伽藍記》。
又木奴,柑橘號。《杜甫詩》方同楚客憐鄕樹,不學荆州利木奴。見《玉堂閑話》。
又竹奴,靑奴,世所稱竹夫人,所以憩臂休膝者,見《黃庭堅集》。
又錫奴,溫足缾也。荔枝奴,龍眼也。狸奴,獺也。見《玉堂閑話》。
又《類篇》奴故切,音砮。亦賤稱也。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又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又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又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又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又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又《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又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给】
給【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正韻》居立切《集韻》《韻會》訖立切,音急。《說文》相足也。《玉篇》供也,備也。《左傳·僖十三年》敢不共給。《前漢·禮樂志》日不暇給。《註》給,足也。
又《集韻》極業切,音劫。敏言也。《禮·仲尼燕居》恭而不中禮謂之給。《註》謂㨗給。《論語》禦人以口給。《何晏註》佞人口辭㨗給。
又《集韻》於業切。義同。
又《集韻》轄夾切,音洽。歲在未曰汁給。通作洽。
【前】
前【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歬音錢。《增韻》前,後之對。
又進也。《廣韻》先也。
又《禮·檀弓》我未之前聞也。《註》猶故也。
又《儀禮·特牲》祝前主人降。《註》前猶導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子淺切,湔上聲。《說文》齊斷也。俗作剪。
又《正韻》淺黑色。《周禮·春官·巾車》木路前樊,鵠纓。《註》前,讀爲緇翦之翦。淺黑也。
又《韻補》叶慈鄰切,淨平聲。《劉向·九歎》陸魁堆以蔽視兮,雲冥冥而暗前。山峻高以無垠兮,遂曾閎而廹身。
【致】
致【未集下】【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陟利切,音躓。《說文》送詣也。《春秋·成九年》夏,季孫行父如宋致女。《註》女嫁三月,又使大夫隨加聘問,謂之致女。《禮·曲禮》獻田宅者操書致。《註》詳書其多寡之數,致之于人也。
又招致也。《楊升庵外集》致有取意。《易·繫辭》備物致用。《疏》謂備天下之物,招致天下所用。《周禮·地官·遂人》凡治野,以下劑致甿。《註》致,猶會也。民雖受上田中田下田,及會之。以下劑爲率。
又納也。《禮·曲禮》大夫七十而致事。《註》致其所掌之事於君,而告老。《疏》不云置,而云致者,置是廢絕,致是與人,明朝廷必有賢代己也。
又傳致也。《詩·小雅》工祝致告。《箋》祝於是致孝孫之意,告尸以利成。
又極也。《書·盤庚》凡爾衆,其惟致告。《傳》致我誠,告汝衆。《禮·禮器》有放而不致也。《疏》致,極也。
又《禮·樂記》致樂以治心。《註》致,猶㴱審也。
又委也。《易·困卦》君子以致命遂志。《論語》事君能致其身。《朱註》致,猶委也。
又誠也。《老子·道德經》其致之。《註》致,誠也。
又挑戰曰致師。《左傳·宣十二年》楚許伯御樂伯,攝叔爲右,以致晉師。《疏》致師,致其必戰之志。
又態也。《水經注》茂竹便媚,致可翫也。《六帖》崔遠風致整峻。《王縉詩》自然成高致。
又至也。《周禮·春官·大卜》掌三夢之灋。一曰致夢。《疏》訓致爲至,夢之所至也。
又制也。《管子·白心篇》以致爲儀。《註》致者,所以節制其事,故爲儀。
又《易·繫辭》一致而百慮。《疏》所致雖一,慮必有百,言慮雖百種,必歸於一致也。
又就也。《老子·道德經》故致數車無車。《註》致,就也。言人就車數之,爲輻,爲輪,爲轂,爲衡,爲轝,無有各爲車者。
又《詩·大雅》是致是附。《傳》致,致其社稷羣神。《疏》致者,運轉之詞。
又密也。《禮·禮器》德產之致也精微。《註》致,致密也。《前漢·嚴延年傳》文致不可得反。《註》言其文案整齊。
又與緻通。《禮·月令》孟冬,命工師效功,陳祭器,按度程,必功致爲上。《註》謂功力密緻也。緻至同。
【辞】
辞【未集下】【舌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正韻》詳兹切,音詞。俗辭字。《佩觿集》曰:辭亂从舌,其蕪累有如此者,然循用旣久,今亦不廢。《正字通》俗辭字。《佩觿集》辭、亂从舌,其蕪累有如此者。乱。(辭)〔古文〕音詞。辭說也。《易·乾卦》修辭立其誠。《書·畢命》辭尚體要。
又《說文》訟辭也。《周禮·秋官·小司》明淸于單辭,罔不中聽獄之兩辭。《疏》單辭謂一人獨言也,兩辭謂兩人競理也。
又與辤同。《正韻》卻不受也。《書·大禹謨》稽首固辭。《中庸》爵祿可辭也。
又謝也。《前漢·韓王信傳》溫顏遜辭。
又別去也。《楚辭·九歌》入不言兮出不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