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物有定分

出自:宋代·王迈《水口上舟呈同行傅月山苌》

拼音:[fán][wù][yǒu,yòu][dìng][fēn,fèn]

平仄:平仄仄仄平

溯流上嵩江,江阔流益峻。
时方良月初,打头恶风信。
老翁把柂立,首叫尾必应。
大男前运篙,风激水还喷。
小男上拽纤,石行跲复奋。
后退辄丈寻,前跻不尺寸。
偪仄一堵中,危坐易慵困。
冷雨去复来,前山邈难认。
江天暮渐低,好风来一瞬。
帆饱去如飞,两程疑可并。
举杯嘱月山,凡物有定分
壮年登王官,转盼更五闰。
星沙罹闵艰,日毂转颠顿。
方头忤时流,失脚落陷阱。
巧宦疾以驰,笑我拙而钝。
如登今日舟,易退难于进。
自知平生事,百欠无一剩。
饥寒驱出山,歌笑破群闷。
独有不自欺,心可与天印。
人为固多端,天定或能胜。
愿如晚来风,先逆后乃顺。
得酒且酌斟,升沉付天运。
有穷必有通,无喜亦无愠。

查看原文

注释

【凡物】1.犹万物。 2.犹凡人,普通人。
【定分】1.确定名分。 2.固定的名分。 3.宿命论谓人事均由命运前定,人力难以改变,称为"定分"。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凡】

凡【子集下】【几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符咸切,音帆。《說文》最括也。《玉篇》非一也。《廣韻》常也,皆也。《正韻》大槪也。

《前漢·揚雄傳》請略舉凡。《註》師古曰:凡,大指也。《杜預·左傳序》發凡以言例。

《玉篇》計數也。《前漢·石奮傳》凡號奮爲萬石君。《註》師古曰:凡,最計也。總合其一門,計五人爲二千石,故號萬石君。

最凡,諸凡之最目也。《周禮·天官·司會註》書謂簿書,契其最凡也。《小宰疏》凡要亦是簿書,如今印契,其凡目所最處印之。

輕微之稱。《廣韻》凡,輕也。《孟子》待文王而後興者,凡民也。

國名。在濬州。《春秋·隱七年》天王使凡伯來聘。《左傳·僖二十四年》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姓。《韻會》周公凡伯之後。

叶符筠切。《崔駟達旨》高樹靡隂,獨木不林。隨時之宜,道貴從凡。《註》凡,常也。

【物】

物【巳集下】【牛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文弗切《集韻》《韻會》《正韻》文拂切,音勿。《說文》萬物也。牛爲大物。天地之數,起於牽牛,故从牛。勿聲。《玉篇》凡生天地之閒,皆謂物也。《易·乾卦》品物流形。

《无妄》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周禮·天官·大宰》九貢,九曰物貢。《註》物貢,雜物,魚鹽橘柚。

《玉篇》事也。《易·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疏》物,事也。《禮·哀公問》敢問何謂成身,孔子對曰:不過乎物。《註》物,猶事也。《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鄕三物敎萬民,而賔興之。

《詩·小雅》比物四驪。《傳》物,毛物也。《又》三十維物,爾牲則具。《周禮·春官·雞人》掌共雞牲,辨其物。《註》謂毛色也。

《夏官·校人》凡軍事,物馬而頒之。《疏》物卽是色。《楚語》毛以示物。

《周禮·地官·卝人》若以時取之,則物其地,圖而授之。《註》物地,占其形色,知鹹淡也。草人,以物地相其宜而爲之種。《左傳·昭三十二年》物土方。《註》物,相也,相取土之方面。

《玉篇》類也。《左傳·桓六年》丁卯,子同生。公曰:是其生也,與吾同物。《註》物,類也。謂同日。

《周禮·天官·酒正》辨三酒之物。《疏》物者,財也。以三酒所成有時,故豫給財,令作之也。

《周禮·地官·司門》幾出入不物者。《註》不物,衣服視占不與衆同,及所操物不如品式者。

《周語》神之見也,不過其物。《註》物,物數也。

《廣韻》旗名。《周禮·春官·司常》雜帛爲物。

叶去聲。《唐韻正》符沸反。《揚子·太玄經》人人物物,各由厥彙。《阮籍·東平賦》及至分之國邑,樹之表物,四時儀其象,隂陽暢其氣。

叶微律切。《班固·東都賦》指顧倏忽,獲車己實。樂不極盤,殺不盡物。

叶微月切。《蘇軾·四達齋銘》孰如此閒,空洞無物。戸牖盍開,廓焉四達。達,陀悅切。

【有】

有【辰集上】【月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

《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

《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

《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叶演女切。《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

【定】

定【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㱏《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徒徑切,庭去聲。《說文》安也。《增韻》靜也,正也,凝也,決也。《易·說卦》天地定位。《書·堯典》以閏月定四時成歲。《禹貢》震澤底定。

《禮·王制》論進士之賢者,以告於王,而定其論。《註》謂各署其所長也。

止也。《書·洛誥》公定,予往已。《註》成王欲周公止洛,自歸往宗周也。

《儀禮·鄕飮酒禮》羹定。《註》定猶熟也。《疏》熟卽止,故以定言之。

《諡法》純行不差,安民法古,曰定。

州名。漢中山郡,唐改定州,以安定天下爲名。

丘名。《爾雅·釋丘》左澤曰定。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丁定切,音訂。營室星也。《詩·鄘風》定之方中,作于楚宮。《註》定星昏而正中,於是時可以營制宮室,故謂之營室。孫炎曰:定,正也。一曰定謂之耨。

《詩·周南》麟之定。《註》定,額也。

《禮·禮器》羹定詔於堂。《註》羹,肉湆。定,熟肉。

《爾雅·釋器》斪斸謂之定。《郭註》鋤屬也。

叶唐丁切,音庭。《詩·小雅》亂靡有定。叶下寧成。

《韻會》古通正。亦作奠。引周禮瞽矇世奠繫,奠讀爲定,謂帝繫,諸侯世本之屬。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相关诗句
猜您喜欢
关于夏天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