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孰】
孰【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殊六切《集韻》《韻會》《正韻》神六切,,隸作孰。生之反也。《禮·禮運》腥其俎,孰其殽。《特牲饋食禮》註,祭祀自孰始。
又歲稔也。《禮·樂記》德盛而敎尊,五穀時孰。《前漢·食貨志》大孰則上糴三而舍一,中孰則糴一,使民食足。互見火部熟字註。
又《爾雅·釋訓》孰,誰也。《楚辭·天問》圓則九重,孰營度之。《莊子·天運篇》孰主張是,孰維綱是。《史記·藺相如傳》公之視廉將軍,孰與秦王。
又《正韻》何也。《論語》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又《正字通》審也。《漢武策賢良制》其孰之復之。○按《說文》生孰字本但作孰,後人加火,以別生熟之熟,而孰但爲誰孰字矣。
【辨】
辨【酉集下】【辛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集韻》《韻會》皮莧切《正韻》備莧切,音辯。《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乾卦》問以辨之。《禮·學記》離經辨志。《註》辨,謂考問得其定也。《周禮·天官》弊羣吏之治,六曰廉辨。《註》辨,謂辨然于事分明,無有疑惑也。
又《韻會》牀䏶足笫閒也。《易·剝卦》剝牀以辨。《疏》牀足之上,牀身之下,分辨處也。《程傳》牀之幹也。
又變也。《楚辭·九辨註》辨者,變也。謂道德以變說君也。
又井地之數也。《禮·王制·註》京陵之地,九夫爲辨,九辨而當一井。
又姓。
又《集韻》見切,音徧。與徧通。帀也。《史記·禮書》萬民和喜,瑞應辨至。《註》同徧。
又《廣韻》苻蹇切《集韻》《韻會》平免切《正韻》婢免切,辯上聲。義同。
又《集韻》邦免切,鞭上聲。義同。
又與貶通。《禮·玉藻》立容辨降,不傾側柔媚也。
又《廣韻》普麪切《集韻》《正韻》匹見切,音片。革中斷也。《爾雅·釋器》革中絕謂之辨,革中辨謂之韏。《註》革中斷之名辨,復中分其辨名韏。《集韻》作㸤。
【枭】
梟【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古堯切《集韻》《韻會》堅堯切,音驍。《說文》不孝鳥也。《詩·大雅》爲梟爲鴟。《陸璣疏》自關而西,爲梟爲流離。其子適長大,還食其母。故張奐云:鶹鷅食母。
又其肉甚美,可爲羹臛。《北戸錄》古人尚鴞羹,意欲滅其族,非以爲美也。
又縣首木上曰梟首。《前漢·高帝紀》梟故塞王欣頭櫟陽巿。
又健也。《前漢·高帝紀》北貉燕人來致梟騎助漢。
又山巓曰梟。《管子·地員篇》其山之梟,多桔符楡。其山之末,有箭與苑。
又雄也。《淮南子·原道訓》湫漻寂寞,爲天下梟。
又梟瞯,深目貌。《王褒·四子講德論》燋齒梟瞯,文身裸袒之國,靡不奔走貢獻。
又梟盧,樗蒱采名。幺爲梟,六爲盧。晉謝艾曰:梟,邀也。六博得邀者勝。《楚辭》成梟而牟呼五白。梟二爲珉采,牟,勝也。勝梟必五白。
又《本草別錄》桃終冬不落者爲梟桃。
又姓。《姓譜》隋煬帝誅楊元感,改其姓爲梟氏。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鸾】
鸞【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30画部外筆画:19画
《廣韻》落官切《集韻》《韻會》盧丸切《正韻》盧官切,音鑾。神鳥也,赤神之精,鳳凰之佐,雞身赤毛,色備五采,鳴中五音,出女牀山。《山海經》女牀山有鳥,狀如翟而五彩文,名曰鸞。見則天下安寧。
又《洽聞記》蔡衡曰:多赤色者鳳,多靑色者鸞。《李賀詩》銅鏡立靑鸞。
又鸞鈴。《詩·小雅》和鸞雝雝。《毛傳》在軾曰和,在鑣曰鸞。《左傳·桓二年》鍚鸞和鈴,昭其聲也。《杜註》鍚在馬額,鸞在鑣,和在衡,鈴在旂,動皆有聲。《埤雅》鸞鳥,雌曰和,雄曰鸞。禮云:在輿則聞鸞和之聲,蓋取諸此。古時鸞輿順動,此鳥飛集車上,雄鳴於前,雌應於後。
又鸞刀。《詩·小雅》執其鸞刀。《毛傳》刀有鸞者,言割中節也。《疏》鸞鈴之刀,鸞卽鈴也。刀環有鈴,其聲中節。
又作鑾。《古今注》玉輅衡上金雀,若朱鳥也。口銜鈴,鈴謂之鑾。或謂朱鳥鑾也。鸞口銜鈴,故謂之鑾。
又鸞鳥,縣名。《後漢·郡國志》屬武威郡,卽今涼州昌松縣北。
又叶閭員切,音連。《陸璣羅敷歌》赴曲迅驚鴻,蹈節如集鸞,綺態隨緣變,沈姿無乏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