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第【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特計切《集韻》《韻會》《正韻》大計切,音弟。次第也。《左傳·哀十六年》子西曰:楚國第我死,令尹、司馬非勝而誰。《註》用士之次第。
又但也。《史記·陳丞相世家》陛下第出僞遊雲夢。《註》第,且也,但也。
又第宅。《前漢·高帝紀》爲列侯者賜大第。《註》孟康曰:有甲乙次第,故曰第也。《司馬相如·喻巴蜀檄》位爲通侯,居列東第。
又複姓。《後漢·第五倫傳》齊諸田徙園陵者多,故以次第爲氏,有第五、第八等氏。
又同弟。《說文》第本作弟,韋束之次第也。今爲兄弟字。
又《集韻》一曰順也。
又《韻會》舊註作苐,非。苐,草也。
【惭】
慚【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集韻》慙,或書作慚。
【葵】
葵【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渠追切《集韻》《韻會》渠惟切《正韻》渠爲切,。《爾雅翼》天有十日,葵與之終始,故葵从癸。《左傳·成十七年》,鮑莊子之知不如葵,葵猶能衛其足。杜預註葵傾葉向日,以蔽其根。
又《周禮·冬官·玉人》大圭長三尺,杼上,終葵首,天子服之。《註》終葵,椎也。爲椎于其杼上,明無所屈也。
又地名。《晉語》吾命之以負葵之田七十萬。
又姓。《通志·氏族略》終葵氏。《註》《左傳》商人七族有終葵氏。《正字通》宋葵方直,明葵玉。
又與揆通。《爾雅·釋詁》葵,揆也。《詩·小雅》天子葵之。《大雅》則莫我敢葵。
又與鄈通。《正韻》鄈丘,地名,《春秋》作葵丘。《玉篇》亦作,《說文》葵本字。
【卫】
衛【申集下】【行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正字通》俗衞字。
【足】
足【酉集中】【足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疋音哫。《說文》人之足也。在下,从止口。《註》徐鍇曰:口象股脛之形。《釋名》足,續也,言續脛也。《易·說卦》震爲足。《疏》足能動用,故爲足也。《禮·玉藻》足容重。《註》舉欲遲也。
又《廣韻》滿也,止也。《書·仲虺之誥》矧予之德,言足聽聞。《詩·小雅》旣霑旣足。《禮·學記》學然後知不足。《老子·道德經》知足不辱。
又不可曰不我足。《吳語》天若棄吳,必許吾成而不吾足也。
又草名。《爾雅·釋草》虃,百足。《註》音纖。
又姓。《戰國策》足强。《註》韓人。
又《廣韻》子句切《集韻》遵遇切《韻會》子遇切《正韻》將豫切,音沮。《論語》巧言令色足恭。《疏》足,成也。謂巧言令德以成其恭,取媚于人也。《朱傳》過也。《揚子·法言》足言足容,德之藻矣。
又《管子·五行篇》春辟勿時,苗足本。《註》足,猶擁也。
又《廣韻》添物也。《類篇》益也。《前漢·五行志》不待臣音,復讇而足。
又《韻補》叶子悉切。《易林》欲飛無翼,鼎重折足。失其福利,包羞爲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