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祇】
祇【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巨支切《集韻》《韻會》翹移切《正韻》渠宜切,音岐。同示,地神。《說文》地祇,提出萬物者也。
又安也。《詩·小雅》壹者之來,俾我祇也。《註》壹者之來見我,我則知之,是使我心安也。
又大也。《易·復卦》不遠復無祇悔。《韓康伯云》祇,大也。旣能速復,是無大悔。
又《廣韻》《集韻》《韻會》章移切《正韻》旨而切,以爲音支。今杜詩韓詩或書作秖,从禾从氏,而俗讀曰質者,非也。《玉篇》秖,竹尸切。《廣韻》秖,丁尼切。皆註曰:穀始熟也。
又通作圻。《左傳·昭十二年》是以獲沒於祇宮。《馬融云》圻內游觀之宮。
【擅】
擅【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時戰切,音繕。《說文》專也。《禮·冠義》尊重事,而不敢擅重。事《史記·范睢傳》擅國之謂王。
又《增韻》据也。《戰國策》趙攻中山,取扶柳,五年以擅呼沱。《註》擅言固有之。
【文】
文【卯集下】【文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無分切,音紋。《說文》錯畫也。《玉篇》文章也。《釋名》文者,會集衆綵,以成錦繡。合集衆字,以成辭義,如文繡然也。《易·繫辭》物相雜,故曰文。《周禮·天官·典絲》供其絲纊組文之物。《註》畫繪之事,靑與赤謂之文。《禮·樂記》五色成文而不亂。
又《尚書序》古者伏犧氏之王天下也,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由是文籍生焉。《疏》文,文字也。《說文》序》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卽謂之字。《古今通論》倉頡造書,形立謂之文,聲具謂之字。
又《易·乾卦文言疏》文謂文飾。
又《易·坤卦》文在中也。《疏》通達文理。《史記·禮書》貴本之謂文,親用之謂理。兩者合而成文,以歸太一,是謂太隆。
又《書·堯典》欽明文思安安。《疏》發舉則有文謀。
又《禮·禮器》先王之立禮也,有本有文。忠信,禮之本也。義理,禮之文也。《史記·樂書》禮自外作,故文。《註》文猶動,禮肅人貌。貌在外,故云動。
又《禮·樂記》禮減而進,以進爲文。樂盈而反,以反爲文。《註》文,猶美也,善也。
又《左傳·僖二十三年》吾不如衰之文也。《註》有文辭也。
又《前漢·酷吏傳》司馬安之文法。《註》以文法傷害人也。《又》按其獄皆文致不可得反。《註》言其文案整密也。
又姓。《前漢·循吏傳》文翁,廬江舒人也。
又《史記·諡法》經緯天地曰文,道德博聞曰文,勤學好問曰文,慈惠愛民曰文,愍民惠禮曰文,錫民爵位曰文。
又獸名。《山海經》放臯之山有獸焉,其狀如蜂,岐尾,反舌,善呼,曰文文。
又《集韻》文運切,音問。《論語》小人之過也,必文。《朱傳》文,飾之也,去聲。
又眉貧切,音珉。飾也。《禮·玉藻》大夫以魚須文竹,劉昌宗讀。
又《韻補》叶微勻切。《崔駰·達旨》摛以皇質,雕以唐文。六合怡怡,比屋爲仁。《張衡·西京賦》都邑游俠,張趙之倫。齊志無忌,擬跡田文。
又叶無沿切。《蔡洪棊賦》畫路表界,白質朱文。典直有正,方而不圓。
【场】
場【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直良切《集韻》《韻會》《正韻》仲良切,音長。《說文》祭神道也。《師古曰》築土爲壇,除地爲場。
又收禾圃曰場。《詩·豳風》九月築場圃。《周禮·地官》場人掌國之場圃,而樹之果蓏。
又校士曰文場。《班固·答賔戲》婆娑乎術藝之場。《沈佺期詩》累年同畫省,四海接文場。
又戰爭之地曰戰場。李華有弔古戰場文。
又釋氏開堂設戒曰選佛場。《傳燈錄》丹霞將應舉,道遇一禪客,曰:選官何如選佛。霞曰:選佛當往何所。客曰:江西馬大師出世,此選佛場也。
又《集韻》尸羊切,音商。《揚子·方言》蚍蜉犁鼠之場謂之坻場,一曰浮壤。場與埸別。或作㙊畼。俗作塲。
【声】
声【丑集中】【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字彙》同聖平聲。《說文》音也。《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傳》聲謂五聲,宮商角徵羽也。《禮·月令》仲夏之月,止聲色。《註》聲謂樂也。
又凡響曰聲。《張載·正蒙》聲者,形氣相軋而成。兩氣者,谷響雷聲之類。兩形者,桴鼓叩擊之類。形軋氣,羽扇敲矢之類。氣軋形,人聲笙簧之類。皆物感之良能,人習而不察耳。《韻會》韻書平上去入爲四聲。
又聲敎。《書·禹貢》東漸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曁聲敎,訖于四海。《左傳·文六年》樹之風聲。《註》因土地風俗,爲立聲敎之法。
又聲譽。《孟子》故聲聞過情,君子恥之。《註》聲聞,名譽也。
又宣也。《孟子》金聲而玉振之也。《註》聲,宣也。
又《諡法》不生其國曰聲。《註》生于外家。《春秋·經傳集解》繼室以聲子,生隱公。《註》聲,諡也。
又姓。
又《韻補》叶尸羊切,音商。《韓愈·贈張籍詩》嬌兒未絕乳,念之不能忘。忽如在其側,耳若聞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