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
過【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臥切,戈去聲。《玉篇》度也,越也。《正韻》超也。《易·繫辭》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禮·檀弓》過之者,俯而就之。《史記·贾生傳》自以爲過之,今不及也。
又過失也。《書·大禹謨》宥過無大。《註》過者,不識而誤犯也。《前漢·文帝紀》俱去細過,偕歸大道。
又罪愆也。《周禮·天官·大宰》八柄,八曰誅,以馭其過。
又責也。《史記·項羽紀》聞大王有意督過之。
又卦名。易大過,小過。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禾切,音戈。《廣韻》經也。《書·禹貢》東過洛汭,北過洚水。
又過所也。《釋名》過所至關津以示也。或曰傳轉也,轉移所在,識以爲信。
又國名。《左傳·襄四年》處澆于過。《註》過,國名。東萊掖縣有過鄕。
又㵎名。《詩·大雅》溯其過㵎。
又姓。《後漢·劉陶傳》過晏之徒。《註》過,姓,過國之後。《正韻》經過之過,平聲。超過、過失之過,去聲。
【江】
江【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古雙切,音杠。水名。《風俗通·山澤篇》江者,貢也。出珍物,可貢獻也。《釋名》江,共也。小江流入其中,所公共也。《說文》水出蜀湔氏徼外岷山,入海。《書·禹貢》岷山導江。《家語》夫江始於岷山,其源可以濫觴。及其至江津也,不舫舟,不避風雨,不可以涉。
又《書·禹貢》三江旣入。《韋昭國語註》吳松江,錢塘江,浦陽江。《郭璞·山海經註》岷山,大江水所出。崍山,南江水所出。崌山,北江水所出。南江,北江,皆東流注於大江。《庾闡·揚都賦註》松江,東北行七十里得三江口,東北入海爲婁江,東南入海爲東江,幷松江爲三。《前漢·地理志註》三江,謂北江、中江、南江。
又九江,在荆州。《書·禹貢》九江孔殷。《正義》江以南,水無大小,俗人皆呼爲江。
又州名。春秋時爲吳楚地,秦爲九江郡,晉爲潯陽郡,卽古江州。《地理通釋》漢九江郡,本在江北,而今所謂江州者,實武昌郡之柴桑縣。後以江北之潯陽幷柴桑而立郡,又自江北徙治江南,以故江南得有潯陽之名。後又因潯陽而攺爲江州,實非古江州地也。
又姓。本伯益之後,爵封于江,後以國爲氏。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天潢旁江星。江星動,人涉水。
又帝江,神鳥。出天山,識歌舞。見《山海經》。
又《韻補》叶古紅切,音公。《楚辭·九章》將運舟而下浮兮,上洞庭而下江。去終古之所居兮,今逍遙而來東。今滇語呼江爲公。
又名江魚爲公魚。
【誓】
誓【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時制切,音逝。《說文》約束也。《六書統》从言从折。以言折其罪也。《爾雅·釋言》謹也。《註》所以約勤謹戒衆。《疏》謹,敕也。集將士而戒之曰誓。《釋名》制也,以拘制之也。《正韻》約信也。《書·大禹謨》禹乃會羣后,誓于師。《傳》誓,戒也。軍旅曰誓。《左傳·閔二年》誓軍旅。《註》宣號令也。《禮·曲禮》約信曰誓。《疏》用言辭共相約束,以爲信也。
又《文王世子》曲藝皆誓之。《註》戒謹也。
又《玉篇》命也。《周禮·春官·典命》凡諸侯之適子,誓于天子攝其君。《註》誓,猶命也。言誓者,明天子旣命之爲嗣,樹子不易也。
又禮,將祭而號令齊百官,亦謂之誓。《周禮·天官·大宰》祀五帝則掌百官之誓戒。《註》誓戒,要之以,重失禮也。
又男女私約亦曰誓。《詩·國風》信誓旦旦。
又《尚書》有甘誓、湯誓、泰誓、牧誓、費誓、秦誓,皆篇名。《傳》書有六體,誓其一也。
又人名。《史記·秦始皇紀》高誓,古仙人名。
又《集韻》以制切,音曳。相約以言也。
又食列切,音舌。義同。
【流】
流【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㳅《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力求切,音留。《說文》水行也。《爾雅·釋言》流,覃也。《疏》謂水之流,必相延及。《詩·大雅》如川之流。
又《爾雅·釋詁》流,擇也,求也。《詩·周南》左右流之。
又下也。《詩·豳風》七月流火。
又流漫無節制也。《禮·樂記》樂勝則流。
又《書·禹貢》二百里流。《禮·王制》千里之外曰采,曰流。
又放也。《書·舜典》流宥五。
又視不端諦曰流。《左傳·成六年》鄭伯視流而行速。
又走也。《戰國策》楚襄王流淹于城陽。《註》謂走而自匿。
又《周禮·冬官·玉人註》鼻勺曰流,凡流皆爲龍口。
又《前漢·食貨志》朱提銀重八兩爲一流。
又《前漢·藝文志》儒家流,道家流,隂陽家流,法家流,墨家流,縱橫家流,雜家流,農家流,小說家流,各有所從出,分九家。
又流布也。《易·謙卦》地道變盈而流謙。
又流轉也。《禮·仲尼燕居》周流無不徧。
又《張協·七命》傾罍一朝,流湎千日。《註》齊顏色,均衆寡謂之流。
又長流,官名。《顏之推·家訓》名治獄參軍爲長流。
又黃流,酒名。《詩·大雅》黃流在中。
又雙流,縣名。《廣輿記》屬成都府。
又《韻補》叶如切,音閭。《陸雲詩》樂奏聲哀,言發涕流。唯願君子,德與福俱。
又叶力救切,音溜。《博詩》悠悠建平,皇澤未流。朝選于衆,乃子之授。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