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芃】
芃【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薄紅切《集韻》《韻會》蒲蒙切,音篷。《說文》草盛也。《詩·鄘風》芃芃其麥。《傳》麥芃芃然方盛長。
又《詩·小雅》有芃者狐,率彼幽草。《傳》芃小,獸貌。《註》芃,尾長貌。
又草名。《山海經》成侯之山,其草多芃。
又《唐韻》房戎切《集韻》《韻會》符風切《正韻》符中切,音馮。義同。
又《唐韻古音》讀凡,引《說文》云芃,从艸凡聲。
【三】
三【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弎《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颯平聲。《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又《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又《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又《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又姓。明三成志。
又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又去聲。《韻會》蘇暫切。《論語》三思而後行。
又本作參。《博雅》參,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前漢·與三同。
又《韻補》叶疏簪切,音森。《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尺】
尺【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昌石切,音赤。《說文》十寸也。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十寸爲尺,規矩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識也。周制:寸尺咫尋常仞,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家語》布指知尺,舒肱知尋。《前漢·律歷志》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一黍爲分,十分爲寸,十寸爲尺。《蔡邕·獨斷》夏十寸爲尺,殷九寸爲尺,周八寸爲尺。《周禮·司市》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
又大尺曰施。《管子·地員篇》其施五尺。《註》施音遺,大尺之名。
又《小爾雅》五尺謂之墨。《周語》不過墨丈尋常之閒。《註》五尺爲墨,倍墨爲丈。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其名爲墨,則墨者工師之五尺也。
又《唐輦下歲時記》二月朔日爲中和節,賜大臣戚里尺,謂之裁度民閒。
又法三尺,謂以三尺竹具,非也。
又叶昌約切,音綽。《詩·魯頌》是尋是尺。叶下作若。《韻會》通作赤。
【强】
强【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說文徐註》同强。秦刻石文从口。同強。(強)《唐韻》巨良切《集韻》《韻會》《正韻》渠良切,。
又《爾雅·釋蟲》強蚚。《疏》強,蟲名也。一名蚚,好自摩捋者,蓋蠅類。《又》強醜捋。《註》以脚自摩捋。
又與彊通。《廣韻》剛強也,健也。《禮·曲禮》四十曰強而仕。《疏》強有二義,一則四十不惑,是智慮強。二則氣力強也。《中庸》雖愚必明,雖柔必強。
又《集韻》勝也。《禮·中庸註》南方以舒緩爲強,北方以剛猛爲強。
又《廣韻》暴也。《史記·田延年傳》誅鉏豪強。
又算家以有餘爲強。《古木蘭詩》策勳十二轉,賞賜百千強。
又歲名。《爾雅·釋天》太歲在丁曰強圉。
又姓。《左傳·莊十六年》刖強鉏。《廣韻》後漢有強華奉赤伏符。
又《廣韻》《集韻》《正韻》其兩切,彊上聲。《集韻》勉也。《爾雅·釋詁》勤也。《禮·中庸》或勉強而行之。
又《韻會》矯強。《左傳·莊十九年》鬻拳強諫楚子。《荀子·臣道篇》率羣臣百吏,而相與強君曰橋君。《註》橋音矯。
又勸也。《周禮·地官》正其行,而強之道藝。《註》強,猶勸也。《禮·樂記》強而弗抑則易。《疏》師但勸強其神識,而不抑之令曉,則受者和易。
又姓。《廣韻》《前秦錄》有將軍強求。◎按《後漢》強華,《前秦》強求同姓,《廣韻》分二音,不知何據。
又《集韻》《韻會》《正韻》其亮切,彊去聲。《韻會》木強,不和柔貌。《前漢·周昌傳贊》周昌,木強人也。《註》言其強質如木石然。
又《正韻》自是也,㑃也。《前漢·陸賈傳》乃欲以新造未集之越,屈強於此。《註》屈強,不柔服也。《史記》作屈彊。
又與襁通。《類篇》強,負兒衣。《史記·魯周公世家》成王少在強葆之中。《註》索隱曰:強葆卽襁褓。正義曰:強闊八寸,長八尺,用約小兒於背而負行。(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