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起弹筝余击缶

出自:清代·陈维崧《卖字翁歌为方坦庵先生赋》

拼音:[wēng][qǐ][dàn,tán][zhēng][yú][jī][fǒu]

平仄:平仄平平平平仄

龙眠老子真豪雄,一生破浪乘长风。
行年七十正矍铄,自号城南卖字翁。
雪花打门月在地,破屋槎丫矗三四。
广陵城中醉尉多,老翁自卖床头字。
韭花帖上骨格殊,春蚕锦虿光模糊。
洞庭霜柑三百颗,不数凤尾还官奴。
拦街小儿拍手笑,老翁掉头只长啸。
此翁游戏无不为,忆昔金门大隐时。
大儿扈跸五柞馆,小儿从猎黄山陲。
红墙海户奇毛净,玉粒思秋北风劲。
诏赐从官尽击鲜,羽林年少知名姓。
一朝赭衣出国门,牛车万里探河源。
破讷沙头断行迹,康居城外愁人魂。
吾闻神仙狡狯不可当,此翁亦复非寻常。
作吏但未作仆射,流官讵止流夜郎。
即今七十材力强,子孙满前身乐康。
翁起弹筝余击缶,翁亟向前掩余口。
人生万事难具陈,卖字且换东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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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击缶】1.亦作"击缻"。 2.敲击瓦缶。古人或以缶为乐器﹐用以打拍子。缶﹐瓦盆。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翁】

翁【未集中】【羽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正韻》烏紅切《集韻》《韻會》烏公切,音螉。《說文》頸毛也。《玉篇》鳥頸下毛。《前漢·禮樂志》赤鴈集六紛員,殊翁雜五采文。《註》孟康曰:翁,鴈頸。

《玉篇》飛貌。

《廣雅》翁,父也。《史記·項羽紀》吾翁卽若翁。

《玉篇》老稱。《史記·灌將軍傳》與長孺共一老禿翁。《註》年老頭禿也。

姓。《前漢·貨殖傳》翁伯以脂而傾縣邑。

《集韻》《正韻》。《周禮·天官·酒正註》盎,猶翁也。成而翁翁然,蔥白色,如今酇白矣。《釋文》翁,音嗚動反。一音於勇反。

《韻補》葉烏光切。《道藏歌》霄駢縱橫舞。紫蓋託朱方。風塵有憂哀,隕我白鬢翁。

《玉篇》或作。

【起】

起【酉集中】【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杞。《說文》能立也。《釋名》起,舉也。平舉體也。《禮·曲禮》請業則起,請益則起。《孟子》雞鳴而起。

《書·益稷》元首起哉。《疏》言無廢事業。

《禮·孔子閒居》無聲之樂,氣志旣起。《註》起,猶行也。

《禮·儒行》雖危起居,竟信其志。《註》起居,猶舉事動作也。

《論語》起予者,商也。《疏》起,猶發也。

姓。《廣韻》出《何氏姓苑》。

《韻補》叶口舉切。《易林》明德訖終,虎亂滋起。叶上父。

叶去九切。《徐幹·齊都賦》羽族盛興,毛羣盡起。上蔽雲穹,下被臯藪。

,古文。

【弹】

彈【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音憚。《玉篇》行丸也。《吳越春秋》彈生於古之孝子。孝子不忍見父母爲禽獸所食,故作彈以守之。《李尤·彈銘》昔之造彈,起意弦木。以彈爲矢,合竹爲樸。

彈丸,喻小也。《史記·虞卿傳》此彈丸之地。

鬼彈。《水經注》永昌郡北山水傍,瘴氣特惡,氣中有物,不見其形,其作有聲,中木則折,中人則害,名曰鬼彈。

《廣韻》徒干切《集韻》《韻會》唐干切《正韻》唐闌切,音檀。《廣韻》射也。《集韻》彈丸射也。《左傳·宣二年》晉靈公從臺上彈人,而觀其避丸也。

擊也。《史記·孟嘗君傳》馮驩彈其劒而歌。

《韻會》鼓爪曰彈。《屈原·漁父》新沐者必彈冠。《史記·五帝紀》舜彈五絃之琴。

《廣韻》糾也。《增韻》劾也。《周禮·地官·里宰註》街彈之室。《疏》漢時在街置室,檢彈一里之民。《後漢·史弼傳》州司不敢彈糾。

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句兵欲無彈。《註》句兵,戈戟屬。彈謂掉也。

彈棊。《西京雜記》成帝好蹴踘,羣臣以爲勞。帝曰:可擇似而不勞者奏之。家君作彈棊以獻。

叶徒沿切,音田。《陸機·文賦》抱景者咸叩,懷響者必彈。或因枝以振葉,或沿波以討源。

字。

【筝】

箏【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側莖切《集韻》《韻會》甾莖切。《正韻》甾耕切,音爭。《說文》鼓絃竹身樂也。《通典》箏,秦聲也。《急就篇註》箏,瑟類,本十二絃,今則十三。《風俗通》箏,蒙恬所造。《集韻》秦俗薄惡,有父子爭瑟者,各入其半,當時名爲箏。《釋名》箏,施絃高急,箏箏然也。《傅元·箏賦序》上崇似天,下平似地,中空準六合,柱擬十二月,設之則四象在,鼓之則五音發。《史記·樂書》唐有軋箏。《註》以片竹潤其端,而軋之有聲。

簷前鐵馬曰風箏。風動成音,自諧宮商。《元稹·連昌宮辭》鳥啄風箏碎珠玉。

草名。《爾雅·釋草》傅,橫木。《註》一名結縷,俗謂之鼓箏草。

【余】

余【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居切,音餘。《說文》語之舒也。《爾雅·釋詁》我也。

四月爲余月。

接余,荇菜也。

《前漢·匈奴傳》單于衣繡,褡綺錦袷被各一,比余。《註》比余,髮之飾也。

姓。由余之後。

《集韻》詳於切,音徐。余吾,水名。在朔方。

《集韻》同都切,音徒。史記檮余,匈奴山名。

于遮切,音邪。褒余,蜀地名。一作褒斜。《漢陽厥》褒斜作褒余。

叶演女切,音與。《楚辭·九思》鷃雀列兮讙譁,雊鳴兮聒余。抱昭華兮寶車,欲衒鬻兮莫取。

與餘同。《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註》余同餘。

【击】

擊【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古歷切《集韻》《韻會》吉歷切,音激。《說文》攴也。《徐曰》撲也。《廣韻》打也。《增韻》扣也。《易·蒙卦》擊蒙。《註》擊去童蒙,以發其昧。《史記·叔孫通傳》拔劒擊柱。

《酷吏傳》義縱以鷹擊毛摯爲治。

攻殺也。《楚語》刲羊擊豕。《註》擊,殺也。《前漢·高帝紀》急擊之勿失。

觸也。《莊子·田子方》目擊而道存矣。或作撽。

《集韻》《韻會》《正韻》敵切,音檄。與覡同。男巫也。《荀子·王制篇》知其吉凶妖祥,傴巫跛擊之事也。《註》擊讀爲覡。

《集韻》吉詣切,音訃。人名。春秋晉有屠擊。

【缶】

缶【未集中】【缶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方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俯九切,音否。《說文》瓦器,所以盛酒漿,秦人鼓之以節歌。《爾雅·釋器》盎謂之缶。《註》盆也。《疏》缶是瓦器,可以節樂,如今擊甌,又可以盛水盛酒,卽今之瓦盆也。《急就篇註》缶卽盎也,大腹而斂口。《易·比卦》有孚盈缶。《釋文》鄭云:缶,汲器也。

《坎卦》樽酒簋貳用缶。《註》瓦缶之器。

《離卦》不鼓缶而歌。《前漢·楊惲傳》仰天撫缶。《註》缶,瓦器也。

《小爾雅》二有半謂之藪,藪二有半謂之缶,缶二謂之鍾。《註》缶,四斛也。《魯語》其歲收田一井,出稯禾,秉芻,缶米。《註》缶,庾也。

《前漢·高帝紀》上破布軍於會缶。《註》蘇林曰:音,而轉寫誤爲缶字耳。黥布傳則正作垂字。

《正字通》宥韻,讀若覆,義同。○按諸韻書無去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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