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
翁【未集中】【羽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正韻》烏紅切《集韻》《韻會》烏公切,音螉。《說文》頸毛也。《玉篇》鳥頸下毛。《前漢·禮樂志》赤鴈集六紛員,殊翁雜五采文。《註》孟康曰:翁,鴈頸。
又《玉篇》飛貌。
又《廣雅》翁,父也。《史記·項羽紀》吾翁卽若翁。
又《玉篇》老稱。《史記·灌將軍傳》與長孺共一老禿翁。《註》年老頭禿也。
又姓。《前漢·貨殖傳》翁伯以脂而傾縣邑。
又《集韻》《正韻》。《周禮·天官·酒正註》盎,猶翁也。成而翁翁然,蔥白色,如今酇白矣。《釋文》翁,音嗚動反。一音於勇反。
又《韻補》葉烏光切。《道藏歌》霄駢縱橫舞。紫蓋託朱方。風塵有憂哀,隕我白鬢翁。
又《玉篇》或作。
【起】
起【酉集中】【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杞。《說文》能立也。《釋名》起,舉也。平舉體也。《禮·曲禮》請業則起,請益則起。《孟子》雞鳴而起。
又《書·益稷》元首起哉。《疏》言無廢事業。
又《禮·孔子閒居》無聲之樂,氣志旣起。《註》起,猶行也。
又《禮·儒行》雖危起居,竟信其志。《註》起居,猶舉事動作也。
又《論語》起予者,商也。《疏》起,猶發也。
又姓。《廣韻》出《何氏姓苑》。
又《韻補》叶口舉切。《易林》明德訖終,虎亂滋起。叶上父。
又叶去九切。《徐幹·齊都賦》羽族盛興,毛羣盡起。上蔽雲穹,下被臯藪。
又,古文。
【弹】
彈【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音憚。《玉篇》行丸也。《吳越春秋》彈生於古之孝子。孝子不忍見父母爲禽獸所食,故作彈以守之。《李尤·彈銘》昔之造彈,起意弦木。以彈爲矢,合竹爲樸。
又彈丸,喻小也。《史記·虞卿傳》此彈丸之地。
又鬼彈。《水經注》永昌郡北山水傍,瘴氣特惡,氣中有物,不見其形,其作有聲,中木則折,中人則害,名曰鬼彈。
又《廣韻》徒干切《集韻》《韻會》唐干切《正韻》唐闌切,音檀。《廣韻》射也。《集韻》彈丸射也。《左傳·宣二年》晉靈公從臺上彈人,而觀其避丸也。
又擊也。《史記·孟嘗君傳》馮驩彈其劒而歌。
又《韻會》鼓爪曰彈。《屈原·漁父》新沐者必彈冠。《史記·五帝紀》舜彈五絃之琴。
又《廣韻》糾也。《增韻》劾也。《周禮·地官·里宰註》街彈之室。《疏》漢時在街置室,檢彈一里之民。《後漢·史弼傳》州司不敢彈糾。
又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句兵欲無彈。《註》句兵,戈戟屬。彈謂掉也。
又彈棊。《西京雜記》成帝好蹴踘,羣臣以爲勞。帝曰:可擇似而不勞者奏之。家君作彈棊以獻。
又叶徒沿切,音田。《陸機·文賦》抱景者咸叩,懷響者必彈。或因枝以振葉,或沿波以討源。
又字。
【筝】
箏【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側莖切《集韻》《韻會》甾莖切。《正韻》甾耕切,音爭。《說文》鼓絃竹身樂也。《通典》箏,秦聲也。《急就篇註》箏,瑟類,本十二絃,今則十三。《風俗通》箏,蒙恬所造。《集韻》秦俗薄惡,有父子爭瑟者,各入其半,當時名爲箏。《釋名》箏,施絃高急,箏箏然也。《傅元·箏賦序》上崇似天,下平似地,中空準六合,柱擬十二月,設之則四象在,鼓之則五音發。《史記·樂書》唐有軋箏。《註》以片竹潤其端,而軋之有聲。
又簷前鐵馬曰風箏。風動成音,自諧宮商。《元稹·連昌宮辭》鳥啄風箏碎珠玉。
又草名。《爾雅·釋草》傅,橫木。《註》一名結縷,俗謂之鼓箏草。
【余】
余【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居切,音餘。《說文》語之舒也。《爾雅·釋詁》我也。
又四月爲余月。
又接余,荇菜也。
又《前漢·匈奴傳》單于衣繡,褡綺錦袷被各一,比余。《註》比余,髮之飾也。
又姓。由余之後。
又《集韻》詳於切,音徐。余吾,水名。在朔方。
又《集韻》同都切,音徒。史記檮余,匈奴山名。
又于遮切,音邪。褒余,蜀地名。一作褒斜。《漢陽厥》褒斜作褒余。
又叶演女切,音與。《楚辭·九思》鷃雀列兮讙譁,雊鳴兮聒余。抱昭華兮寶車,欲衒鬻兮莫取。
又與餘同。《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註》余同餘。
【击】
擊【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古歷切《集韻》《韻會》吉歷切,音激。《說文》攴也。《徐曰》撲也。《廣韻》打也。《增韻》扣也。《易·蒙卦》擊蒙。《註》擊去童蒙,以發其昧。《史記·叔孫通傳》拔劒擊柱。
又《酷吏傳》義縱以鷹擊毛摯爲治。
又攻殺也。《楚語》刲羊擊豕。《註》擊,殺也。《前漢·高帝紀》急擊之勿失。
又觸也。《莊子·田子方》目擊而道存矣。或作撽。
又《集韻》《韻會》《正韻》敵切,音檄。與覡同。男巫也。《荀子·王制篇》知其吉凶妖祥,傴巫跛擊之事也。《註》擊讀爲覡。
又《集韻》吉詣切,音訃。人名。春秋晉有屠擊。
【缶】
缶【未集中】【缶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方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俯九切,音否。《說文》瓦器,所以盛酒漿,秦人鼓之以節歌。《爾雅·釋器》盎謂之缶。《註》盆也。《疏》缶是瓦器,可以節樂,如今擊甌,又可以盛水盛酒,卽今之瓦盆也。《急就篇註》缶卽盎也,大腹而斂口。《易·比卦》有孚盈缶。《釋文》鄭云:缶,汲器也。
又《坎卦》樽酒簋貳用缶。《註》瓦缶之器。
又《離卦》不鼓缶而歌。《前漢·楊惲傳》仰天撫缶。《註》缶,瓦器也。
又《小爾雅》二有半謂之藪,藪二有半謂之缶,缶二謂之鍾。《註》缶,四斛也。《魯語》其歲收田一井,出稯禾,秉芻,缶米。《註》缶,庾也。
又《前漢·高帝紀》上破布軍於會缶。《註》蘇林曰:音,而轉寫誤爲缶字耳。黥布傳則正作垂字。
又《正字通》宥韻,讀若覆,義同。○按諸韻書無去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