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社摐金帝受俘

出自:明代·王世贞《即事寄戚将军 其一》

拼音:[tài][shè][chuāng][jīn][dì][shòu][fú]

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岁庚在午旄头灭,太社摐金帝受俘
珍重运筹三相国,坐谈生致五单于。
分茅不杀诸侯礼,互市全胜列郡租。
北阙请缨神自王,穷山卫虎识愁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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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太社】古代天子为群姓祈福﹑报功而设立的祭祀土神﹑谷神的场所。
【摐金】撞击金属乐器。
【受俘】封建社会的一种礼仪。旧时封建统治者战争胜利后,先行献俘礼,把所获俘虏献于宗庙社稷,再行受俘礼,由皇帝接受战俘。也叫"受俘馘"。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太】

太【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集韻》他蓋切,音汰。與大泰、大廟、大學及官名大師、大宰之類。

作泰,如泰卦、泰壇、泰誓、泰春、泰夏、泰秋、泰冬之類。范氏撰《後漢書》父名泰,避家諱,攺从太。毛氏韻增,經史古太字無點,後人加點以別小大之大,非。《字彙》引之,失考。

姓。文王四友太顚之後。見《統譜》。

叶力至切,音利。《歐陽修·祭龍文》宜安爾居,靜以養智。冬雪春雨,其多已太。

《集韻》他達切,音獺。太末,漢縣名。在會稽西南。亦作太。

【社】

社【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常者切,闍上聲。土地神主也。《禮·祭義》建國之神位,右社稷而左宗廟。《詩·小雅》以社以方。《疏》社,五土之神,能生萬物者,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共工氏有子句龍爲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爲社。后土,土官之名,故世人謂社爲后土。杜預曰:在家則主中霤,在野則爲社。《白虎通》人非土不立,封土立社,示有土也。《禮·祭法》王爲羣姓立社曰大社,王自爲立社曰王社,諸侯爲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爲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羣立社曰置社。

《郊特牲》社祭土,而主隂氣也。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也。○按:社爲地祭,但祭有二祭法,大社卽《郊特牲》所云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者,曰方丘,亦曰太折。夏日至,地示之祭,於此行焉,此北郊之社與郊對舉者也。

王社,《載芟》詩序所謂春籍田而祈社稷,《良耜》詩序所謂秋報社稷者,於此行焉,祭土穀之神,而以句龍后稷配,此庫門內右之社,不與郊稱者也。蓋大社以祭率土之地示,王社以祭畿內之土穀,均名爲社,而大小則不同耳。

私社。《前漢·五行志》建昭五年,兗州刺吏浩賞,禁民私所自立社。《臣瓚註》舊制二十五家爲一社,而民或十家五家共爲田社,是私社也。

書社。《史記·孔子世家》楚昭王將以書社地封孔子。《註》二十五家爲里,里各立社。書社者,書其社之人名於籍。

社日。《月令廣義》立春後五戊爲春社,立秋後五戊爲秋社。

後世賓朋會聚曰結社。《事文類聚》遠公結白蓮社,以書招淵明。

謝靈運求入淨社,遠師以心雜止之。

江淮謂母爲社。《淮南子·說山訓》社何愛速死,吾必悲哭社。

複姓。《風俗通》齊昌徙居社南,因以爲氏。《何氏姓苑》有社北氏。

叶他魯切,音土。《前漢·敘傳》布歷燕齊,叔亦相魯。民思其故,或金或社。

【摐】

摐【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楚江切《集韻》《韻會》初江切,音窗。《博雅》撞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摐金鼓吹鳴籟。《韓愈·贈張籍詩》扶几導之言,曲節初摐摐。

撩也。《揚子·太經》喬木維摐,飛鳥過之或降。《註》上撩之木,鳥所不集。

《唐韻》《集韻》七恭切,音樅。義同。

【金】

金【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今。《易·繫辭註》天地之數,五五相配以成金木水火土。《疏》地四與天九相得,合爲金。《書·洪範》五行,四曰金,金曰從革。《傳》金可以攺更。《疏》可銷鑄以爲器也。《又》從革作辛。《傳》金之氣味。《疏》金之在火,別有腥氣,非苦非酸,其味近辛,故云金之氣味。

金有五色。《說文》五色金,黃爲之,長久薶,不生衣。百煉不輕,從革不違,西方之行,生於土。《爾雅·釋器》黃金謂之璗,其美者謂之鏐,白金謂之銀,其美者謂之鐐。《書·禹貢》厥貢惟金三品。《傳》金銀銅也。《前漢·食貨志》金有三等,黃金爲上,白金爲中,赤金爲下。《註》白金,銀也。赤金,丹陽銅也。師古曰:金者五色,黃金、白銀、赤銅、靑鉛、黑鐵。

《公羊傳·隱五年》百金之魚。《註》百金,猶百萬也。古者以金重一斤,若今萬錢矣。《莊子·逍遙遊》不過數金。《註》百金,金方寸,重一斤爲一金。百金,百斤也。《史記·平準書》黃金一斤。《註》索隱曰:如淳云:時以錢爲貨,黃金一斤直萬錢,非也。

臣瓚云:秦以一鎰爲一金,漢以一斤爲一金,是其義也。董彥遠曰:漢一斤金四兩,直二千五百文。《正字通》或曰古十兩爲一斤。兵法:興師一萬,日費千金。燕昭王以千金養士,皆此數也。非若今人以二十四銖爲一金也。

樂有八音,一曰金。《左傳·成十二年》金奏作于下。《疏》金奏,擊鐘以爲奏樂之節。金,謂鐘及鎛也。《周禮·春官·鍾師》掌金奏。

兵也。《禮·中庸》衽金革。《朱註》金戈兵之屬。

《韻會》軍行鉦鐸曰金。《釋名》金鼓。金,禁也,爲進退之禁也。《前漢·李陵傳》聞金聲而止。《註》金,鉦也。一名鐲。

黃色也。《前漢·宣帝紀》金芝九莖,產於函德殿銅池中。《註》金芝,色像金也。《李白·宮中行樂詞》柳色黃金嫩。

堅也。《前漢·司馬相如傳》上金隄。《註》金隄,言水之隄塘,堅如金也。《賈誼·過秦論》金城千里。

官名。《周禮·秋官》職金掌凡金、玉、錫、石、丹靑之戒令。《魏志·王修傳》行司金中郞將。《唐書·百官志》更金部曰司金。《遼史·國語解》隂山採金置冶採鍊,名山金司。《元史·世祖紀》置淮南淘金司。

《前漢·百官公卿表》更名執金吾。《註》金吾,鳥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職主先導,以禦非常,故執此鳥之象,因以名官。《古今注》金吾,棒也。以銅爲之,黃金塗兩末,謂爲金吾御史大夫。司隷校尉,亦得執焉。

《論語·摘輔象》風后受金法。《註》金法,言能決理是非也。

地名。《五音集韻》金州,周爲附庸國,魏於安康縣置東梁州,後周攺爲金州。

《前漢·地理志》金城郡。《註》昭帝始元六年置。應劭曰:初築城得金,故曰金城。臣瓚曰:稱金,取其堅也。《方輿勝覽》楚威王置金陵邑,因其地有王氣,埋金鎮之,故名。

山名。《廣輿記》在鎮江府城西北江中,唐裴頭陀於此開山得金,故名。

《述異記》黃金山,生交讓樹。《又》南金山有師子獸。

臺名。《白帖》燕昭王置千金于臺上,以延天下之士,故謂黃金臺。

花名。《五代史·附錄》湯城淀池多異花。一曰旱金,大如掌。

樹名。《洞冥記》影蛾池北有生金樹。破之皮閒有屑,如金而色靑,亦名靑金樹。

草名。《周禮·春官·鬱人註》鬱金香草,宜以和鬯。

《拾遺記》祖梁國獻蔓金苔。《正字通》百兩金,藥名。

《唐本草》牡丹,亦名百兩金。

古天子號。《帝王世紀》少昊氏以金德王,故號金天氏。

國號。《金史·太祖紀》國有金水,源產金,故號大金。

姓。《五音集韻》古天子,金天氏之後。

漢複姓。金留氏,出《姓苑》。

書名。《前漢·蕭望之傳》金布令甲。《註》金布者,令篇名也。其上有府庫金錢布帛之事,因以名篇令甲者其篇甲乙之次。《唐書·藝文志》海蟾子元英還金篇一卷。《宋史·藝文志》叢金訣一卷。

神名。《前漢·郊祀志》或言益州有金馬碧雞之神。《註》金形似馬,碧形似雞。

闕門名。《前漢·公孫弘傳》待詔金馬門。《註》武帝時更名魯班門爲金馬門。

金精,珠名。見《博雅釋珠》。

鍾名。《拾遺記》帝顓頊有浮金之鍾。

星名。《酉陽雜俎》北斗第三星曰視金。《淸異錄》高麗謂星曰屑金。

金丹。《抱朴子·金丹卷》神人授之金丹仙經。

石名。《淮南子·地形訓》黃澒五百歲生黃金。《註》澒,水銀也。黃金,石名。

去聲。《字彙補》音噤。《荀子·解蔽篇》金口閉舌。

《韻補》叶居良切,音疆。《易林》剛柔相傷,火爛銷金。

【帝】

帝【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諦。《說文》諦也。王天下之號也。《爾雅·釋詁》君也。《白虎通》德合天者稱帝。《書·堯典序》昔在帝堯,聰明文思,光宅天下。《疏》帝者,天之一名,所以名帝。帝者,諦也。言天蕩然無心,忘于物我,公平通遠,舉事審諦,故謂之帝也。五帝道同于此,亦能審諦,故取其名。《呂氏春秋》帝者,天下之所適。王者,天下之所往。《管子·兵法篇》察道者帝,通德者王。《史記·高帝紀》乃卽皇帝位汜水之南。《註》蔡邕曰:上古天子稱皇,其次稱帝。

諡法。《史記·正義》德象天地曰帝。

上帝,天也。《易·鼎卦》聖人亨,以享上帝。《書·舜典》肆類于上帝。

五帝,神名。《周禮·春官·小宗伯》兆五帝于四郊。《註》蒼帝曰靈威仰,赤帝曰赤熛怒,黃帝曰含樞紐,白帝曰白招拒,黑帝曰汁光紀。《家語》季康子問五帝之名。孔子曰:天有五行,金木水火土,分時化育以成萬物。其神謂之五帝。

星名。《史記·天官書》中宮天極星,其一明者,太乙常居也。《註》文耀鉤云:中宮大帝,其精北極星。春秋合誠圖云:紫微大帝室,太乙之精也。正義曰:太乙,天帝之別名也。《又》大角者,天王帝廷。《註》索隱曰:援神契云:大角爲坐候。宋均云:坐,帝坐也。《又》太微三光之廷,其內五星,五帝座。

地名。《左傳·僖三十一年》衞遷于帝丘。《註》帝丘,今東郡濮陽縣,故帝顓頊之墟,故曰帝丘。

【受】

受【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壽。《說文》相付也。《玉篇》得也。《易·旣濟》實受其福。《詩·大雅》受天之祜。

承也。《李適之法觀禪師銘》孰承最上,密受居多。

盛也。《杜甫詩》野航恰受兩三人。

容納也。《論語》君子不可以小知,而可大受也。

《正字通》神呪切,收去聲。《詩·小雅》投畀有北,有北不受。叶下昊。昊,許切。○按受字《韻書》無去聲。

叶音暑。《張衡·誚靑衣賦》晏嬰潔志,不顧景女。乃雋不疑,奉霍不受。《韻會》毛氏曰:从音胡到切,下从丈。

【俘】

俘【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芳無切,音孚。《說文》軍所獲也。《春秋·莊六年》齊人來歸衞俘。三傳皆曰衞寶,杜預曰俘囚,疑經誤。一說俘,取也。與書俘厥寶玉同義。經以所取言之,傳以其物言之,非經誤也。

《左傳·莊三十一年》諸侯不相遺俘。《爾雅疏》囚敵曰俘,伐執之曰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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