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
入【子集下】【入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人執切《集韻》《韻會》日汁切《正韻》日執切,比御而不入。《註》言雖比次婦人之當御者,猶不入寢也。
又《春秋·隱二年》莒人入向。《定六年》於越入吳。《傳》造其國都曰入,弗地曰入。《註》謂勝其國邑,不有其地也。入者,逆而不順,非王命而入人國也。
又《廣韻》納也,得也。
又《增韻》沒也。
又《楞嚴經》六入謂六塵,卽眼入色,耳入聲也。
又《敎坊記》每日常在天子左右爲長入。
【眼】
眼【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顏上聲。《說文》目也。《靈樞經·大惑論》五藏六府之精氣,皆上注于目,爲之精。精之窠爲眼,骨之精爲童子,筋之精爲黑眼,氣之精爲白眼,故童子黑眼法于隂,白眼赤衇法于陽。《釋名》限也。瞳子限限而出也。《易·說卦》巽其於人也,爲多白眼。《史記·孔子世家》眼如望羊。《晉書·阮籍傳》籍能爲靑白眼。《南史·陶弘景傳》仙書云:眼方者壽千歲。弘景末年,一眼有時而方。
又馬有夜眼。《本草綱目》馬夜眼在馬足膝上,有此能夜行。
又果名。《嵆含·草木狀》南方之果,珍異者有龍眼。
又香名。《洪芻香譜》白眼,香黃熟之別名。
又彪眼泉,地名。見《北史·常景傳》。
又姓。見《姓苑》。
又《集韻》《韻會》《正韻》魚懇切,垠上聲。《周禮·冬官考工記·輪人》望其轂欲其眼也。《註》眼出大貌。一曰突出貌。鄭康成讀。
又叶五建切,言去聲。《謝靈運·斤竹㵎詩》企石挹飛泉,攀林摘葉卷。想見山阿人,薜蘿若在眼。
又叶伊甸切,音宴。《蘇轍·雪詩》終勝溪嶂長熏眼,典衣共子成高讌。《說文》本作。
【荆】
荆【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其生成叢而疎爽,故又謂之楚。荆楚之地,因多產此而名也。
又州名。《書·禹貢》荆及衡陽惟荆州。
又山名。《後漢·郡國志》南郡臨沮侯有荆山。《註》卞和抱璞之處。
又姓。《通志·氏族略》燕有荆軻,望出廣陵。
又《韻補》居良切,音姜。《列女傳》屬以州犁,以免咎殃,伯宗遇禍,州犁奔荆。補遺:《正韻》同荊。荊字从幵。
【花】
花【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蘤《唐韻》《集韻》《正韻》呼瓜切,音譁。《正字通》草木之葩也。《歐陽修·花品序》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稱牡丹則直曰花。
又地名。《廣州志》南海縣有花田。
又姓。唐有花驚定。《杜甫詩》成都猛將有花卿。《通志·氏族略》宋有尚書郞花尹。
又《韻補》音訶。《棗據詩》延首觀神州,廻晴盻曲阿。芳林挺修榦,一歲再三花。《說文》本作華。榮也。从艸,象華葉垂敷之形,亏象蔕萼也。《唐韻古音》按花字,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或是後人攺易。唯《後漢書·李諧·述身賦》曰:樹先春而動色,草迎歲而發花。
又云:肆雕章之腴旨,咀文藝之英華。花字與華用。而五經、諸子、楚辭、先秦、兩漢之書,皆古文相傳,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頒之遠近,以爲楷式,如花字之比,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
【晚】
晚【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挽。《說文》莫也。《博雅》後也。《史記·李斯傳》君何見之晚。《前漢·天文志》伏見蚤晚。
【渐】
漸【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慈冉切《集韻》《韻會》疾染切《正韻》秦冉切,上聲。水名。《說文》水出丹陽黟南蠻中,東入海。
又漸次也,進也,稍也,事之端先覩之始也。《易·漸卦正義》漸者,不速之名。凡物有變移,徐而不速,謂之漸。
又通作蔪。《書·禹貢》草木漸包。《釋文》如字,本又作蔪。《字林》才冉反,草之相包裹也。
又《集韻》鋤銜切,音鑱。與巉通。高也。或作嶄。《詩·小雅》漸漸之石,維其高矣。
又側銜切,音。流貌。《楚辭·九章》涕漸漸兮。
又《廣韻》子廉切《集韻》《韻會》《正韻》將廉切,音尖。流入也。《書·禹貢》東漸于海。
又漬也,濕也。《詩·衞風》漸車帷裳。
又浸也,染也。《前漢·董仲舒傳》漸民以仁。
又臺名。《水經注》太液池中有漸臺,三十丈。
又星名。《甘氏星經》漸臺四星,屬織女東足。
又《集韻》子艷切,音。漸洳,溼貌也。
又之列切,音折。同浙。江名。
又《類篇》慈鹽切,音潛。涉水也。與潛通。《書·洪範》沉潛剛克。《左傳》《史記》皆作沉漸。
【亲】
親【酉集上】【見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七平聲。《廣韻》愛也。《孝經序》親譽日著。《註》慈愛之心曰親。《荀子·不苟篇》交親而不比。《註》親謂仁恩。《周語》慈惠保民,親也。
又近也。《易·乾卦》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
又《增韻》躬也。《詩·小雅》弗躬弗親。《箋》言不躬而親之也。《禮·文王世子》世子親齊而養。《註》親,猶自也。
又《釋名》襯也。言相隱襯也。《增韻》姻也。《禮·大傳》親者,屬也。《疏》謂有親者,各以屬而爲之服。《左傳·昭十四年》祿勳合親。《杜註》親,九族也。《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隂禮敎親,則民不怨。《註》謂男女之禮,婚姻以時,則男不曠,女不怨。
又六親,父母、兄弟、妻子也。《管子·牧民篇》上服度則六親固。
又《前漢·禮樂志註》如淳曰:父、子、從父昆弟、從祖昆弟、曾祖昆弟、族昆弟,爲六親。
又姓。《史記·孟嘗君傳》齊王逐周最,而聽親弗。《註》親弗,人姓名。《戰國策》作祝弗。
又通作新。《大學》在親民。《程註》親,當作新。
又《唐韻》七遴切《集韻》《韻會》七刃切《正韻》寸遴切,七去聲。《左傳·桓二年》庶人工商,各有分親。《註》以親疏爲分別。《釋文》有平去兩音。
又《廣韻》親家也。《集韻》婚姻相謂爲親。
又叶蒼先切,音千。《楊方·合歡詩》磁石引長針,陽燧下焱煙,宮商聲相和,心同自相親。《字彙》古从,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