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章紫绶不可以幸致

出自:明代·李梦阳《广州歌送罗参议》

拼音:[jīn][zhāng][zǐ][shòu][bù,fǒu][kě,kè][yǐ][xìng][zhì]

平仄:平平仄仄仄仄仄仄仄

丽哉遐乎广之为州兮,辟炎区奥雄跨乎南陲。
天作五岭奠玄武,排空下走何崔嵬。
拓邦几千祀,浩荡人文开。
秦还汉往不复识,但见古城苍苍生绿莱。
上则盘冈曲丘龙蛇虎蹲,其下膏场绣浍晻暧而渟洄。
水银丹沙布平地,珍错奚翅犀与瑰。
夷舲贾舶竞追逐,白首浩淼谁曾回。
土产之异尚如此,何况四民者挺然参三才。
君今绾牒向南去,清风吹袂心悠哉。
峥嵘五羊城侧有千尺台,曩昔闻君坐其上醉睨沧溟如一杯。
是时榕蹊雨初霁,茉莉霜成堆。
君尝梦游而神适兮,岂知七载还复来。
男儿成名贵及早,英雄多少埋尘埃。
羡君青鬓结明主,出参方岳声如雷。
金章紫绶不可以幸致,如君者谓非历块之龙媒。
罗浮三千六百丈,矹律倚穷隈。
巨鳌戴之与波下上,三十五莲峰照耀云中辉。
群仙跨飞龙,流影乱岩霏。
我欲从之叹无术,送君翘首空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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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金章】1.金质的官印。一说﹐铜印。因以指代官宦仕途。 2.古代高级官员的官服。
【紫绶】1.紫色丝带。古代高级官员用作印组,或作服饰。 2.即紫薇。
【不可】1.不可以;不可能。 2.不答应;不准许。 3.不轻易赞同或遵奉。 4.谓不符合,不称。 5.犹不堪。 6.指缺点﹑过错。 7.与"非"连用,"非……不可",表示必须或一定。
【可以】可以11.表示可能或能够:不会的事情,用心去学,是~学会的ㄧ这片麦子已经熟了,~割了。 2.表示许可:你~走了。参看‘能’条d、e两项。 可以2 [kěyǐ]1.好;不坏:这篇文章写得还~。 2.厉害:你这张嘴真~ㄧ天气实在热得~。
【幸致】侥幸得到。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金】

金【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今。《易·繫辭註》天地之數,五五相配以成金木水火土。《疏》地四與天九相得,合爲金。《書·洪範》五行,四曰金,金曰從革。《傳》金可以攺更。《疏》可銷鑄以爲器也。《又》從革作辛。《傳》金之氣味。《疏》金之在火,別有腥氣,非苦非酸,其味近辛,故云金之氣味。

金有五色。《說文》五色金,黃爲之,長久薶,不生衣。百煉不輕,從革不違,西方之行,生於土。《爾雅·釋器》黃金謂之璗,其美者謂之鏐,白金謂之銀,其美者謂之鐐。《書·禹貢》厥貢惟金三品。《傳》金銀銅也。《前漢·食貨志》金有三等,黃金爲上,白金爲中,赤金爲下。《註》白金,銀也。赤金,丹陽銅也。師古曰:金者五色,黃金、白銀、赤銅、靑鉛、黑鐵。

《公羊傳·隱五年》百金之魚。《註》百金,猶百萬也。古者以金重一斤,若今萬錢矣。《莊子·逍遙遊》不過數金。《註》百金,金方寸,重一斤爲一金。百金,百斤也。《史記·平準書》黃金一斤。《註》索隱曰:如淳云:時以錢爲貨,黃金一斤直萬錢,非也。

臣瓚云:秦以一鎰爲一金,漢以一斤爲一金,是其義也。董彥遠曰:漢一斤金四兩,直二千五百文。《正字通》或曰古十兩爲一斤。兵法:興師一萬,日費千金。燕昭王以千金養士,皆此數也。非若今人以二十四銖爲一金也。

樂有八音,一曰金。《左傳·成十二年》金奏作于下。《疏》金奏,擊鐘以爲奏樂之節。金,謂鐘及鎛也。《周禮·春官·鍾師》掌金奏。

兵也。《禮·中庸》衽金革。《朱註》金戈兵之屬。

《韻會》軍行鉦鐸曰金。《釋名》金鼓。金,禁也,爲進退之禁也。《前漢·李陵傳》聞金聲而止。《註》金,鉦也。一名鐲。

黃色也。《前漢·宣帝紀》金芝九莖,產於函德殿銅池中。《註》金芝,色像金也。《李白·宮中行樂詞》柳色黃金嫩。

堅也。《前漢·司馬相如傳》上金隄。《註》金隄,言水之隄塘,堅如金也。《賈誼·過秦論》金城千里。

官名。《周禮·秋官》職金掌凡金、玉、錫、石、丹靑之戒令。《魏志·王修傳》行司金中郞將。《唐書·百官志》更金部曰司金。《遼史·國語解》隂山採金置冶採鍊,名山金司。《元史·世祖紀》置淮南淘金司。

《前漢·百官公卿表》更名執金吾。《註》金吾,鳥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職主先導,以禦非常,故執此鳥之象,因以名官。《古今注》金吾,棒也。以銅爲之,黃金塗兩末,謂爲金吾御史大夫。司隷校尉,亦得執焉。

《論語·摘輔象》風后受金法。《註》金法,言能決理是非也。

地名。《五音集韻》金州,周爲附庸國,魏於安康縣置東梁州,後周攺爲金州。

《前漢·地理志》金城郡。《註》昭帝始元六年置。應劭曰:初築城得金,故曰金城。臣瓚曰:稱金,取其堅也。《方輿勝覽》楚威王置金陵邑,因其地有王氣,埋金鎮之,故名。

山名。《廣輿記》在鎮江府城西北江中,唐裴頭陀於此開山得金,故名。

《述異記》黃金山,生交讓樹。《又》南金山有師子獸。

臺名。《白帖》燕昭王置千金于臺上,以延天下之士,故謂黃金臺。

花名。《五代史·附錄》湯城淀池多異花。一曰旱金,大如掌。

樹名。《洞冥記》影蛾池北有生金樹。破之皮閒有屑,如金而色靑,亦名靑金樹。

草名。《周禮·春官·鬱人註》鬱金香草,宜以和鬯。

《拾遺記》祖梁國獻蔓金苔。《正字通》百兩金,藥名。

《唐本草》牡丹,亦名百兩金。

古天子號。《帝王世紀》少昊氏以金德王,故號金天氏。

國號。《金史·太祖紀》國有金水,源產金,故號大金。

姓。《五音集韻》古天子,金天氏之後。

漢複姓。金留氏,出《姓苑》。

書名。《前漢·蕭望之傳》金布令甲。《註》金布者,令篇名也。其上有府庫金錢布帛之事,因以名篇令甲者其篇甲乙之次。《唐書·藝文志》海蟾子元英還金篇一卷。《宋史·藝文志》叢金訣一卷。

神名。《前漢·郊祀志》或言益州有金馬碧雞之神。《註》金形似馬,碧形似雞。

闕門名。《前漢·公孫弘傳》待詔金馬門。《註》武帝時更名魯班門爲金馬門。

金精,珠名。見《博雅釋珠》。

鍾名。《拾遺記》帝顓頊有浮金之鍾。

星名。《酉陽雜俎》北斗第三星曰視金。《淸異錄》高麗謂星曰屑金。

金丹。《抱朴子·金丹卷》神人授之金丹仙經。

石名。《淮南子·地形訓》黃澒五百歲生黃金。《註》澒,水銀也。黃金,石名。

去聲。《字彙補》音噤。《荀子·解蔽篇》金口閉舌。

《韻補》叶居良切,音疆。《易林》剛柔相傷,火爛銷金。

【章】

章【午集下】【立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集韻》《韻會》諸良切《正韻》止良切,音彰。《說文》樂竟爲一章。从音从十。十,數之終也。

采也。《書·臯陶謨》五服五章哉。《周禮·冬官考工記》畫繢之事,靑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

明也。《易·垢卦》品物咸章。《書·洪範》俊民用章。

文章也。《詩·小雅》維其有章矣。《箋》禮文也。

篇章。《詩疏》詩有章句,總義包體,所以明情也。

成事成文曰章。《孟子》不成章不達。《周語》將以講事成章。

《周語》余敢以私勞,變前之大章。《註》表也,表明天子與諸侯異物也。

條也,程也。《史記·高祖紀》約法三章。《太史公自序》張蒼爲章程。《註》章。歷數之章術也。

大林木曰章。《史記·貨殖傳》千章金材。

《爾雅·釋山疏》山形上平者名章。

地名。《山海經》鮮山又東曰章山。

赤水之北有章尾山。《史記·楚世家》吳大敗楚于豫章。《前漢·地理志》勃海郡屬縣章武,章鄕,會稽郡屬縣句章,西河郡千章縣,廣平國斥章,東平國章縣。《後漢·光武紀》建武六年,改春陵鄕爲章陵縣。

官名。《周禮·春官》保章氏。《前漢·王子侯表》千章侯。《百官志》東閣主章令丞。《師古註》主章,掌大材也。《前漢·宣帝紀》元康元年置建章衞尉。

《爾雅·釋天》太歲在庚曰上章。

樂名。《禮·記註》大章,堯樂名。

印章。《漢官儀》吏秩比二千石以上,銀印龜鈕其文曰章,刻曰某官之章。

章奏。《獨斷》凡羣臣書通於天子者四,曰章,曰奏,曰表,曰駁議。

《左傳·僖五年》日南至。《疏》步曆之始,以朔旦冬至爲首,曆之上元,其年是十一月朔旦冬,至十九年閏月盡,復得十一月。朔旦冬至,故以十九年爲一章,積章成部,積部成紀。治曆者以此章部爲法,以知氣朔。

章甫,殷冠名。《禮·郊特牲》章甫,殷道也。

總章,舜明堂名。

建章,漢宫名。在長安。城西周迴二十餘里。

姓,秦將章邯。

諡法。《逸書》温克令儀曰章。

國名。《左傳註》謝,章,薛,舒,呂,祝,終,泉,畢,過,此十國皆任姓。

俗或謂舅曰章。

《六書音義》周章,怔營貌。

懼貌。亦作慞。

《字彙補》與樟同。《司馬相如·子虚賦》楩楠豫章。

與獐同。《周禮·冬官考工記》山以章。《註》讀爲獐。《韻會小補》又叶之風切,音中。《書·臯陶謨》天秩有禮,自我五禮有庸哉,同寅協恭和衷哉,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

之亮切。同障。《禮·雜記》四面有章。

【紫】

紫【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將此切《集韻》蔣氏切,音呰。《說文》帛靑赤色。《釋名》紫,疵也,非正色。五色之疵瑕,以惑人者也。《論語》紅紫不以爲褻服。《郉昺疏》紫,北方閒色。《又》惡紫之奪朱也。《何晏註》紫,閒色之好者。

水名。《史記·司馬相如傳》紫淵在其北。《註》文穎曰:西河穀羅縣有紫澤,其水紫色。

姓。《廣韻》出《何氏姓苑》。

同孳。《荀子·非十二子篇》紫然洞然。《註》紫,與孳同。柔弱之貌。

【绶】

綬【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殖酉切《集韻》《韻會》《正韻》是酉切,音受。《說文》綬韍,維也。《玉篇》綬,組也,綸紱也。《急就篇註》綬,受也,所以承受印環也。亦謂之璲。《後漢·輿服志》韍佩旣廢,秦乃以采組,連結於璲,光明章表,轉相結受,故謂之綬。《漢官儀》綬,長一尺二寸,法十二月,廣三尺,法天地人也。

《周禮·天官》幕人掌帷幕幄帟綬之事。《註》綬,組綬,所以繫帷也。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承呪切,音授。義同。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幸】

幸【寅集下】【干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㚔。吉而免凶也。《前漢·高帝紀》願大王以幸天下。《註》晉灼曰:臣民被其德,以爲徼倖也。師古曰:幸者,可慶倖也。故福善之事皆稱爲幸。

《小爾雅》非分而得曰幸。《增韻》非所當得而得,與不可免而免曰幸。《論語》罔之生也,幸而免。《中庸》小人行險以徼幸。《晉語》德不純,而福祿至,謂之幸。《荀子·富國篇》朝無幸位,民無幸生。

冀也。《禮·檀弓》幸而至於旦。《註》幸,覬也。

《玉篇》幸天子所至也。《蔡邕·獨斷》天子車駕所至,見令長三老官屬,親臨軒作樂,賜以食帛,民爵有級,或賜田租,故謂之幸。

《玉篇》幸,御所親愛也。《前漢·佞幸傳》但以媚貴幸。

姓。《萬姓統譜》望出鴈門,晉有幸靈。唐有幸南容,貞元中進士。宋有幸元龍,嘉泰初進士。

《韻補》古叶散。《易林》疾貧望幸,使伯行販。《韻會》或作字原作夭下糸。

【致】

致【未集下】【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陟利切,音躓。《說文》送詣也。《春秋·成九年》夏,季孫行父如宋致女。《註》女嫁三月,又使大夫隨加聘問,謂之致女。《禮·曲禮》獻田宅者操書致。《註》詳書其多寡之數,致之于人也。

招致也。《楊升庵外集》致有取意。《易·繫辭》備物致用。《疏》謂備天下之物,招致天下所用。《周禮·地官·遂人》凡治野,以下劑致甿。《註》致,猶會也。民雖受上田中田下田,及會之。以下劑爲率。

納也。《禮·曲禮》大夫七十而致事。《註》致其所掌之事於君,而告老。《疏》不云置,而云致者,置是廢絕,致是與人,明朝廷必有賢代己也。

傳致也。《詩·小雅》工祝致告。《箋》祝於是致孝孫之意,告尸以利成。

極也。《書·盤庚》凡爾衆,其惟致告。《傳》致我誠,告汝衆。《禮·禮器》有放而不致也。《疏》致,極也。

《禮·樂記》致樂以治心。《註》致,猶㴱審也。

委也。《易·困卦》君子以致命遂志。《論語》事君能致其身。《朱註》致,猶委也。

誠也。《老子·道德經》其致之。《註》致,誠也。

挑戰曰致師。《左傳·宣十二年》楚許伯御樂伯,攝叔爲右,以致晉師。《疏》致師,致其必戰之志。

態也。《水經注》茂竹便媚,致可翫也。《六帖》崔遠風致整峻。《王縉詩》自然成高致。

至也。《周禮·春官·大卜》掌三夢之灋。一曰致夢。《疏》訓致爲至,夢之所至也。

制也。《管子·白心篇》以致爲儀。《註》致者,所以節制其事,故爲儀。

《易·繫辭》一致而百慮。《疏》所致雖一,慮必有百,言慮雖百種,必歸於一致也。

就也。《老子·道德經》故致數車無車。《註》致,就也。言人就車數之,爲輻,爲輪,爲轂,爲衡,爲轝,無有各爲車者。

《詩·大雅》是致是附。《傳》致,致其社稷羣神。《疏》致者,運轉之詞。

密也。《禮·禮器》德產之致也精微。《註》致,致密也。《前漢·嚴延年傳》文致不可得反。《註》言其文案整齊。

與緻通。《禮·月令》孟冬,命工師效功,陳祭器,按度程,必功致爲上。《註》謂功力密緻也。緻至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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