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前不放箸

出自:元代·王恽《食鲈鱼》

拼音:[dēng][qián][bù,fǒu][fàng][zhù]

平仄:平平仄仄仄

鲈鱼昔人贵,我行次吴江。
秋风时已过,满意莼鲈香。
初非为口腹,物异可阙尝。
口哆颊重出,鳞纤雪争光。
背华点玳斑,或圆或斜方。
一脊无乱骨,食免刺鲠防。
肉腻胜海蓟,味佳掩河鲂。
灯前不放箸,愈啖味愈长。
张翰为尔逝,我今赴官忙。
出处要义在,不须论行藏。
倚装足朝睡,且快所欲偿。
梦惊听吴歌,海日方苍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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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灯】

灯【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集韻》當經切,音丁。《玉篇》火也。《類篇》烈火也。《字彙》《正字通》都騰切,音登。《玉篇》燈火也。《春明退朝錄》上元然燈,自昏至畫。《西京雜記》元夕然九華燈于南山上,照見百里。《又》咸陽宮有靑玉五枝燈,高七尺五寸,作蟠螭,以口銜燈,燈然鱗甲皆動,炳若列星。

釋書以燈喻法,有傳燈錄。《杜甫詩》傳燈無白日。

《正字通》金燈草,一名山慈姑,醫方取此合爲丸,名玉樞丹,詳本草綱目。

叶都郞切,音當。《魏·敷鯨魚燈賦》寫載其形托于金燈,隆脊矜尾鬐甲舒張。《集韻》本作鐙。《說文》鐙,錠也。《註》徐鉉曰:錠中置燭,故謂之鐙。今俗別作燈。非是。

【前】

前【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歬音錢。《增韻》前,後之對。

進也。《廣韻》先也。

《禮·檀弓》我未之前聞也。《註》猶故也。

《儀禮·特牲》祝前主人降。《註》前猶導也。

《集韻》《韻會》《正韻》子淺切,湔上聲。《說文》齊斷也。俗作剪。

《正韻》淺黑色。《周禮·春官·巾車》木路前樊,鵠纓。《註》前,讀爲緇翦之翦。淺黑也。

《韻補》叶慈鄰切,淨平聲。《劉向·九歎》陸魁堆以蔽視兮,雲冥冥而暗前。山峻高以無垠兮,遂曾閎而廹身。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放】

放【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匸《唐韻》《集韻》《韻會》甫妄切,音舫。《說文》逐也。《小爾雅》棄也。《書·舜典》放驩兜于崇山。《疏》放逐。《左傳·宣元年》晉放其大夫胥甲父于衞。《註》放者,受罪黜免,宥之以遠。

《書·武成》放牛于桃林之野。《疏》據我釋之,則云放。

《禮·曲禮》毋放飯。《註》去手餘飯於器中。

《左傳·昭十六年》獄之放紛。《註》放,縱也。

《論語》隱居放言。《何晏註》放,置也,不復言世務。

《孟子》如追放豚。《趙岐註》放逸之豕。

《博雅》妄也。《玉篇》散也。《增韻》肆也,捨也。《正韻》廢也。

《廣韻》分兩切《集韻》甫兩切《正韻》妃兩切,音昉。同倣。學也。《玉篇》比也。《類篇》效也。《書·堯典》曰若稽古帝堯,曰放勳。《疏》能放效上世之功。

《周禮·天官》食醫,凡君子之食恆放焉。《註》放,猶依也。

《孟子》放乎四海。《趙岐註》放,至也。

《集韻》分房切。方,或作放,倂船也。《前漢·禮樂志》神裴回若留放,殣冀親以肆章。《說文》从攴作放。放字原从攴作。

【箸】

箸【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宁。匙箸,飯具。《禮·曲禮》飯黍毋以箸。《史記註》箸卽筯也。

與櫡同。《史記·絳侯世家》景帝召條侯食,獨置大胾,無切肉,又不置櫡。《註》櫡,《漢書》作箸,食所用也。《嶺表錄》南海岸邊沙中生沙箸,一名越王竹,相傳越王棄餘算而生,若細荻,高尺餘,春吐苗,箕心茗骨,靑而且勁。南海人愛其色,以爲酒籌。凡欲採者,須輕步向前拔之,聞行聲,遽縮入沙中不可得。

《集韻》陟略切《正韻》直略切,音著。被服也。一曰附也,黏也。《戰國策》智伯曰:兵箸晉陽三年矣。《註》箸,言附其城。

《廣韻》《集韻》同著。《列子·仲尼篇》形物其箸。《註》形物,猶事理也。事理自明,非我之功也。

與宁同,門屛閒也。《周語》大夫日恪位箸以儆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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