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登【午集中】【癶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都騰切,等平聲。《爾雅·釋詁》陞也。《玉篇》上也。進也。《易·明夷》初登于天。《書·堯典》疇咨若時登庸。《左傳·僖九年》王使宰孔賜齊侯胙,下拜登受。《禮·月令》農乃登麥。《周禮·秋官》司民,掌登萬民之數。《前漢·食貨志》進業曰登。《註》進上百工之業也。
又《爾雅·釋詁》成也。《增韻》熟也。《書·泰誓》以登乃辟。《詩·大雅》誕先登于岸。《周禮·地官·小司徒》頒比法于六鄉之大夫,使各登其鄉之眾寡六畜車輦。《註》登,成也。成猶定也。《孟子》五穀不登。《註》登,成熟也。
又尊之曰登。《禮·月令》登龜。《註》龜言登者,尊之也。
又《博雅》登登,眾也。
又築牆用力相應聲。《詩·大雅》築之登登。
又登聞鼓院。《宋史·職官志》隷司諫正言,掌受文武官及士民章奏表疏。
又榻登。《釋名》施于大牀之前,小榻之上,所以登牀也。《說文》作毾㲪。
又星名。《晉書·天文志》歲星之精流,爲及登。
又鳳皇朝鳴曰登晨。見《軒轅黃帝記》。
又州名。古萊子國,隋牟州,唐改登州,取文登山而名。
又姓。出南陽,蜀有關中流人,始平登定。
又《集韻》丁鄧切,等去聲。履也。或作蹬。
又《字彙補》東職切,等入聲。《公羊傳·隱五年》公曷爲遠而觀魚,登來之也。《註》登讀言得。齊人名求得爲得來。作登來者,其言大而急,由口授也。
又叶都籠切,音東。《前漢·宣元敘傳》元之二王,孫後大宗。昭而不穆,大命更登。
又叶都郎切,音當。《易林》南山高岡,回隤難登。道里遼遠,行者無糧。《說文》上車也。从癶豆,象登車形。《集韻》或作僜。《字彙》登與豆豋之豋,从月从又者別。
【此】
此【辰集下】【止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正韻》雌氏切《集韻》《韻會》淺氏切,音佌。《說文》止也。从止从匕。匕,相比次也。《徐曰》匕,近也。近在此也。《爾雅·釋詁疏》此者,彼之對。《詩·周頌》在彼無惡,在此無斁。《老子·道德經》去彼取此。
又《六書故》此猶兹也,斯也。《大學》此謂知本。
【黍】
黍【亥集下】【黍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舒呂切《韻會》《正韻》賞呂切,音暑。《說文》禾屬而黏者也。以大暑而種,故謂之黍,从禾,雨省聲。孔子曰:黍可爲酒,禾入水也。《字彙》粟屬。苗似蘆,高丈餘,穗黑色,實圓重,土宜高燥。《詩緝》黍有二種,黏者爲秫,可以釀酒。不黏者爲黍,如稻之有秔糯也。《爾雅翼》黍,大體似稷,故古人倂言黍稷,今人謂黍爲黍穄。《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黍曰薌合。
又角黍。《續齊諧記》角黍,菰叶裹黏米爲之,楚俗投汨羅水祠屈原。
又地名。《左傳·哀七年》宋人築五邑,一曰黍丘。《註》梁國下邑縣西南有黍丘亭。
又《史記·秦本紀》秦取韓負黍。
又弓名。《荀子·性惡篇》繁弱鉅黍,古之良弓。
又黃鳥,一名搏黍。
又蟲名。《爾雅·釋蟲》委黍。《註》䑕婦別名。
又蓬名。《爾雅·釋草》薦黍蓬。《六書·精薀》黍下從氽,象細粒散垂之形。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稷】
稷【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其米爲黃米。《通志》稷苗穗似蘆,而米可食。《月令章句》稷,秋種夏熟,歷四時,備隂陽,穀之貴者。《詩·王風》彼稷之苗。《禮·曲禮》稷曰明粢。
又神名。《風俗通義》稷,五穀之長。五穀衆多,不可徧祭,故立稷而祭之。
又農官名曰后稷。《書·舜典》汝后稷播時百穀。《左傳·昭二十九年》蔡墨曰: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爲稷,自夏以上祀之。周棄亦爲稷,自商以來祀之。
又疾也。《詩·小雅》旣齊旣稷。《註》齊整稷疾。言祭祀禮容莊敬也。○按《毛傳》訓稷爲疾。鄭箋仍訓黍稷之稷。朱註本《毛傳》,宜从毛訓爲是。
又姓。漢上津令稷嗣。
又地名。《左傳·宣十五年》晉侯治兵于稷。《註》稷,晉地。河東聞喜縣西有稷山。《前漢·地理志》西河郡美稷縣。
又與昃通。《穀梁傳·定十五年》戊午日下稷,乃克葬。《註》稷,昃也。下稷謂脯時。○按《隷釋·郙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