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
指【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旨。《說文》手指也。《易·說卦》艮爲指。《疏》取其執止物也。《左傳·宣四年》子公之食指動。《疏》一巨指,二食指,三將指,四無名指,五小指。
又《定十四年》以戈擊闔廬傷將指。《註》足,大指也。言其將領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爲長。故足以大指爲將,手以中指爲將。
又《廣韻》斥也。《易·繫辭》辭也者,各指其所之。《疏》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
又示也。《禮·玉藻》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前漢·蕭何傳》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註》指示者,以手指示之。
又《增韻》指麾也。《禮·曲禮》六十曰耆指使。《註》指事使人也。《前漢·賈誼傳》頤指如意。《註》但動頤指麾,則所欲皆如意。
又直指,官名。《前漢·武帝紀》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衣繡衣,杖斧,分部,逐捕羣盜。
又與旨恉通。意向也。《書·盤庚》王播告之修,不匿厥指。《前漢·孔光傳》不希指苟合。《註》希望天子之旨意也。
又歸趣也。《孟子》言近而指遠者,善言也。《前漢·河閒獻王傳》文約指明。《註》指,謂義之所趨,若人以手指物也。
又美也。《荀子·大略篇》不時宜,不敬交,不驩欣,雖指非禮也。《集韻》或从月作脂。
【陈】
陳【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饋八簋。
又《史記·李斯傳》所以飾後宮,充下。《註》下陳,猶後列也。
又《廣韻》故也。《詩·小雅》我取其,食我農人。《史記·平準書》太倉之粟,陳陳相因。
又久也。《書·盤庚》失于政,爲久之義。
又《廣韻》張也。《禮·表記》事君欲諫,不欲謂言其過於外也。
又《廣韻》衆也。
又《爾雅·釋宮》堂途謂之陳。《註》堂下至門徑也。《釋名》言賔主相迎。《註》北當階,其南接門內霤。
又國名。《廣韻》周武王封舜後胡公滿於州。
又姓。胡公滿之後,子孫以國爲氏。
又《玉篇》或作塵。
又《廣韻》《集韻》直刃切。同陣。軍伍行列也。詳前陣字註。
又叶都年切,音顚。《易林》秋糧未成,無從至。關音涓。
【切】
切【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千結切,音竊。《說文》刌也。从刀,七聲。《廣韻》割也,刻也。《爾雅·釋器》骨謂之切。《註》治骨器。《禮·內則》聶而切之爲膾。
又迫也,急也。《禮·禮器疏》祭祀之事,必以積漸敬愼,不敢偪切也。
又愨實也。《後漢·馮衍傳》明君不惡切愨之言。
又《揚雄·長楊賦》請略舉凡,而客自覽其切。《註》師古曰:切,要也。
又《史記·扁鵲傳》不待切脈。《註》切,按也。
又《韻會》譏切也,剴切也。
又《韻會》反切。一音展轉相呼謂之反,亦作翻,以子呼母,以母呼子也。切謂一韻之字相摩以成聲謂之切。
又《前漢·外戚傳》切皆銅沓,冒黃金塗。《註》師古曰:切,門限也。音千結反。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七計切,音砌。衆也。
又一切,大凡也。《前漢·平帝紀》一切滿秩如眞。《註》師古曰:一切者,權時之事,如以刀切物,苟取整齊,不顧長短縱橫,故言一切。
又《韻補》砌或作切。《張衡·西京賦》設切厓隒。李善註:古字通。
又叶音刺,與刺通。《儀禮註》采時世之詩爲樂歌,所以通情相風切也。
【时】
時【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旹《唐韻》《集韻》《韻會》市之切《正韻》辰之切,音蒔。《說文》四時也。《釋名》四時,四方各一時。時,期也,物之生死各應節期而至也。《書·堯典》敬授人時。《傳》敬記天時以授人也。《又》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禮·孔子閒居》天有四時,春秋冬夏。《淮南子·天文訓》隂陽之專精爲四時。《又》三月而爲一時。
又《韻會》辰也,十二時也。
又《廣韻》是也。《書·堯典》黎民於變時雍。《傳》時,是也。《詩·大雅》曰止曰時,築室于兹。《朱傳》可以止于是,而築室矣。
又《博雅》伺也。《論語》孔子時其亡也,而往拜之。《疏》謂伺虎不在家時而往謝之。
又《博雅》善也。《廣韻》中也。
又地名。《左傳·莊九年》戰于乾時。《註》乾時,齊地。時水在樂安界,岐流旱則竭涸,故曰乾時。
又姓。《廣韻》良吏傳有時苗。《何氏姓苑》云:今鉅鹿人。
又與塒同。《詩·王風》雞棲于塒。《釋文》塒,本亦作時。
又《韻補》叶上紙切。《王粲·七釋》不以志易道,不以身後時。進德修業,與世同理。
又叶側吏切。《屈原·離騷》忳鬰邑余侘傺兮,吾獨窮苦乎此時也。叶下態,態音替。
【弊】
弊【寅集下】【廾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2画
《廣韻》《集韻》《韻會》同。《廣韻》惡也。《前漢·元帝紀》重以周秦之弊。
又《廣韻》困也。《後漢·耿弇傳》軍士疲弊。
又《玉篇》壞也,敗也。《史記·倉公傳》脈法曰:不平不鼓形弊。《揚雄·逐貧賦》禮薄義弊。
又《玉篇》頓仆也。《周禮·天官·獸人》及弊田,令禽註于虞中。《註》弊,仆也。
又弊弊,經營貌。《莊子·逍遙遊》弊弊然以天下爲事。
又《集韻》《韻會》。《集韻》斷也。《周禮·天官·大宰》以八灋治官府。八曰官計,以弊邦治。《註》弊,斷也,所以斷羣吏之治。
又《韻補》筆別切,音鼈。《淮南子·俶眞訓》不與物相弊摋。《註》弊摋,猶雜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