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
數【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所矩切《集韻》爽主切,音籔。《說文》計也。《易·說卦》數往者順。《詩·小雅》心焉數之。《禮·曲禮》問國君之富,數地以對。
又《博雅》責也。《左傳·昭二年》使吏數之。《註》責數其罪。
又《集韻》阻切,音所。義同。
又《廣韻》色句切《集韻》《韻會》《正韻》雙遇切,禮命之多少。
又《繫辭》極數知來之謂占。《疏》蓍策之數。《書·大禹謨》天之曆數在汝躬。《疏》天之曆運之數。《周禮·天官·小宰》掌官常以治數。《註》治數,每事多少異也。《後漢·律曆志》隷首作數。《註》隷首,黃帝之臣。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色角切,音朔。頻數也。《禮·祭義》祭不欲數,數則煩。
又《爾雅·釋詁》數,疾也。《疏》皆謂急疾也。
又《集韻》蘇谷切,音速。《禮·樂記》衞音趨數煩志。《註》趨數,讀爲促速,聲之誤也。《史記·賈生傳》淹數之度兮,語余其期。《註》徐廣曰:數,速也。
又《集韻》《韻會》趨玉切,音促。細也。《孟子》數罟不入洿池。《趙岐註》密細之網。
又《集韻》聳取切,音繏。數數,猶汲汲也。
又所錄切,松入聲。汲水疾也。《莊子·天地篇》數如泆湯。
又所六切,音縮。數數,迫促意。
又仕角切,音浞。促也。
又《韻補》叶先奏切。《陸機·宣猷堂詩》篤生我后,克明克秀。體輝重光,承規景數。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立】
立【午集下】【立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力入切,音力。《說文》立,住也。《釋名》立,林也。如林木森然,各駐其所也。《廣韻》立,行立。《禮·曲禮》立必正方。
又成也。《禮·冠義》而後禮義立。
又堅也。《易·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論語》三十而立。
又樹立也。《易·說卦傳》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書·伊訓》立愛惟親,立敬惟長。《左傳·襄二十四年》穆叔曰: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
又置也,建也。《書·牧誓》立爾矛。《周禮·天官》建其牧,立其監。《左傳·桓二年》師服曰:天子建國,諸侯立家。
又存立也。《論語》己欲立而立人。
又速意也。《史記·平原君傳》錐之處囊中,其末立見。
又直起也。《前漢·五行志》上林苑中,大柳樹斷仆地,一朝起立。
又《杜甫·朝獻太淸宮賦》四海之水皆立。《張翥詩》蝃蝀下飮湖水立。
又《趙孟頫詩》驥聞秋風雙耳立。
又赤立。《宋史·喬行傳》百姓多垂罄之寶,州縣多赤立之帑。
又闕立。《張衡·週天大象賦》闕立擬乎兩觀,水府司乎百川。
又立政,尚書篇名,周公作。
又車名。《後漢·輿服志》有立車。
又與粒通。《詩·周頌》立我烝民。《箋》立,當作粒。
又姓。漢有賢人立如子,唐有長興令立述。
又于貴切。同位。《石經春秋》公卽位,作公卽立。《周禮·春官》小宗伯掌神位。《註》故書位作立。鄭司農云:古者立位同字。
【庙】
庙【寅集下】【广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字彙》俗廟字。(廟)〔古文〕庿《唐韻》《廣韻》《韻會》《正韻》眉召切,苗去聲。《說文》尊先祖貌也。《古今注》廟者,貌也,所以仿佛先人之形容也。《釋名》先祖形貌所在也。《玉篇》宗廟也。《爾雅·釋宮》室有東西廂曰廟。《註》夾室前堂。《疏》凡大室有東西廂夾室及前堂有序牆者曰廟。
又《六書故》宮前曰廟,後曰寢。今王宮之前殿,士大夫之廳事,是也。虞箴曰:民有寢廟。傳曰:夫鼠不穴寢廟,畏人故也。猶後世言廟朝,廟堂也。《文中子·禮學篇》山澤有廊廟之志。
又凡祠外神者亦曰廟。《史記·封禪書》趙人新垣平,以望氣見上,言長安東北有神氣,成五采,於是作渭陽五帝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