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
几【子集下】【几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居履切《集韻》《韻會》舉履切《正韻》居里切,爲橐以馮之。《玉篇》案也。亦作机。《左傳·昭五年》設机而不倚。
又几几,安重貌。《詩·豳風》赤舄几几。(幾)〔古文〕音機。《說文》微也。《易·繫辭》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書·臯陶謨》兢兢業業,一日二日萬幾。《傳》言當戒懼萬事之微。
又《說文》殆也,从而兵守者危也。《爾雅·釋詁》幾,危也。《註》幾,猶殆也。《詩·大雅》天之降罔,維其幾矣。
又《玉篇》期也。《詩·小雅》卜爾百福,如幾如式。《疏》所以與汝百種之福,其來早晚,如有期節矣,其福多少,如有法度矣。
又《爾雅·釋詁》庶幾,尚也。《疏》尚,謂心所希望。《孟子》王庶幾改之。
又察也。《禮·玉藻》御瞽幾聲之上下。《周禮·地官·司門》幾出入不物者。《註》不物,與衆不同。
又《司關》無關門之征猶幾。《註》無租稅,猶苛察不得令姦人出入。
又《韻會》將及也。《爾雅·釋詁》近也。《易·中孚》月幾望。《禮·樂記》知樂則幾於禮矣。《史記·留侯世家》幾敗乃公事。○按《爾雅》《釋文》音機,《史記索隱》音祈,《禮記》《釋文》音譏。
又巨依反。《韻會》云:機祈二音,是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渠希切,音祈。《集韻》器之沂鄂也。《禮·郊特牲》丹漆雕幾之美。《註》幾,謂漆餙沂鄂也。《疏》雕,謂刻鏤。幾,謂沂鄂。言以丹漆雕餙之,以爲沂鄂。《釋文》幾,巨依反。
又《廣韻》居狶切《集韻》《韻會》舉豈切,機上聲。《玉篇》幾幾,多也。《廣韻》幾,何也。《韻會》幾,數問多少之辭。《左傳·僖二十七年》靖諸內而敗諸外,所獲幾何。《史記·萬石君傳》少子慶爲太僕御,出,上問車中幾馬。
又《韻會》未多時曰無幾。
又物無多,亦曰無幾。
又《廣韻》《集韻》《韻會》其旣切,祈去聲。《廣韻》幾,未已也。
又《集韻》與覬通。《左傳·哀十六年》國人望君,如望歲焉,日日以幾。《註》冀君來。《史記·晉世家》無幾爲君。《註》幾,謂望也。
【书】
書【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傷魚切《集韻》《韻會》《正韻》商居切,,著也。从聿从者。隷省作書。《易·繫辭》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註》書契,所以決斷萬事也。《周禮·地官·大司徒》六藝:禮、樂、射、御、書、數。《註》書,六書之品。
又《地官·保氏》乃敎之六藝,五曰六書。《註》六書: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許愼·說文序》黃帝之史倉頡初造書契,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卽謂之字。著於竹帛謂之書。書者,如也。
又書有六體。《前漢·藝文志》六體者,古文、奇字、篆書、隷書、繆篆、蟲書。
又《說文》書有八體: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蟲書,五曰摹印,六曰署書,七曰殳書,八曰隷書。
又《尙書序疏》諸經史因物立名,物有本形,形從事著,聖賢闡敎,事顯於言,言愜羣心,書而示法,旣書有法,因號曰書。故百氏六經總曰書也。《史記·禮書註》書者,五經六籍總名也。《釋名》書,庶也。紀庶物也。
又《詩·小雅》畏此書。
又《周禮·天官·司書註》主計會之簿書。
又《左傳·昭六年》鄭人鑄書於鼎。
又《左傳·昭六年》叔向使詒子產書。○按卽書牘也。
又《前漢·董仲舒傳》對亡應書者。《註》書,謂詔書也。
又官名。《前漢·成帝紀》初置尙書,員五人。
又《百官公卿表》中書謁者。
【借】
借【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子夜切,嗟去聲。假也,貸也,助也,推獎也。《家語》在貧如客,使其臣如借。《註》言不有其身,如借使也。《前漢·文帝紀》假借納用。
又艸履曰不借。《釋名》言賤易有各自蓄之,不假借人也。
又設辭。《詩·大雅》借曰未知,亦旣抱子。
又與藉耤通。
又與假通。《後漢·李充傳》無所借借。《註》下音假。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隸省作借,別作徣。
【船】
船【未集下】【舟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食川切,音膞。《說文》舟也。《世本》共鼓貨狄作船,黃帝臣。《揚子·方言》舟,自關而西謂之船。《釋名》船,循也,循水而行也。《史記·淮隂侯傳》信乃益爲疑兵,陳船欲渡臨晉。《註》索隱曰:劉氏云:陳船,地名,在舊關之西,今之朝邑,非也。案京兆有船司空縣,不名陳船。陳船者,陳列船艘,欲渡河也。《左思·蜀都賦》戈船掩乎江湖。
又《正字通》皮船,明少保戚繼光濟水法,用生牛馬皮,竹木緣之如箱形,火乾,再用竿繫助之,以浮水。一皮船可乗一人,兩皮船合縫,可乗三人。
又《韻會》衣領曰船。《正字通》俗以船爲襟穿。續演繁露云:杜詩,天子呼來不上船,或言衣襟爲船,誤。按蜀人呼衣繫帶爲穿,俗因改穿作船。
又姓。出《姓苑》。
又天船,星名。見《丹元子·步天歌》。
又《集韻》余專切,音沿。義同。俗作舡,非。
【帖】
帖【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他叶切《集韻》《韻會》託協切《正韻》他協切,音貼。《說文》帛書署也。《廣韻》券帖。
又《通俗文》題賦曰帖。
又唐制,帖試士曰試帖。舉人總括經文,以應帖試,曰帖括。《文獻通考》帖經,以其所習經,掩其兩端,中閒開惟一行,裁紙爲帖。凡帖三字,隨時增損,可否不一,或得四,或得五,或得六,爲通。《唐書·選舉志》楊綰疏言明經,但記帖括。
又《唐國史補》宰相判事有堂案,處分百司曰堂帖。
又《廣雅》帖,服也。
又《增韻》妥帖,定也。《王逸楚辭序》義多乖異,事不妥帖。《陸機·文賦》或妥帖而易施。
又《廣韻》牀前帷也。《釋名》牀前帷曰帖。言帖帖而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