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
每【辰集下】【毋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武罪切《集韻》《韻會》母罪切《正韻》莫賄切,音浼。《增韻》常也,各也,凡也。《三蒼》曰:每,非一定之辭。《詩·小雅》每懷靡及。《莊子·外物篇》聖人躊躇以興事,以每成功。《郭象註》事不遠本,故其功每成。
又雖也。《爾雅·釋訓》每有,雖也。《詩·小雅》每有良朋。《箋》言雖有良朋也。
又貪也。《前漢·賈誼傳》衆庶每生。《註》孟康曰:每,貪也。《敘傳》致死爲福,每生作旤。
又姓。每當時,漢人。見《印藪》。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莫佩切,音妹。數也。一曰田美也。《左傳·僖二十八年》原田每每。《註》每有枚、昧二音,義同。
又《集韻》《正韻》謨杯切《韻會》謀杯切,,非。
【忆】
憶【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廣韻》於力切《集韻》《韻會》乙力切《正韻》伊昔切,音抑。念也,思也,記也。《古詩》下有長相憶。《增韻》古作意,誤。
【居】
居【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㞐㝒《廣韻》九魚切《集韻》《韻會》《正韻》斤於切,音車。《說文》凥處也。从尸,得几而止也。引孝經,仲尼凥,凥謂閒居,如此會意。今文作居。
又《廣韻》安也。《書·盤庚》奠厥攸居。《禮·王制》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居民,必參相得。
又《書·舜典》五宅三居。《註》三居,謂周之夷服,鎮服,蕃服也。
又坐也。《論語·陽貨》居,吾語女。
又積也,蓄也。《書·皋陶謨》懋遷有無化居。《註》化,易也。謂交易其所居積也。
又《史記·平準書》富商穀百數,廢居,居邑。《徐廣註》廢居,貯蓄之名。有所廢,有所蓄,言乗時射利也。
又止也。《禮·月令》季秋行春令,師興不居。《疏》不休止也。
又海鳥曰爰居。《魯語》爰居止於魯東門外。
又姓。漢居般,封宋城侯。
又《廣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基。語助辭。《禮·檀弓》公儀仲子之喪,舍其孫而立其子。檀弓曰:何居,我未之前聞也。《註》怪之之辭,猶言何故也。一說何居,猶言此義何處。居讀如字,不必改音基。《集韻》通作其。
又叶居御切,音據。《詩·召南》惟鳩居之。叶下御。《唐風》無巳太康,職思其居。叶下瞿。瞿去聲。○按《說文》居,一訓蹲。《長箋》以凥爲凥處,居爲蹲踞。《韻會》《正韻》收入御韻,引《詩》居居懷惡,不相親比,是居有倨音。《正字通》云:蹲踞通作倨。居止,居處,與蹲踞,貴倨,从經史分見可也。
【郎】
郞【酉集下】【邑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正韻》魯當切《集韻》《韻會》盧當切,音廊。《說文》魯亭。《左傳·隱元年》費伯帥師城郞。《註》魯地。高平方與縣東南有郁郞亭。
又夜郞,地名。屬牂牁郡。
又官名。《韻會》秦初置郞中令,其屬官有三署郞。漢官尚書郞。初,三署郞旣選入臺,稱郞中,歲滿,稱侍郞。隋文帝諱中字,惟置侍郞。煬帝置六侍郞,其諸曹直曰郞,除侍字。
又員外郞,亦隋置。
又男子之稱。《唐書·房齡傳》高孝基曰:僕閱人多矣,無如此郞者。
又婦謂夫爲郞。《晉書·列女傳》謝道韞曰:天壤之閒,乃有王郞。
又僕稱主亦曰郞。《唐書·宋璟傳》鄭善果曰:中丞奈何卿五郞。璟曰:君非其家奴,何郞之云。
又《正韻》與廊通。《前漢·東方朔傳》陛下今累郞臺,恐其不高。
又姓。《廣韻》魯懿公孫費伯城郞居之,因氏。
又漢有郞顗。
【署】
署【未集中】【网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集韻》《韻會》常恕切,音曙。《說文》部署,有所罔屬。《註》徐鍇曰:署置之,言羅絡之若罘罔也。《玉篇》置也。《廣韻》廨署。《魯語》署位之表也。《史記·項羽紀》部署吳中豪傑。《楚辭·遠遊》選署衆神以並轂。《補註》署,置也。
又《玉篇》書檢也。《五經文字》署作罒者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