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新【卯集下】【斤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辛。《說文》取木也。
又《博雅》初也。《易·大畜》日新其德。《書·胤征》咸與惟新。《詩·豳風》其新孔嘉。《禮·月令》孟秋,農乃登穀,天子嘗新,先薦寢廟。
又《唐書·禮樂志》正旦羣臣上千秋萬歲壽,制曰履新之慶。
又姓。《晉語》新穆子。
又複姓。《史記·魯仲連傳》新垣衍。《註》索隱曰:新垣,姓。衍,名也,爲梁將。
又州名。漢屬合浦郡,梁立新州。
又《詩·小雅》薄言采芑,于彼新田。《朱傳》田一歲曰葘,二歲曰新田。
又《韻補》叶蘇前切。《道藏歌》終劫複始劫,愈覺靈顏新。道林蔚天京,下光諸他仙。
【擢】
擢【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直角切,音濁。《說文》引也。《揚子·方言》拔也。自關而西,或曰拔,或曰擢。《廣韻》抽也,出也。《戰國策》擢之乎賓客之中,而立之乎羣臣之上。《前漢·公孫弘傳》天子擢對爲第一。
又《增韻》聳也。《班固·西都賦》抗仙掌以承露,擢雙立之金莖。
又《玉篇》去也,徹也。《禮·少儀》侍投則擁矢,不角不擢馬。《疏》投壺,立籌爲馬,至三馬而成勝。若者雖得二馬,亦不敢徹尊者馬,足成已勝也。《莊子·騈拇篇》擢德塞性以收名聲。《註》拔去自然之德。
【祠】
祠【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似兹切《集韻》《韻會》《正韻》詳兹切,音詞。祭也。《詩·小雅》禴祠烝嘗。《公羊傳·桓八年》春曰祠。《註》祠,猶食也,猶繼嗣也。春物始生,孝子思親,繼嗣而食之,故曰祠,因以別死生。
又報賽也。《周禮·春官》小宗伯禱祠於上下神示。《註》求福曰禱,得求曰祠。
又神祠。《史記·封禪書》立畤郊上帝,諸神祠皆聚云。
又廟也。《朱子·家禮》君子將營宮室,先立祠堂於正寢之東。《司馬光·文潞公家廟臣,無敢營宗廟者。漢世多建祠堂於墓所。
又生祠。《史記·萬石君傳》慶爲齊相,大治,爲立石相祠。
又祠官。《朱子·語錄》王介甫更新法,慮天下議論不合,於是甁爲宮觀祠祿,以待異議之人。
又叶祥吏切,音劑。《張衡·東京賦》春秋改節,四時迭代。蒸蒸之心,感物增思。躬追養於廟祧,奉烝嘗與禴祠。代叶地,思叶四。
【官】
官【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觀。《說文》吏事君也。《玉篇》宦也。《論語·撰考》黃帝受地形,象天文,以制官。《周禮·天官疏》上古以雲鳥紀官,六官之號見於唐虞,堯育重黎之後,羲氏和氏之子,使掌舊職天地之官。其時官名,蓋曰稷曰司徒,是天官稷也,地官司徒也。
又分命仲叔,使掌四時之官,春爲秩宗,夏爲司馬,秋爲士,冬爲共工。共工,冬官也。合稷與司徒,是六官之名見也。夏之官百有二十,公卿大夫元士,具列其數,殷之官二百四十,至周三百六十而大備,故曰設官分職,以爲民極。
又《增韻》職也,使也,公也。《書·咸有一德》任官惟賢材。《禮·王制》論定然後官之。
又《周禮·春官·大宗伯》六命賜官。《註》謂自置其臣屬,治家邑也。
又朝廷治事處曰官。《禮·玉藻》在官不俟屨。《註》趨君命也。《前漢·賈誼傳》學者所學之官也。
又事也。《禮·樂記》禮樂明備,天地官矣。《疏》官猶事也,謂各得其事也。
又身有五官。《孟子》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又》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
又姓。
又複姓。三氏,晉王官氏,魯亓官氏,楚上官氏。
又與管通,宋元邊徼所司曰掌管,今爲土司長官。
又叶古元切,音涓。《崔駰·大理箴》嗟兹大理,愼於爾官。賞不可不思,斷不可不虔。《說文》从宀从㠯。㠯猶衆也,與師同意。
【捧】
捧【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韻會》敷唪切《集韻》撫勇切,豐上聲。兩手承也。
又掬也。或作。
又《集韻》父勇切,縫上聲。承也。與奉同。
又《集韻》符容切,音逢。奉也。與捀同。
【圭】
圭【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珪《唐韻》古攜切《集韻》《韻會》涓畦切,圭。《詩·大雅》錫爾介圭。《周禮·春官·典瑞》王執鎮圭,公執桓圭,侯執信圭,伯執躬圭。
又《周禮·春官》土圭以致四時日月,封國則以土地。《註》土,猶度也。土圭,测日景之圭。
又量名。《前漢·律歷志》量多少者,不失圭撮。《註》六十四黍爲圭,《後漢·與服志》:又凡合單紡爲一系,四系爲一扶,五扶爲一首,五首爲一文,文采淳爲一圭。
又丸散之刀圭,准如梧桐子大,十分方寸匕之一,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不落爲度。見《本草綱目·序例》。
又與閨同。《禮·儒行》蓽門圭窬。
【币】
币【備考·寅集】【巾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龍龕》同印。(幣)《唐韻》《集韻》《韻會》毗祭切,音弊。《說文》幣帛也。《周禮·天官·大宰》以九式均節財用,六曰幣帛之式。《註》幣帛,所以贈勞賔客者。
又《集韻》財也。《橫渠理窟》幣者,金玉齒革泉布之雜名。《周禮·天官·大宰》以九貢致邦國之用,四曰幣貢。《註》幣貢,玉馬皮帛也。
又《內府》凡四方之幣獻之,金玉齒革兵器,凡良貨賄入焉。《管子·國蓄篇》以珠玉爲上幣,黃金爲中幣,刀布爲下幣。《史記·平準書》以白鹿皮方尺,緣以藻繢爲皮幣,直四十萬。《前漢·武帝紀》有司以幣輕多姦,農傷而末衆,又禁兼幷之塗,故改幣以約之。《註》幣,錢也。更去半兩錢,行五銖錢,皮幣,以撿約姦邪。
又《集韻》必袂切,音蔽。義同。(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