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
野【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埜音也。《說文》郊外也。《易·同人》同人于野,亨。《疏》野,是廣遠之處。《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
又《周禮·地官·遂人》掌邦之野。《註》郊外曰野,此野爲甸稍縣都。
又《周禮·秋官》縣士掌野。《註》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
又《韻會》朴野。《論語》質勝文則野。《禮·檀弓》故騷騷爾則野。《疏》田野之人,急切無禮。
又官名。《左傳·昭十八年》使野司,縣士也。《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註》野虞,謂主田及山林之官。
又地名。《書·禹貢》原隰底績,至于豬野。《傳》猪野,地名。《左傳·宣十七年》晉人執晏弱于野王。《註》野王縣,今屬河內。
又《昭二十五年》齊侯唁公于野井。《註》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
又鉅野,縣名。見《前漢·地理志》。
又藪名。《書·禹貢》大野旣豬。《周禮·夏官·職方氏》河東曰兗州,其山鎮曰岱山,其澤藪曰大野。
又東野,複姓。《呂氏春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
又《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註》野馬者,遊氣也。
又《博雅》野雞,雉也。
又《廣韻》《正韻》承與切《集韻》上與切。與墅同。《集韻》田廬也。《正韻》此正古墅字,田下已从土,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復加土字。
又《集韻》演女切,音與。郊外也。
又《韻補》叶賞呂切,音暑。《詩·邶風》之子于歸,遠送于野。協上羽下雨。《左傳·昭二十五年》童謠曰:鸐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馬,音姥。
又叶烏果切,倭上聲。《後漢·隴坻歌》念我所欲,飄然曠野。登高遠望,涕泣雙墮。
又叶常御切,音樹。《班固·西都賦》罘網連紘,籠山絡野。列卒周匝,星羅雲布。
【趣】
趣【酉集中】【走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集韻》《韻會》七句切,音娶。《說文》疾也。《博雅》遽也。《廣韻》趣向。《易·繫辭》變通者,趣時者也。《詩·大雅》左右趣之。《音義》趣,七喻反。《傳》趣,趍也。《箋》左右之諸臣,皆促疾於事。《朱傳》趣之,趣向也。
又《孝經序》會五經之指趣。
又《梵書》蚊蚋小蟲之屬名諸趣。
又《集韻》《韻會》此苟切,音㔌。《書·立政》趣馬。《傳》趣,七口反。掌馬之官。《詩·小雅》蹶維趣馬。《箋》掌王馬之政。《疏》七走反。《周禮·夏官·趣馬註》趣馬,趣養馬者也。
又《集韻》趨玉切,音促。《禮·月令》乃趣獄。《史記·項羽紀》數使使趣齊兵。
又《前漢·灌夫傳》局趣效轅下駒。《註》應劭曰:局趣,䠞小貌。
又《廣韻》側九切。與棷同。夜戒守有所擊也。
又《集韻》將侯切,音陬。義同。
又與趨通。《禮·月令》命有司趣民收斂。《釋文》本又作趋,音促。《周禮·地官·縣正》趨其稼事而賞罰之。《釋文》趨本又作趣,音促。
又《韻補》叶千切,意也。《張衡·東京賦》奢不及侈,儉而不陋。規遵王度,動中得趣。李善本作趍,音同。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又《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又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又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又《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又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又《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又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又《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许】
許【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正韻》虛呂切《集韻》《韻會》喜語切,虛上聲。《說文》聽也。《廣雅》與也。《玉篇》從也。《廣韻》可也。《增韻》約與之也。《書·金滕》爾之許我,我其以璧與珪歸俟爾命。爾不許我,我乃屛璧與珪。《史記·高祖本紀》呂媼怒。呂公曰:始常欲奇此女與貴人,何自妄許與劉季。
又《博雅》進也。《詩·大雅》昭兹來許。《傳》許,進也。《疏》禮法旣許,而後得進,故以許爲進也。
又信也。《孟子》則王許之乎。
又猶興也,期也。《孟子》管仲、晏子之功,可復許乎。
又邑名。《詩·魯頌》居常與許。《箋》許,田也,魯朝宿之邑。
又國名、縣名、州名。《春秋·隱十一年》公及齊侯鄭伯伐許。《疏》地理志云:潁川郡許縣,故許國,漢名許縣,魏武攺曰許昌,後周又攺爲許州。
又姓。《廣韻》出高陽汝南,本自姜姓,炎帝之後,太嶽之裔,其後因封爲氏。
又與鄦通。《史記·鄭世家》鄦公惡鄭于楚。《註》鄦同許,許靈公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火五切,音虎。《詩·小雅》伐木許許。《傳》許許,柹貌。《朱傳》衆人共力之聲。《淮南子·道應訓》今夫舉大木者,前呼邪許,後亦應之,此舉重勸力之歌也。《註》許,音虎。《字彙補》音虛。
又《類篇》滸,一作許。
【凡】
凡【子集下】【几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符咸切,音帆。《說文》最括也。《玉篇》非一也。《廣韻》常也,皆也。《正韻》大槪也。
又《前漢·揚雄傳》請略舉凡。《註》師古曰:凡,大指也。《杜預·左傳序》發凡以言例。
又《玉篇》計數也。《前漢·石奮傳》凡號奮爲萬石君。《註》師古曰:凡,最計也。總合其一門,計五人爲二千石,故號萬石君。
又最凡,諸凡之最目也。《周禮·天官·司會註》書謂簿書,契其最凡也。《小宰疏》凡要亦是簿書,如今印契,其凡目所最處印之。
又輕微之稱。《廣韻》凡,輕也。《孟子》待文王而後興者,凡民也。
又國名。在濬州。《春秋·隱七年》天王使凡伯來聘。《左傳·僖二十四年》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又姓。《韻會》周公凡伯之後。
又叶符筠切。《崔駟達旨》高樹靡隂,獨木不林。隨時之宜,道貴從凡。《註》凡,常也。
【人】
人【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仁。《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釋名》人,仁也,仁生物也。《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德,隂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
又一人,君也。《書·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又予一人,天子自稱也。《湯誥》嗟爾萬方有衆,明聽予一人誥。
又二人,父母也。《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
又左人,中人,翟國二邑。
又官名。《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凌人之類。
又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
又蒲人,艾人,見《歲時記》。
又姓。明人傑。
又左人,聞人,俱複姓。
又《韻補》叶如延切,音然。《劉向·列女頌》望色請罪,桓公嘉焉。厥後治內,立爲夫人。
【窥】
窺【午集下】【穴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去隨切《集韻》《韻會》缺規切,音魁。《說文》小視也。《廣雅》窺視也。《論語》窺見室家之好。《玉篇》亦作闚。《莊子·秋水篇》用管闚天。
又《集韻》犬蘂切。同跬。半步也。《司馬法》凡人一舉足曰跬。跬,三尺也。兩舉足曰步。步,六尺也。《前漢·息夫躬傳》雖有武蠭精兵,未有能窺左足而先應者也。《註》窺,音跬,半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