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gāo][bù][zhī,zhǐ][yīng,yìng][tiān][zhǐ][chǐ,chě]
平仄:平仄平平平仄仄
青云直上马如龙,来往泠然若御风。
高步只应天咫尺,旧游宁寄浙西东。
升沉道路从今异,邂逅比邻此日同。
相见可堪怀抱冷,需君健语破樊笼。
出自:宋代·陈师道《和和叟第课还自都下》
拼音:[gāo][bù][zhī,zhǐ][yīng,yìng][tiān][zhǐ][chǐ,chě]
平仄:平仄平平平仄仄
青云直上马如龙,来往泠然若御风。
高步只应天咫尺,旧游宁寄浙西东。
升沉道路从今异,邂逅比邻此日同。
相见可堪怀抱冷,需君健语破樊笼。
【高步】1.阔步,大步。 2.犹高蹈。指隐居。 3.超群出众。
【应天】1.顺应天命。 2.犹震天。
【天咫】1.《国语.楚语上》:"是知天咫﹐安知民则?"韦昭注:"咫﹐言少也﹐此言少知天道耳﹐何知治民之法。"因以指天道。唐段成式《酉阳杂俎》有《天咫》篇﹐叙天文异事。 2.《左传.僖公九年》:"天威不违颜咫尺。"杜预注:"言天鉴察不远﹐威严常在颜面之前。八寸曰咫。"后因以"天咫"为帝王所居之地。如震钧撰有《天咫偶闻》﹐述有关北京之事。
【高】
高【亥集上】【高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古勞切《集韻》《韻會》居勞切,,貴賤位矣。《註》高謂天體也。《又》崇高莫大乎富貴。
又《史記·高祖紀註》張晏曰:禮諡法,無高以爲功,最高而爲漢帝之太祖,故特起名焉。
又地名。《前漢·地理志》沛郡高縣。
又姓。《史記·仲尼弟子傳》高柴。
又《集韻》《韻會》居号切,音誥。度高曰高。《左傳·隱元年·都城過百雉註》一雉之牆,長三丈,高一丈。《釋文》高,古報反。
又如字。
又叶居侯切,音鉤。《柳宗元·柳評事墓銘》柳侯之分,在北爲高,充于史氏,世相重侯。
又叶居何切。《蘇黃門·嚴顏》相傳昔者嚴太守,刻石千歲字已譌。嚴顏生平吾不記,獨憶城破節最高。《韻會》俗作髙。
【步】
步【辰集下】【止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正韻》薄故切《集韻》《韻會》蒲故切,音捕。《說文》行也。《書·武成》王朝步自周。《傳》步,行也。《正義》曰:《爾雅·釋宮》云:堂上謂之行,堂下謂之步。彼相對爲名耳,散則可以通,故步爲行也。《楚辭·招䰟》步騎羅些。《註》乗馬爲騎,徒行爲步。
又《小爾雅》跬,一舉足也。倍跬謂之步。《白虎通》人踐三尺法天地人,再舉足步備隂陽也。《周禮·夏官》射人以貍步張三侯。《註》鄭司農云:貍步,謂一舉足爲步,於今爲半步。
又《司馬法》六尺爲步,步百爲畝。《禮·王制》古者以周尺八尺爲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爲步。《正義曰》古者八寸爲尺,周尺八尺爲步,則一步六尺四寸。《史記·秦始皇紀》數以六爲紀,六尺爲步。《註》索隱曰:《管子》《司馬法》皆云六尺爲步,非獨秦制。
又王制八尺爲步,今以六尺四寸爲步,步之尺數亦不同。
又輦行曰步。《韻會》世稱輦車曰步輦,謂人荷而行,不駕馬也。
又徐行曰步。《屈原·離騷》步余馬於蘭臯兮。《說苑·建本篇》走者之速,步者之遲。
又促行曰趨,闊行曰步。《莊子·田子方》步亦步,趨亦趨。
又《任昉·述異記》水際謂之步。上虞縣有石駞步,吳中有瓜步,吳江中有魚步、龜步,湘中有靈妃步。按吳楚閒謂浦爲步,語之訛耳。《水經注》贛水逕豫章郡北爲津步,步卽水渚也。《靑箱雜記》嶺南謂村市爲墟,水津爲步。
又《柳宗元·鐵爐步志》江之滸,凡舟可縻而上下者曰步。《韓愈·孔戣墓誌》蕃舶至泊步,有下碇之稅。通作埠。今人呼船儈曰埠頭。埠音如步。
又《爾雅·釋樂》徒擊鼓謂之步。《疏》凡八音備作曰樂。一音獨作不得以樂名也。
又人才特出謂之獨步。《晉書·王坦之傳》江東獨步王文度。
又馬步,謂神爲災害馬者。一曰行神。《周禮·夏官·校人》冬祭馬步。
又人物烖害之神皆曰步。《周禮·夏官·校人疏》冥之步,人鬼之步是也。
又《地官·族師·祭酺註》酺者,爲人物烖害之神。故書酺爲步,蓋步與酺字異而音義同也。
又習馬曰步馬。《左傳·襄二十六年》左師見夫人之步馬者。
又牽行也。《禮·曲禮》步路馬必中道。
又行師曰步師。《左傳·僖三十三年》寡君聞吾子將步師出于敝邑。
又行爵曰步爵。《禮·少儀》未步爵,不嘗羞。
又推歷曰步歷。《左傳·文元年疏》日月轉運於天,猶如人之行步,故推歷謂之步歷。《後漢·楊厚傳》就同郡鄭伯山,受河洛書及天文推步之術。《陸機·演連珠》儀天步晷,而修短可量。
又《律歷》,書名,五星爲五步。見《漢制考》。
又運也,國運曰國步,天運曰天步。《詩·小雅》國步蔑資。《又》天步艱難。
又陟大位曰攺步。《周語》攺玉攺步。
又步驟。《後漢·曹褒傳》三五步驟,優劣殊軌。《註》《孝經鉤命決》曰:三皇步,五帝驟,三王馳。宋均註云:步謂德道用,日月爲步,時事彌順,日月亦驟,勤思不已,日月乃馳,是優劣也。
又姓。《廣韻》晉有步場,食采於步,後因氏焉。孔子弟子有步叔乗,三國吳丞相步騭。
又三字姓。《後魏書》有步六孤氏,後改爲陸氏。
又西方步鹿根氏,後改爲步氏。
又《北齊書》有步大汗氏。
又百步,溪名。《廣輿記》在台州臨海縣,一呼惡溪。
又千步,香名。《任昉·述異記》南海山出千步香,佩之香聞千步。今海嵎有千步草,是其種也。《雜貢籍》曰:南郡貢千步香。
又步光,劒名,見《越絕書》。
又步搖,婦人首飾名。見《採蘭雜志》。《俗書正訛》从字仅在步字中使用,日人将步简化为歩,便利步字的使用。
【只】
只【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正韻》諸氏切《集韻》《韻會》掌氏切,音紙。《說文》語已詞也。《詩·鄘風》母也天只,不諒人只。《左傳·襄二十七年》諸侯歸晉之德只。
又《詩·王風》其樂只且。《箋》言其自樂此而已。
又《小雅》樂只君子。《箋》只之言是也。
又姓。《正字通》明有只好仁。
又《廣韻》《集韻》章移切《韻會》支移切,音支。《廣韻》專辭。
又《五音集韻》之日切,音質。本之爾切,無質音,今讀若質,俗音新增。
又《韻會小補》章忍切,音軫,引集韻云:只通作軹,莊子大宗師,而奚來爲軹。○按《集韻》軹註,無只通作軹之明文,雖字義相同,實非一字,《韻會》小補非。
又《楊氏轉註古音》引《楚辭》大招,白日昭只。只讀作馨,語餘聲。本作。
【应】
應【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今作應。
又料度辭也。《唐詩》應須,祇應,皆是也。
又《周語》其叔父實應且憎。《註》猶受也。
又國名。《括地志》故應城,因應山爲名,在汝州葉縣。
又姓。出南頓,本周武王後。《左傳·僖二十四年》邗晉應韓,武之穆也。漢有應曜,與四皓偕隱,曜獨不出,八代孫應劭,集解漢書。
又通作膺。《書·武成》誕膺天命。《註》當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於證切,音譍。《集韻》答也。《廣韻》物相應也。《易·咸卦》二氣感應以相與。
又樂名。《周禮·春官·笙師應樂註》應長六尺五寸,象柷,有椎連底,左右相擊,以應柷也。《樂書》應樂,猶鷹之應物,其獲也小,故小鼓小舂謂之應,所以應大也。小鼙曰應鼓。《周禮·春官·小師》擊應鼓。《註》鼙也。
又天子之門曰應門。《詩·大雅》廼立應門。《註》正門也。
又州名。鴈門地,唐置應州。
又叶於容切,音雍。《易·蒙卦》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陸賈新語》事以類相從,聲以音相應。◎按應字,向來經史皆作平去二音。《正字通》止作去聲,誤。
【天】
天【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古文〕腆平聲。《說文》顚也。至高在上,从一大也。《白虎通》鎭也,居高理下,爲物鎭也。《易·說卦》乾爲天。《禮·禮運》天秉陽,垂日星。荀子曰:天無實形,地之上至虛者皆天也。邵子曰:自然之外別無天。《程子遺書》天之蒼蒼,豈是天之形。視下亦復如是。《張子正蒙》天左旋,處其中者順之,少遲則反右矣。《朱子·語類》離騷有九天之說,諸家妄解云有九天。據某觀之,只是九重。蓋天運行有許多重數,裏面重數較軟,在外則漸硬,想到第九重成硬殻相似,那裏轉得愈緊矣。○按天形如卵白。細察卵白,其中之絪縕融密處確有七重,第八重白膜稍硬,最後九重便成硬殻。可見朱子體象造化之妙。今西洋曆說,天一層緩似一層,此七政退旋,所以有遲速也。
又星名。《爾雅·釋天》天,根氐也。《周語》天根見而水涸。
又古帝號。葛天氏,見《疏仡紀》。
又神名。《山海經》形天與帝爭神,帝斷其首,乃以乳爲目,臍爲口,操干戚以舞。形一作天舞干戚,猛志故常在。或作獸名,非。
又地名。《蜀地志》蜀卭僰山後四野,無晴日,曰漏天。《杜甫詩》地近漏天終歲雨。
又山名。《九州要記》凉州古武城有天山,黃帝受金液神丹于此。一曰在伊州。《註》天山,卽祁連山。
又天,樂名。鈞天廣樂,見《史記·趙世家》。
又署名。《唐六典》內閣惟祕書閣,宏壯曰木天。今翰林院稱木天署。
又景天,草名。《陶弘景曰》以盆盛,置屋上,辟火灾。
又髡》其人天且劓。
又姓。漢長社令天高。見《姓苑》。○按先韻,古與眞文通,故天字皆从鐵因反。考之經史皆然,惟《易》六位時成,時乘六龍以御天,與庚靑通耳。《正字通》謂,至尊莫如天,天以下又莫如君父,字音必不可僭易攺叶,所論頗正大。,武后所造天字,似篆文天。
【咫】
咫【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正韻》諸氏切《集韻》《韻會》掌氏切,音紙。《說文》周制,寸尺咫尋,皆以人之體爲法。中婦人手長八寸,謂之咫,周尺也。《左傳·僖九年》天威不違顏咫尺。《晉語》文公學讀書於臼季,三日,曰:吾不能行也,咫聞則多矣。《註》咫,咫尺閒也。《魯語》肅愼氏貢楛矢石砮,其長尺有咫。
又《楚語》是知天咫,安知民則。《註》咫言少也,言少知天道耳,何知治民之法。
又《酉陽雜俎》書目有天咫。《集韻》或作。
【尺】
尺【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昌石切,音赤。《說文》十寸也。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十寸爲尺,規矩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識也。周制:寸尺咫尋常仞,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家語》布指知尺,舒肱知尋。《前漢·律歷志》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一黍爲分,十分爲寸,十寸爲尺。《蔡邕·獨斷》夏十寸爲尺,殷九寸爲尺,周八寸爲尺。《周禮·司市》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
又大尺曰施。《管子·地員篇》其施五尺。《註》施音遺,大尺之名。
又《小爾雅》五尺謂之墨。《周語》不過墨丈尋常之閒。《註》五尺爲墨,倍墨爲丈。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其名爲墨,則墨者工師之五尺也。
又《唐輦下歲時記》二月朔日爲中和節,賜大臣戚里尺,謂之裁度民閒。
又法三尺,謂以三尺竹具,非也。
又叶昌約切,音綽。《詩·魯頌》是尋是尺。叶下作若。《韻會》通作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