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
顧【戌集下】【頁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古慕切,音故。《玉篇》瞻也。迴首曰顧。《詩·小雅》顧我復我。《箋》顧,旋視也。《書·太甲》顧諟天之明命。《傳》謂常目在之。
又眷也。《詩·大雅》乃眷西顧。
又《書·康誥》顧乃德。《傳》謂顧省汝德。
又《詩·小雅》不顧其後。《箋》不自顧念。
又但也。《禮·祭統》上有大澤,則惠必及下,顧上先下後耳。《疏》言上有大澤,則惠必及。但尊上者在先,下者處後耳。一曰顧,故也,謂君上先餕,臣下後餕,示恩則從上起也。
又發語辭。《史記·刺客傳》顧不易耶。《註》顧反也。《前漢·賈誼傳》首顧居下。《註》顧亦反也,言如人反顧然。
又與雇同。《前漢·鼂錯傳》斂民財,以顧其功。《註》顧,讎也,若今言雇賃也。
又引也。《後漢·黨錮傳》郭林宗、范滂等爲八顧,言能以德行引人者也。
又國名。亦姓。《詩·商頌》韋顧旣伐,昆吾夏桀。《傳》有韋國者,有顧國者。《箋》顧、昆吾,皆己姓。
又地名。《左傳·哀二十一年》公及齊侯邾子盟于顧。《註》顧,齊地。
又山名。《方輿勝覽》鎭江北固山,梁武攺曰北顧。
又《五音集韻》公戸切,音古。義同。《書·微子》我不顧行遯。徐邈讀。俗作頋。
【遇】
遇【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寓。《玉篇》見也,道路相逢也。《廣韻》不期而會也。《春秋·隱八年》宋公、衞侯遇于垂。《穀梁傳》不期而會曰遇。《禮·曲禮》諸侯未及期相見曰遇。《註》未及期,在期日之前也。《周禮·春官·大宗伯》諸侯冬見曰遇。《註》偶也,欲其若不期而偶至也。
又待也,接也。《前漢·季布傳》遇人恭謹。
又《蒯通傳》漢王遇我厚。
又合也。《前漢·揚雄傳》七十說而不遇。
又姓。《風俗通》漢有遇冲,爲河內太守。
又《字彙補》五口切,與偶同。《史記·天官書》氣相遇者,使勝高。
又《集韻》《韻會》魚容切,音顒。地名。《史記·高帝紀》戰曲遇東。《註》曲音齲,遇音顒。
【过】
過【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臥切,戈去聲。《玉篇》度也,越也。《正韻》超也。《易·繫辭》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禮·檀弓》過之者,俯而就之。《史記·贾生傳》自以爲過之,今不及也。
又過失也。《書·大禹謨》宥過無大。《註》過者,不識而誤犯也。《前漢·文帝紀》俱去細過,偕歸大道。
又罪愆也。《周禮·天官·大宰》八柄,八曰誅,以馭其過。
又責也。《史記·項羽紀》聞大王有意督過之。
又卦名。易大過,小過。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禾切,音戈。《廣韻》經也。《書·禹貢》東過洛汭,北過洚水。
又過所也。《釋名》過所至關津以示也。或曰傳轉也,轉移所在,識以爲信。
又國名。《左傳·襄四年》處澆于過。《註》過,國名。東萊掖縣有過鄕。
又㵎名。《詩·大雅》溯其過㵎。
又姓。《後漢·劉陶傳》過晏之徒。《註》過,姓,過國之後。《正韻》經過之過,平聲。超過、過失之過,去聲。
【所】
所【卯集中】【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亲】
親【酉集上】【見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七平聲。《廣韻》愛也。《孝經序》親譽日著。《註》慈愛之心曰親。《荀子·不苟篇》交親而不比。《註》親謂仁恩。《周語》慈惠保民,親也。
又近也。《易·乾卦》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
又《增韻》躬也。《詩·小雅》弗躬弗親。《箋》言不躬而親之也。《禮·文王世子》世子親齊而養。《註》親,猶自也。
又《釋名》襯也。言相隱襯也。《增韻》姻也。《禮·大傳》親者,屬也。《疏》謂有親者,各以屬而爲之服。《左傳·昭十四年》祿勳合親。《杜註》親,九族也。《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隂禮敎親,則民不怨。《註》謂男女之禮,婚姻以時,則男不曠,女不怨。
又六親,父母、兄弟、妻子也。《管子·牧民篇》上服度則六親固。
又《前漢·禮樂志註》如淳曰:父、子、從父昆弟、從祖昆弟、曾祖昆弟、族昆弟,爲六親。
又姓。《史記·孟嘗君傳》齊王逐周最,而聽親弗。《註》親弗,人姓名。《戰國策》作祝弗。
又通作新。《大學》在親民。《程註》親,當作新。
又《唐韻》七遴切《集韻》《韻會》七刃切《正韻》寸遴切,七去聲。《左傳·桓二年》庶人工商,各有分親。《註》以親疏爲分別。《釋文》有平去兩音。
又《廣韻》親家也。《集韻》婚姻相謂爲親。
又叶蒼先切,音千。《楊方·合歡詩》磁石引長針,陽燧下焱煙,宮商聲相和,心同自相親。《字彙》古从,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