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
持【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直之切《集韻》《韻會》澄之切,音治。《說文》握也。《廣韻》執也。《詩·大雅·鳧鷖序》持盈守成。《疏》執而不釋謂之持,是手執之也。《禮·射義》持弓矢審固。《史記·秦始皇紀》大吏持祿取容。
又把持也。《史記·酷吏傳》寧成爲任俠,持吏長短。
又軍持,汲水具,梵語也,猶華言缾。《陸游詩》遊山雙不借,取水一軍持。《註》不借,草履名。
又《正韻》知切,音馳。義同。
又叶如切,音除。《古隴西行》淸白各異尊,酒上玉華疏。酌酒持與客,客言主人持。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贽】
贄【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集韻》《韻會》脂利切,音至。《玉篇》執玉帛也。亦作摯。《周禮·春官·大宗伯》以禽作六贄,以等諸臣。《釋文》摯,本又作贄。《左傳·莊二十四年》男贄,大者玉帛,小者禽鳥,以章物也。女贄,榛栗棗脩,以告虔也。《類篇》亦作質。
又《正韻》支義切,音寘。義同。
又《集韻》魚列切,音孽。《類篇》不動貌。
又《集韻》陟立切,音縶。義同。通作慹。
【识】
識【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音式。《說文》常也。一曰知也。《長箋》訓常無意義。《玉篇》識,認也。《增韻》能別識也。
又見識也。《詩·大雅》不識不知,順帝之則。《左傳·襄二十九年》吳公子札聘于鄭,見子產如舊相識。《老子·道德經》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莊子·繕性篇》道固不小行,德固不小識。《揚子·法言》多聞見而識乎正道者,至識也。多聞見而識乎邪道者,迷識也。
又草名。《大戴禮·夏小正》三月采識。識,草也。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識利州屬高麗降戸州。
又姓。見《姓纂》。
又《廣韻》《集韻》《韻會》職吏切,音志。與誌同。記也。《易·大畜》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書·益稷》書用識哉。《論語》女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
又《韻會》器之款鏤爲識。《史記·孝武紀》鼎文鏤無款識。《註》韋昭曰:款,刻也。師古曰:識,記也。楊愼曰:三代鐘鼎文,隱起而凸曰款,以象陽,中陷而凹曰識,以象隂。
又《韻會》通作志。《周禮·春官》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鄭註》志,古文識字,記也。
又《讀書通》通作幟。《後漢·虞詡傳》以采綖縫賊裾爲幟。《註》幟,記也。
又《集韻》《韻會》式吏切,音試。義同。
又《韻會》表識,謂有所標表,令異日可識知也。《左傳·宣十二年杜註》楚以茅爲旌識,謂以旌旗爲表也。《前漢·劉向傳》不可不識也。《師古註》墓須表識。俱音試。
又《集韻》《類篇》昌志切,音熾。義同。
又《釋名》識,幟也。有章幟可按視也。《前漢·王莽傳》旌旗表識。《師古註》識讀與幟同。
又叶式列切,音刷。《崔駰·達旨》傳序歷數,三代興滅。大庭尚矣,赫胥罔識。
又叶施灼切,音爍。《蘇軾·毛長官詩》宦遊逢此歲年惡,飛蝗來時半天黑。羨君封境稻如雲,蝗自識人人不識。《集韻》或書作。
【韩】
韓【戌集中】【韋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胡安切《韻會》《正韻》河干切,音寒。《說文》井垣也。从韋,取其帀也。幹聲。
又國名。《詩·大雅·韓奕箋》韓,姬姓之國也,後爲晉所滅,故大夫韓氏以爲邑名。《左傳·桓三年》韓萬御戎。《韻會》曲沃桓公之子萬,食邑于韓,後分晉爲國。
又三韓,國名,辰韓,弁韓,馬韓也。見《後漢·東夷傳》。
又《廣韻》姓也。《韻會》秦滅韓,以國爲氏。
又叶胡千切,音焉。《孫楚·白起贊》神機電斷,氣齊卒然,南折勁楚,走魏禽韓。《說文》本作。《集韻》亦作榦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