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
選【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廣韻》先兗切《集韻》《韻會》《正韻》須兗切,。《玉篇》擇也。《詩·邶風》威儀棣棣,不可選也。《禮·禮運》選賢與能。《左傳·襄九年》舉不失選。
又少選,須臾也。《呂覽》少選發而視之。亦曰選閒。
又《正韻》白選,貨貝名。《史記·平準書》白金三品,其一圜之其文龍,名白選。
又《玉篇》去絹切《廣韻》思絹切《集韻》《正韻》須絹切,音潠。《禮·王制》命鄕論秀士升之司徒,曰選士。《註》選,宣練反。
又《正韻》銓官也。《唐書》有《選舉志》。
又環舞也。《詩·齊風》舞則選兮。
又《字彙補》萬也。《山海經》五億十選九千八百步。《楊愼云》選與萬,古音通,遂借其字。
又選懦仁弱也。《後漢·淸河王傳》選懦之恩,知非國典。《註》選懦,仁弱慈戀,不決之意也。
又選懦、選耎,畏怯之意。《前漢·西南夷傳》議者選耎,復守和議。《後漢·西羌傳》公卿選懦,容頭過身。
又《廣韻》思管切《集韻》損管切,音算。《集韻》數也。《書·盤庚》世選爾勞。《傳》數也。《左傳·昭九年》弗去懼選。《註》懼數其罪而責之也。
又與算同。《前漢·公孫賀傳贊》斗筲之徒,何足選。音義與算同。
又《集韻》《韻會》之屬小過赦,薄罪贖,有金選之品。《應劭註》選,音刷。《正字通》漢讀率,《史記·周本紀》其罰百率。率,如刷。故劭以刷音之。《說文》本作選。俗作選。選字从巺作。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流】
流【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㳅《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力求切,音留。《說文》水行也。《爾雅·釋言》流,覃也。《疏》謂水之流,必相延及。《詩·大雅》如川之流。
又《爾雅·釋詁》流,擇也,求也。《詩·周南》左右流之。
又下也。《詩·豳風》七月流火。
又流漫無節制也。《禮·樂記》樂勝則流。
又《書·禹貢》二百里流。《禮·王制》千里之外曰采,曰流。
又放也。《書·舜典》流宥五。
又視不端諦曰流。《左傳·成六年》鄭伯視流而行速。
又走也。《戰國策》楚襄王流淹于城陽。《註》謂走而自匿。
又《周禮·冬官·玉人註》鼻勺曰流,凡流皆爲龍口。
又《前漢·食貨志》朱提銀重八兩爲一流。
又《前漢·藝文志》儒家流,道家流,隂陽家流,法家流,墨家流,縱橫家流,雜家流,農家流,小說家流,各有所從出,分九家。
又流布也。《易·謙卦》地道變盈而流謙。
又流轉也。《禮·仲尼燕居》周流無不徧。
又《張協·七命》傾罍一朝,流湎千日。《註》齊顏色,均衆寡謂之流。
又長流,官名。《顏之推·家訓》名治獄參軍爲長流。
又黃流,酒名。《詩·大雅》黃流在中。
又雙流,縣名。《廣輿記》屬成都府。
又《韻補》叶如切,音閭。《陸雲詩》樂奏聲哀,言發涕流。唯願君子,德與福俱。
又叶力救切,音溜。《博詩》悠悠建平,皇澤未流。朝選于衆,乃子之授。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