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
蜀【申集中】【虫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市玉切《集韻》殊玉切,,而愛憎異也。《詩·豳風》蜎蜎者蠋。本作蜀。詳蠋字註。
又獸名。《山海經》杻陽之山有獸焉,其狀如馬,其文如虎,名曰鹿蜀。佩其皮尾,宜子孫。
又《韻會》雞大者謂之蜀雞。
又巴蜀,地名。秦置蜀郡,卽益州地。
又《爾雅·釋山》獨者,蜀。《疏》山之孤獨者名蜀。
又《字彙補》祠器也。《管子·形勢篇》抱蜀不言而廟堂旣脩。
又同睽,見《歸藏易》。《楊愼曰》蠲字從蜀爲聲,音圭,則蜀固有圭音矣。
【川】
川【寅集中】【巛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昌緣切,音穿。《釋名》穿也。穿地而流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天下之地埶,兩山之閒,必有川焉。《爾雅·釋水》湀闢流川。《註》通流。《疏》湀闢者,通流大川之別名也。《又》過辨回川。《註》旋流。《疏》言川中之水有回旋而流者。《蔡邕·月令章句》衆流注海曰川。《書·益稷》予決九川,距四海。《傳》決九州名川,通之至海。
又《禹貢》奠高山大川。《傳》大川四瀆。《疏》川之大者,莫大於瀆。四瀆,謂江,河,淮,漢也。《呂氏春秋》何謂六川:河水、赤水、遼水、黑水、江水、淮水。《潘岳·關中記》涇、渭、灞、滻、鄷、鎬、潦、潏,凡八川。《司馬相如·上林賦》蕩蕩乎八川。
又三川,郡名。《史記·秦始皇紀》滅二周,置三川郡。《前漢·高祖紀》斬三川守李由。《註》應劭曰:今河南郡也。韋昭曰:有河洛伊,故曰三川也。
又四川,省名。《韻會》今成都府,潼州,利州,夔州四路,取氓江,沱江,黑水,白水四大川以立名也。
又口川。《周語》防民之口,甚於防川。《朱子詩》口川失自防。
又川衡,官名。《周禮·地官》川衡掌巡川澤之禁令。
又竅也。《山海經》倫山有獸如麋,其川在尾上。《註》川,竅也。
又叶樞倫切,音春。《詩·大雅》旱旣大甚,滌滌山川。早魃爲虐,如惔如焚。《前漢·敘傳》昔在上聖,昭事百神。類帝禋宗,望秩山川。
【鹦】
鸚【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28画部外筆画:17画
《唐韻》烏莖切《集韻》於莖切《韻會》幺莖切,音甖。《說文》鸚鵡,能言鳥也。《前漢·武帝紀》南越獻能言鳥。《師古註》今鸚鵡,隴西南海有之,一種白,一種靑,一種五色。白及五色者尤慧解。師曠謂之乾臯,李昉呼爲隴客。
又鶬鸚。《左傳·昭十七年靑鳥氏杜註》靑鳥,鶬鸚也。以立春鳴,立夏止。
又鸚螺。《南州異物志》鸚鵡螺,狀如覆杯,頭似烏頭,向其腹,視如鸚鵡。《郭璞·江賦》鸚螺旋蝸。《庚信啓》鸚鵡承杯。詳鵡䳇二字註。
【鹉】
鵡【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文甫切《集韻》《韻會》罔甫切,音武。鸚鵡,能言鳥也。《禮·曲禮》鸚鵡能言,不離飛鳥。《郭璞云》靑羽赤喙,舌似小兒,有五色者,白者,赤者。凡鳥四指,三指向前一向後。此鳥兩指向後。《禽經》鸚鵡拊其背而啞。《正字通》與䳇同。
【持】
持【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直之切《集韻》《韻會》澄之切,音治。《說文》握也。《廣韻》執也。《詩·大雅·鳧鷖序》持盈守成。《疏》執而不釋謂之持,是手執之也。《禮·射義》持弓矢審固。《史記·秦始皇紀》大吏持祿取容。
又把持也。《史記·酷吏傳》寧成爲任俠,持吏長短。
又軍持,汲水具,梵語也,猶華言缾。《陸游詩》遊山雙不借,取水一軍持。《註》不借,草履名。
又《正韻》知切,音馳。義同。
又叶如切,音除。《古隴西行》淸白各異尊,酒上玉華疏。酌酒持與客,客言主人持。
【经】
經【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涇。《說文》織也。《玉篇》經緯,以成繒帛也。《易·屯卦》君子以經綸。《疏》經,謂經緯。
又《易·頤卦》拂經於丘。《註》經猶義也。
又《書·酒誥》經德秉哲。《傳》能常德持智。《左傳·昭二十五年》夫禮,天之經也。《註》經者,道之常。
又《詩·大雅》經之營之。《傳》經,度之也。
又《周禮·天官·冢宰》體國經野。《註》經,謂爲之里。《疏》南北之道謂之經,東西之道謂之緯。
又《周禮·天官·大宰》以經邦國。《註》經,法也。王謂之禮經常所秉以治天下者也。
又《禮·月令》毋失經紀。《註》謂天文進退度數。
又《禮·經解疏》經解者,以其記六藝政敎之得失也。
又《左傳·昭二十五年》爲夫婦外內,以經二物。《註》夫治外,婦治內,各治其物。
又《論語》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何晏註》經,經死於溝瀆之中。《晉語》雉經於新城廟。《釋名》屈頸閉氣曰雉經,如雉之爲也。
又《廣韻》古定切,音徑。經緯也。
又織也。
又《離騷·王逸註》經,徑也。《釋名》經,徑也。如徑路無所不通,可常用也。
又《韻補》叶居良切。《韓愈·此日足可惜詩》閉門讀書史,淸風窗戸涼。日念子來遊,子豈知我情。別離未爲久,辛苦多所經。情音翔。《五經文字》作者,訛。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