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
夕【丑集下】【夕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祥易切,音席。晨之對,暮也。《尚書·大傳》歲之夕,月之夕,日之夕,謂臘爲歲夕,晦爲月夕,日入爲日夕也。《詩·小雅》以永今夕。
又朝見曰朝,夕見曰夕。《晉語》平公射鷃不死,使豎襄搏之,失。公怒,將殺之,叔向聞之夕。《註》夕見于朝以諫也。
又七夕。《齊諧記》桂陽武丁有仙道,謂弟曰:七月七夕,織女當渡河暫詣牽牛。《荆楚歲時記》七夕,婦女結綵樓,瓜果庭中,穿七孔針以乞巧。柳宗元有乞巧文。
又官名。夕郞,漢制,給事黃門之職。
又地名。《左傳·莊十九年》楚子卒,鬻拳葬諸夕室。
又山名。《山海經》渾夕之山。
又曹夕之山。
又姓。望出巴郡。見《統譜》。
又斜也。《呂覽》正坐于夕室,謂室斜而正其坐也。
又與昔通。《莊子·天運篇》通昔不寐。
又叶在爵切,音皭。猶宿也。《詩·齊風》齊子發夕。《陸德明疏》發朝也。叶上鞹薄。《說文》从月半見。《徐曰》月字之半,月初生則暮見西方,故半月爲夕。
【惕】
惕【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惖《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他歷切,音剔。《說文》敬也。从心易聲。
又怵惕也。憂也,懼也。
又《爾雅·釋訓》惕惕,愛也。郭註詩云,心焉惕惕。韓詩以爲悅人,故言愛也。
又疾也。《吳語》一曰惕。《註》疾也。疾速之疾。
又《說文》或作悐。《前漢·王商傳》無惕悐憂。《集韻》亦作。
又叶汀藥切,音託。《揚子·太經》心惕惕,足金舄,不志溝壑,舄音削。
【念】
念【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奴店切《集韻》《韻會》《正韻》奴玷切,。《爾雅·釋詁》思也。《疏》常思也。《釋名》念,黏也。意相親愛,心黏著不能忘也。《書·大禹謨》念兹在兹。
又《小爾雅》無念,念也。《詩·大雅》無念爾祖。
又姓。西魏太守念賢。
又《轉注古音》叶人九切,音狃。《書·洪範》汝則念之。叶下咎受。《六書精蘊》人當念所當念者,故从今。《正譌》俗作念,非。念字原字今下作丅。
【归】
歸【辰集下】【止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4画
〔古文〕音騩。還也,入也。《詩·小雅》薄音旋歸。
又還所取之物亦曰歸。《春秋·定十年》齊人來歸鄆、讙、龜隂田。
又《禮·祭義》父母全而生之,予全而歸之。《孟子》久假而不歸。皆還復之義。
又《春秋·隱元年》歸惠公仲子之賵。《杜註》歸者,不反之辭。《桓七年》突歸于鄭。《穀梁傳》歸,易辭也。
又依歸也。《詩·曹風》于我歸處。《毛傳》歸,依歸也。
又歸附也。《穀梁傳·莊二年》王者,民之所歸往也。《詩·大雅》豈弟君子,民之攸歸。
又《說文》女嫁也。《詩·周南》之子于歸。《禮·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又《穀梁傳·隱二年》婦人謂嫁曰歸,反曰來歸。《註》嫁而曰歸,明外屬也。反曰來歸,明從外至也。《左傳·莊二十七年》凡諸侯之女歸寧曰來,出曰來歸。夫人歸寧曰如某,出曰歸于某。
又投也,委也。《左傳·襄三年》請歸死于司敗。
又《前漢·申屠嘉傳》鼂錯恐自歸景帝。《註》師古曰:自首于天子。
又與也,許也。《論語》天下歸仁焉。
又合也。《禮·緇衣》私惠不歸德。《註》謂不合於德義。
又終也。《左傳·宣十一年》以討召諸侯,而以貪歸之。
又歸妹,卦名。
又三歸,臺名。《史記註》三歸,取三姓女也。
又指趨曰歸。《易·繫辭》殊途而同歸。《史記·李斯傳》覩指而識歸。
又道家有八歸。《參同契》九還、七返、八歸、六居。《註》八歸者,天三生木,地八成汞,戊己一合,木汞之眞,歸煉鼎中,故曰八歸。
又《謝察微·算經》有歸法,歸已入之數也。
又歸藏,黃帝《易》名。一曰殷《易》。《周禮·春官》大卜掌三《易》之灋,二曰歸藏。《註》歸藏者,萬物莫不歸而藏之于中。此《易》以純坤爲首,故名。
又《爾雅·釋親》女子謂晜弟之子爲姪,謂姪之子爲歸孫。
又饋也。《論語》歸孔子豚。《晉語》不腆敝邑之禮,敢歸諸下執政。
又山名。《山海經》太行之山,其首曰歸山,其上有金玉,其下有碧。
又州名。《廣韻》本春秋夔子國,武德初,割夔州之秭歸巴東二縣,置州,取歸國爲名也。《廣輿記》今屬荆州府。
又姓。
又歸邪,星氣名。《前漢·天文志》如星非星,如雲非雲,名曰歸邪。歸邪出,必有歸國者,邪音虵。
又忘歸,矢名,見《公孫子》。
又姊歸,鳥名。當歸,藥名。
又《集韻》求位切,音匱。同饋。《說文》餉也。亦讀如字。義見上。籀省作㱕。漢作歸。
【欤】
欤【辰集下】【欠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同歟。(歟)《廣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音余。《說文》安氣也。《徐曰》氣緩而安也。俗以爲語末之辭。《班固·明堂詩》猗歟緝熙,允懷多福。《王粲·登樓賦》昔尼父之在陳兮,有歸歟之歎音。經傳通作與。《禮·祭義註》與者,不執定之辭。
又《廣韻》余呂切《集韻》《韻會》演女切,音與。
又《廣韻》《集韻》《韻會》同。《正字通》歟無羽、豫二音。《字彙》又音羽,又音豫,義同。不知羽爲與之本音,卽賜與之與。豫爲與之轉音,卽《魯論》吾其與聞之與。與字轉平,借作歟,義通歟,溷借上去二聲同與,則難通也。○按此言誠是,因諸韻書相沿日久,故兩存之。《說文》或書作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