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1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弌《唐韻》《韻會》於悉切《集韻》《正韻》益悉切,漪入聲。《說文》惟初大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廣韻》數之始也,物之極也。《易·繫辭》天一地二。《老子·道德經》道生一,一生二。
又《廣韻》同也。《禮·樂記》禮樂政,其極一也。《史記·儒林傳》韓生推詩之意,而爲內外傳數萬言,其語頗與齊魯閒殊,然其歸一也。
又少也。《顏延之·庭誥文》選書務一不尚煩密。《何承天·答顏永嘉書》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
又《增韻》純也。《易·繫辭》天下之動貞夫一。《老子·道德經》天得一以淸,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爲天下正。
又均也。《唐書·薛平傳》兵鎧完礪,徭賦均一。
又誠也。《中庸》所以行之者,一也。
又正一。《唐書·司馬承楨傳》得陶隱居正一法,逮四世矣。
又一一。《韓非子·內儲篇》南郭處士請爲齊宣王吹竽。宣王悅之,廩食以數百人。湣王立,好一一聽之,處士逃。《韓愈詩》一一欲誰憐。《蘇軾詩》好語似珠穿一一。
又《星經》天一星,在紫微宮門外。太一星,在天一南半度。
又太一,山名,卽終南山。一名太乙。
又三一。《前漢·郊祀志》以太牢祀三一。《註》天一,地一,泰一。泰一者,天地未分元氣也。
又尺一,詔版也。《後漢·蕃傳》尺一選舉。《註》版長尺一,以寫詔書。
又百一,詩篇名,魏應璩著。
又姓,明一炫宗。
又三字姓。北魏有一那婁氏,後改婁氏。
又一二三作壹貳叄。《大學》壹是皆以修身爲本。《史記·禮書》總一海內。《前漢·霍光傳》作總壹。《六書故》今惟財用出納之簿書,用壹貳叄以防姦易。
又《韻補》叶於利切,音懿。《左思·吳都賦》藿蒳豆蔲,薑彙非一。江蘺之屬,海苔之類。
又叶弦雞切,音兮。《參同契》白者金精,黑者水基。水者道樞,其數名一。
【毫】
毫【辰集下】【毛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胡刀切,音豪。長銳毛也。《老子·道德經》合抱之木,生於毫末。《前漢·鮑宣傳》有益毫毛。
又言物細曰秋毫,言毫至秋極纖細也。《孟子》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莊子·知北遊》秋毫爲小,待之成體。《前漢·高帝紀》沛公入關,秋毫無犯。
又《謝察微·算經》十絲曰毫,十毫曰釐。《禮·經解》差若毫釐,謬以千里。《晉書·虞預傳》毫釐之失。
又筆謂之毫。《陸機·文賦》或含毫而邈然。《唐書·劉知幾傳》每記事載言,則閣筆相視,含毫不斷。
又蘸筆曰濡毫,落筆曰揮毫。
又姓。漢毫康,封安陽侯。
又修毫,狗名。《西京雜記》李亨好馳駿狗,有修毫、釐睫、白望、靑曹之名。《說文》作豪。籀文作毫。《正字通》毫、豪雖通,然《山海經》豪豬可借毫,孟子《豪傑》之士,《淮南子》智過百人謂之豪,當用豪,俗溷爲一,非。
又《姓譜》毫、豪分二姓。
【抗】
抗【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亢《唐韻》苦浪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浪切,音伉。《說文》扞也。《儀禮·旣夕》抗木橫三縮二。《註》抗,禦也,所以禦止土者。
又《廣韻》舉也。《禮·文王世子》周公抗世子法於伯禽。《註》舉以世子之法,使與成王居而學之。
又《樂記》歌者上如抗,下如墜。《疏》歌聲上響,感動人意,如似抗舉也。
又以手舉物也。《淮南子·說山訓》百人抗浮,不若一人挈而趨。
又振也,蔽也。
又《增韻》抵也,敵也。《前漢·貨殖傳》子貢聘享諸侯,所至國君,無不分庭與之抗禮。
又《揚子·方言》縣也。山之東西曰抗,燕趙之郊縣物於臺之上謂之佻。
又《集韻》居郞切,音岡。與掆同。亦舉也。《詩·小雅》大侯旣抗。《箋》舉鵠而棲之於侯也。《毛傳》苦浪反。《朱傳》居郞反。
又《唐韻》胡郞切《集韻》寒剛切,所防。帶甲百萬,非一勇所抗。《說文》抗或从木。《徐鉉曰》今俗作胡郞切。別見木部。亢字作亠下凡。
【千】
千【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蒼先切《集韻》《韻會》《正韻》倉先切,音阡。《說文》十百也。
又《廣韻》漢複姓。
又《韻補》叶雌人切,請平聲。《劉劭趙都賦》宮妾盈兮數百,食客過兮三千。越信孟之體,慕姬旦之懿仁。
【钧】
鈞【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銞《唐韻》居勻切《集韻》《韻會》規倫切,音均。《說文》三十斤也。《孟康曰》萬一千五百二十銖。《書·五子之歌》關石和鈞。《疏》三十斤爲鈞,四鈞爲石,鈞石所以一天下之重輕,而立民信也。
又《集韻》一曰陶旊輪。《正字通》陶人模下圓轉者爲鈞。《前漢·賈誼傳師古註》陶家名轉者爲鈞,蓋取周回調均之義。
又大鈞,天也。《前漢·賈誼傳》大鈞播物,坱圠無垠。《註》如淳曰:陶者作器于鈞上,此以造物爲大鈞也。言造化爲人,亦猶陶之造瓦耳。
又《杜甫詩》八荒開壽域,一氣轉洪鈞。
又樂名。《張衡·西京賦》饗以鈞天廣樂,帝有醉焉。
又劒名。《淮南子·覽冥訓》淳鈞之器成。《註》淳鈞,古劒。
又地名。《左傳·昭四年》夏啓有鈞臺之享。《註》河南陽翟縣南有鈞臺陂。
又水名。《前漢·霍去病傳》涉鈞者。《註》鈞耆,水名。
又姓。《風俗通》楚大夫元鈞之後,漢有侍中鈞喜。
又與均同。平也。《詩·大雅》四鍭旣鈞。《註》矢鏃重羽輕,必參亭而三分之,一在前,二在後,得平均也。
又等也,同也。《左傳·成六年》善鈞從衆。《註》鈞,等也。
又《襄二十六年》多鼓鈞聲。《註》鈞,同其聲。《集韻》或書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