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uān][jié][bì][qīn,qìng]
平仄:平平仄平
华灯荧煌,瑞烟氤氲。
威神如在,蠲洁必亲。
再兴于疊,再帨于巾。
皇心肃祗,其敢惮勤。
出自:宋代·真宗《孝宗明堂前朝献景灵宫八首》
【蠲洁】1.亦作"蠲絜"。 2.清洁。 3.明洁。
【蠲】
蠲【申集中】【虫部】康熙筆画:23画部外筆画:17画
《唐韻》古音涓。《說文》馬蠲,蟲也。《明堂月令》曰:腐草爲蠲。
又潔也。《詩·小雅》吉蠲爲饎。《周禮·天官·宮人》除其不蠲。
又明也。《左傳·襄十四年》惠公蠲其大德。
又《玉篇》除也,疾也。
又《韻會》涓畦切,音圭。義同。
又與圭通。《儀禮·士虞禮》哀子某,圭爲而哀薦之。《註》引《詩》吉圭爲饎。
又《正字通》唐人以漿穫紙使瑩滑,名曰蠲紙。蠲,音圭。《字彙》又讀作桂,引唐太宗詩:水搖文蠲動。言水紋似蠲紙也。《韻略》又音絹。
【洁】
洁【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居質切《集韻》激質切,音結。淸也。《廣韻》經典用絜。《儀禮·宗人》舉鼎鼏告絜。
又《新書·道術篇》厚志隱行謂之潔。《集韻》或作洯。亦省作。
【必】
必【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音畢。《說文》分極也。从八戈。戈亦聲。《趙宧光箋》弋猶表識也,分極猶畺界也,故从八弋。
又定辭也。《詩·齊風》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又專也。《揚子·太經》赤石不奪,節士之必。《註》石不可奪堅,丹不可奪赤,猶節士之必專也。
又期必也。《論語》子絕四,毋意,毋必。
又審也。《後漢·劉陶傳》所與交友,必也同志。
又果也。《後漢·宣帝紀贊》孝宣之治,信賞必罰。
又必育,人名。燧人氏之佐也。《羣輔錄》必育受稅俗。《註》受賦稅及徭役,所宜施爲也。
又《字彙補》赤犮必力。山名。河水所出也。見僧宗泐記。
又《古今字考》幷列切,音縪。組也。《周禮·冬官考工記》玉人之事,天子圭中必。《註》謂以組約其中央,以備失墜。◎按周禮考工釋文,必卽組也,讀如縪者,俗讀之也。弓檠之䪐从韋,正譌欲舉以駁《說文》,迂矣,當以《說文》爲正。
又按必字不从心,《字彙》幷入心部。《正字通》因之,取其形似,便於檢閱爾。
【亲】
親【酉集上】【見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七平聲。《廣韻》愛也。《孝經序》親譽日著。《註》慈愛之心曰親。《荀子·不苟篇》交親而不比。《註》親謂仁恩。《周語》慈惠保民,親也。
又近也。《易·乾卦》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
又《增韻》躬也。《詩·小雅》弗躬弗親。《箋》言不躬而親之也。《禮·文王世子》世子親齊而養。《註》親,猶自也。
又《釋名》襯也。言相隱襯也。《增韻》姻也。《禮·大傳》親者,屬也。《疏》謂有親者,各以屬而爲之服。《左傳·昭十四年》祿勳合親。《杜註》親,九族也。《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隂禮敎親,則民不怨。《註》謂男女之禮,婚姻以時,則男不曠,女不怨。
又六親,父母、兄弟、妻子也。《管子·牧民篇》上服度則六親固。
又《前漢·禮樂志註》如淳曰:父、子、從父昆弟、從祖昆弟、曾祖昆弟、族昆弟,爲六親。
又姓。《史記·孟嘗君傳》齊王逐周最,而聽親弗。《註》親弗,人姓名。《戰國策》作祝弗。
又通作新。《大學》在親民。《程註》親,當作新。
又《唐韻》七遴切《集韻》《韻會》七刃切《正韻》寸遴切,七去聲。《左傳·桓二年》庶人工商,各有分親。《註》以親疏爲分別。《釋文》有平去兩音。
又《廣韻》親家也。《集韻》婚姻相謂爲親。
又叶蒼先切,音千。《楊方·合歡詩》磁石引長針,陽燧下焱煙,宮商聲相和,心同自相親。《字彙》古从,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