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颗颗堪持比

出自:宋代·张镃《以桂隐樱桃从益之博红酒诗》

拼音:[yīng][táo][kē][kē][kān][chí][bǐ]

平仄:平平平平平平仄

闻道君家琥珀霞,杭州那更说梨花。
樱桃颗颗堪持比,换取一尊来水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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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樱桃】又称“莺桃”、“中国樱桃”。双子叶植物,蔷薇科。落叶灌木或小乔木。树皮紫红色。叶广卵形至长卵形。花白色或稍带红色。核果球形,色彩鲜红,晶莹透亮;甜中带酸,可生食或加工成果酱、果酒。果核可入药。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樱】

櫻【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7画

《唐韻》烏莖切《集韻》《韻會》於驚切《正韻》於京切,音鶯。《說文》果名,櫻桃也。一名含桃。《禮·月令》仲夏之月,羞以含桃先薦寢廟。《爾雅翼》果熟最先,故云先薦。《呂覽·高誘註》以鸎所含食,故曰含桃。

名鸎桃。《王維·敕賜櫻桃詩》纔是寢園春薦後,非關御苑鳥銜殘。

《爾雅·釋木》楔,荆桃。《郭璞註》今櫻桃也。《孫炎註》最大而甘者,謂之崖蜜。《蘇軾·橄欖詩》待得餘甘回齒頰,已輸崖蜜十分甜。《本草》一名朱桃,一名麥英。深紅者爲朱櫻,黃者爲蠟櫻。

《集韻》伊盈切,音嬰。義同。

【桃】

桃【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徒刀切,音陶。《說文》果也。《爾雅·釋木》旄,冬桃。榹,山桃。《禮·月令》仲春桃始華。《內則》桃曰膽之。《疏》桃多毛,拭治令靑滑如膽。

桃諸。《王肅云》諸,菹也,今之藏桃也。

《典術》桃,五木之精,仙木也。《禮·檀弓》君臨臣喪,以巫祝桃茢執戈。《左傳·昭四年》桃弧棘矢,以除其災。《後漢·禮儀志》爲桃印,施門戸,以止惡氣。

含桃,櫻桃也。《爾雅》謂之楔。

桃氏,攻金之工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桃氏爲刃。

胡桃。《名物志》謂之羌桃。

銚芅曰羊桃。《爾雅·釋草》萇楚,銚芅。

桃枝,竹名。《爾雅·釋草》桃枝四寸有節。

《本草》豬苓名地烏桃。

桃蟲,鷦也。一名巧婦。《詩·周頌》肇允彼桃蟲,拚飛維鳥。

桃林,地名,在華山東。《書·武成》放牛桃林之野。

老桃,宋地。《左傳·隱十年》公會齊侯、鄭伯于老桃。

水名。《山海經》樂遊之山,桃水出焉。

姓。《姓苑》戰國桃應,晉桃豹。

《集韻》他彫切,音祧。長枋,可以持物于器中者。

《集韻》上與切,音墅。抒物器也。

《集韻》直紹切,音趙。與㸠同。《博雅》板也。

【颗】

顆【戌集下】【頁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苦果切,科上聲。《說文》小頭也。

《韻會》今言物一顆,猶一頭也。《六書故》凡圜物以顆計。

珠琲曰顆。

與堁同。土塊。《前漢·賈山傳》使其後世曾不得蓬顆蔽冡而托葬焉。《註》顆謂土塊。蓬顆,謂塊上生蓬者也。

《集韻》苦緩切,音款。草名。《爾雅·釋草》菟奚,顆凍。《註》款冬也。《疏》藥草。一名菟奚,一名顆涷。

人名。魏顆,晉大夫。史顆,秦大夫。見《左傳》。《正字通》本作顆,九畫。《字彙》附八畫,非。顆字左原作田下木。

【堪】

堪【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口含切《集韻》《韻會》枯含切《正韻》苦含切,音戡。《說文》勝也。

任也,可也。《家語》子貢曰:吳王爲人猛暴,羣臣不堪。《羊祜讓開府表》臣有何功,可以堪之。

堪輿,天地總名。《范浚心箴》茫茫堪輿,俯仰無垠。

《孟康曰》堪輿,神名,造輿宅書者。

山形奇怪也。《揚雄·蜀都賦》堪當隱倚。

姓。《風俗通》八元仲堪之後。

《說文》地突也。《徐鉉註》地穴中出也,據此與龕同。

《集韻》楚錦切,音墋。土也。一曰不淸澄。通作勘,戡。別作龕。《正字通》經傳錯互者,因聲近而譌。

【持】

持【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直之切《集韻》《韻會》澄之切,音治。《說文》握也。《廣韻》執也。《詩·大雅·鳧鷖序》持盈守成。《疏》執而不釋謂之持,是手執之也。《禮·射義》持弓矢審固。《史記·秦始皇紀》大吏持祿取容。

把持也。《史記·酷吏傳》寧成爲任俠,持吏長短。

軍持,汲水具,梵語也,猶華言缾。《陸游詩》遊山雙不借,取水一軍持。《註》不借,草履名。

《正韻》知切,音馳。義同。

叶如切,音除。《古隴西行》淸白各異尊,酒上玉華疏。酌酒持與客,客言主人持。

【比】

比【辰集下】【比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夶也。《周禮·天官》凡禮事,贊小宰,比官府之具。《註》比,校次之,使知善惡足否也。《儀禮·大射儀》遂比三耦。《註》比,校也。《齊語》比校民之有道者。

類也,方也。《禮·學記》比物醜類。《疏》謂以同類之事相比方,則學乃易成。《韓詩外傳》高比,所以廣德也。下比,所以挾行也。比於善,自進之階。比於惡,自退之原。

《詩》有比體。《毛詩序》詩有六義: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鄭司農云:比者,比方於物,諸言如者,皆比詞也。比之與興,同附託外物,比顯而興隱。

比例。《禮·王制》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鄭註》已行故事曰比。比,例也。《後漢·陳忠傳》父寵在廷尉,上除漢法溢於甫者。未施行,寵免,後忠略依寵意,奏上二十三條,爲决事比。《註》比,例也。

綴輯書史曰比。《前漢·儒林傳》公孫弘比輯其義。《唐藝文志》宗命馬懷素爲修圖書使,與褚無量整比。

諡法之一。《左傳·昭二十八年》擇善而從之曰比。《詩·大雅》王此大邦,克順克比。《註》比,必里反。正義引服䖍云:比方損益古今之宜而從之也。

比部,官名。取校勘亭平之義。卽今部。《正韻》音皮,誤。

水名。《前漢·地理志》南陽郡有比陽縣。應劭曰:比水所出,東入蔡。

《集韻》《正韻》普弭切,音諀。與庀同。治也,具也。《周禮·春官》大胥比樂官。《註》錄具樂官也。與庀通。

《廣韻》《韻會》毗至切《集韻》毗義切《正韻》毗意切,音避。《爾雅·釋詁》比,俌也。《郭註》俌,猶輔。《易·比卦·彖辭》比,輔也,下順從也。《卜氏傳》地得水而柔,故曰比。

親也,近也。《周禮·夏官》形方氏使小國事大國,大國比小國。《註》比,猶親也。

和也。《周禮·春官》之名,六曰巫比。《註》巫讀爲筮,比謂筮與民和比也。

近鄰之稱。《周禮·地官》五家爲比,使之相保。五比爲閭,使之相受。

案比。《周禮·地官》小司徒掌九比之數,乃頒比法於六鄕之大夫,及三年,則大比。《又》鄕大夫大比考其德行道藝,而興賢者能者。《疏》三年一閏,天道有成,故每至三年則大案比。

及也。《詩·大雅》比于文王,其德靡悔。《註》比于,至于也。《前漢·高帝紀》自度比至皆亡之。

頻也。《禮·王制》比年一小聘。《漢志》比年,猶頻年也。

比比,猶言頻頻。《前漢·成帝紀》郡國比比地動。

以扞敵,故言比。《史記·蘇秦傳》騎不得比行。

齊也。《詩·小雅》比物四驪。《註》比物,齊其力也。

偏也,黨也。《書·洪範》人無有比德。《正義》人無阿比之德,言天下衆民盡得中也。《論語》君子周而不比。《鄭註》忠信爲周,阿黨爲比。

從也。《論語》義之與比。《朱註》比,從也。《晉語》事君者比而不黨。《註》比謂比義。

合也。《禮·射儀》其容體比於禮,其節比於樂。《註》比,親合也。《漢·劉歆·移太常博士書》比意同力,冀得廢遺。《師古註》訓合。

密也。《詩·周頌》其比如櫛。

比余,櫛髮具。《史記·匈奴傳》漢文帝遺單于比余。《漢書》作比疎。《廣雅》比,櫛也。《蒼頡篇》靡者爲比,麤者爲疏。今亦謂之梳。《顏師古·急就篇註》櫛之大而麤,所以理鬢者,謂之疏,言其齒稀疏也。小而細,所以去蟣蝨者,謂之比,言其齒密比也。皆因其體以立名。

矢括曰比。《周禮·考工記》矢人爲矢,夾其隂陽以設其比,夾其比以設其羽。《鄭司農註》比,謂括也。

《揚子·方言》比。代也。

《廣韻》《集韻》《韻會》必至切,音畀。近也。倂也,密也。義同。

《正韻》兵媚切,音祕。先也。《禮·祭義》比時具物,不可以不備。《鄭註》比時,猶先時也。比,必利反,又甫至反。

《廣韻》房脂切《集韻》《韻會》頻脂切《正韻》蒲麋切,鄰。《杜甫詩》不敎鵝鴨惱比鄰。

比蒲,地名。《春秋·昭十一年》大蒐于比蒲。

臯比,虎皮也。《左傳·莊十年》蒙臯比而先犯之,後人以爲講席。《戴叔倫詩》臯比喜接連。《朱子·張載銘》勇撤臯比。

師比,胡革帶鉤也。《戰國策》胡服黃金師比。通作毗紕。

《唐韻》毗必切《集韻》《韻會》簿必切《正韻》簿密切,音邲。比次也。《增韻》比比,猶總總也。《張九齡荔枝賦》皮龍鱗而騈比。《顧况·持斧章》榱之斯密,如鱗櫛比。皆讀如邲。

《莊子·齊物論》人籟則比竹是矣。李軌讀。《說文》二人爲从,反从爲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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