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níng,nìng,zhù][fù][mù][rén][jué]
平仄:平仄仄平平
喜居夏屋成,竹树讙燕雀。
门径眇云水,亦见轮蹄错。
君本有用才,魏匏自濩落。
平生五车勤,岁晏一箪乐。
永言青眼旧,每笑春风薄。
共何贞石心,火炎岂能铄。
激志山岳耸,放怀宇宙廓。
过我虽蹁跹,拄杖得所托。
但惭城市过错,兼味止葵藿。
方罗玉尘挥,忽听金奏作,
薰然陶天和,宁复慕人爵。
澹泊道义交,已谢势利怍。
遥知尊杓存,酒熟待同酌。
【人爵】爵禄,指人所授予的爵位。
【宁】
宁【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直呂切《集韻》《韻會》展呂切,音佇。《爾雅·釋宮》門屛之閒謂之宁。《禮·曲禮》天子當宁而立。《註》門內屛外,人君視朝所宁立處。
又《集韻》通作著。《詩·齊風》俟我于宁乎而。今作著。
又《廣韻》直魚切《集韻》《韻會》《正韻》音除。義同。
又《說文》宁辨積物也。象上隆四周之形。○按積物,與《爾雅》正意相背。《韻會》六麌分註。
【复】
復【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房六切,音伏。《說文》往來也。《廣韻》返也。《書·舜典》如五器卒乃復。《傳》復,還也。《詩·小雅》言歸思復。
又《韻會》答也。《書·說命》說復于王。
又《韻會》白也。《禮·曲禮》願有復也。
又《韻會》反命也。《周禮·天官》諸臣之復。《註》復,報也,反也。《疏》謂羣臣受王命,使臣行之訖,反報於王也。
又招魂曰復。《禮·檀弓》復盡愛之道也。《註》復謂招魂,庶幾其精氣之反。
又興復。《諸葛亮·出師表》興復漢室,還於舊都。
又姓。《正字通》元有復見心。
又州名。《隋書·地理志》後周置復州,大業初改曰沔州。
又復陶,官名。《左傳·襄三十年》使爲君復陶。《註》復陶,衣服之官也。
又衣名。《左傳·昭十二年》王皮冠秦復陶。《註》秦所遺羽衣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方六切,音福。《集韻》重也。《正韻》反覆也。《易·復卦》反復其道。《詩·小雅》顧我復我。《註》謂迴轉反復之也。
又《正韻》復,除也。《前漢·高帝紀》七大夫以下,皆復其身及戸勿事。《註》復其身,及一戸之內,皆不徭役也。
又與複通。《史記·秦始皇紀》爲復道,自阿房渡渭屬之咸陽。《前漢·高帝紀》上從復道上,望見諸將往往耦語。《註》上下有道,故謂之復。
又與覆通。《詩·大雅》陶復陶穴。《音義》復,累土於地上。《說文》作覆。
又《集韻》《韻會》《正韻》浮富切,浮去聲。《集韻》又也。《增韻》再也。《詩·大雅·大明序》文王有明德,故天復命武王也。
又叶房月切,音伐。《韓愈·招揚之罘詩》禮稱獨學陋,易貴不遠復。作詩招之罘,日夕抱饑渴。渴,巨列切。
又。
【慕】
慕【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莫故切,音暮。《說文》習也,愛而習翫模範之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慕藺相如之爲人,更名相如。
又思也。《禮·檀弓》其往也如慕。
又係戀不忘也。《孟子》大孝終身慕父母。
又姓。
又慕容,複姓。
【人】
人【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仁。《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釋名》人,仁也,仁生物也。《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德,隂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
又一人,君也。《書·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又予一人,天子自稱也。《湯誥》嗟爾萬方有衆,明聽予一人誥。
又二人,父母也。《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
又左人,中人,翟國二邑。
又官名。《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凌人之類。
又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
又蒲人,艾人,見《歲時記》。
又姓。明人傑。
又左人,聞人,俱複姓。
又《韻補》叶如延切,音然。《劉向·列女頌》望色請罪,桓公嘉焉。厥後治內,立爲夫人。
【爵】
爵【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4画
〔古文〕音雀。《說文》禮器也。象爵之形。中有鬯酒。
又持之也。所以飮器。象爵者取其鳴節。節足,足也。《字彙》取其能飛而不溺於酒,以示儆焉。《埤雅》一升曰爵。亦取其鳴節,以戒荒淫。《詩·小雅》發彼有的,以祈爾爵,又酌彼康爵。鄭箋康虚也。
又《禮記·投壷》正爵旣行,請立馬。
又《儀禮·鄕飮酒禮》揖讓如初,升乃羞無算爵。
又《玉篇》竹器,所以酌酒也。
又《集韻》爵位也。《廣韻》封也。殷爵三等。周爵五等。三等法三光也。五等法五行也。《周禮·天官·大宰》以八柄馭羣臣,一曰爵。《註》爵謂公侯伯子男卿大夫士也。《疏》以德詔爵以賢乃受爵也。
又《埤雅》大夫以上與燕賞。然後賜爵,以章有德,故謂命秩爲爵祿爵位。《書·武成》列爵惟五。《傳》公侯伯子男也。
又《廣韻》爵,量也。量其職,盡其才也。
又官名。《前漢·汲黯傳》爲主爵都尉。
又鳥名。《孟子》爲叢敺爵者鸇也。《疏》鸇能食鳥雀。
又叶資昔切,音卽。《陸機·贈顧驃騎詩》淸塵旣彰,朝虛好爵,敬子侯度,愼徽百辟。
又叶子結切,音節。《蘇軾·補龍山文》宰夫揚觶,兕觥舉罰,請歌相䑕,以侑此爵。《註》罰,房穴反。《玉篇》本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