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南【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
又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
又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
又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旣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
又《翻譯名義》合掌作禮曰和南。《淳化帖衞夫人書》衞和南。
又《韻補》叶尼心切,音寧。《詩·邶風》遠送于南。沈重讀。《陸雲·喜霽賦》朱明啓,凱風自南,復火正之舊司,黜后土于重隂。
【北】
北【子集下】【匕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綳入聲。《說文》乖也。从二人相背。《徐曰》乖者,相背違也。《史記·魯仲連傳》士無反北之心。《玉篇》方名。《史記·天官書》北方水,太隂之精,主冬,曰壬癸。《前漢·律歷志》太隂者北方。北,伏也。陽氣伏于下,于時爲冬。
又《廣韻》奔也。《史記·管仲傳》吾三戰三北。
又《集韻》補妹切《韻會》蒲妹切,音背。《集韻》違也。《正韻》分異也。《書·舜典》分北三苗。《註》分其頑梗,使背離也。
【辨】
辨【酉集下】【辛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集韻》《韻會》皮莧切《正韻》備莧切,音辯。《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乾卦》問以辨之。《禮·學記》離經辨志。《註》辨,謂考問得其定也。《周禮·天官》弊羣吏之治,六曰廉辨。《註》辨,謂辨然于事分明,無有疑惑也。
又《韻會》牀䏶足笫閒也。《易·剝卦》剝牀以辨。《疏》牀足之上,牀身之下,分辨處也。《程傳》牀之幹也。
又變也。《楚辭·九辨註》辨者,變也。謂道德以變說君也。
又井地之數也。《禮·王制·註》京陵之地,九夫爲辨,九辨而當一井。
又姓。
又《集韻》見切,音徧。與徧通。帀也。《史記·禮書》萬民和喜,瑞應辨至。《註》同徧。
又《廣韻》苻蹇切《集韻》《韻會》平免切《正韻》婢免切,辯上聲。義同。
又《集韻》邦免切,鞭上聲。義同。
又與貶通。《禮·玉藻》立容辨降,不傾側柔媚也。
又《廣韻》普麪切《集韻》《正韻》匹見切,音片。革中斷也。《爾雅·釋器》革中絕謂之辨,革中辨謂之韏。《註》革中斷之名辨,復中分其辨名韏。《集韻》作㸤。
【枳】
枳【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廣韻》《類篇》《韻會》《正韻》諸氏切,音紙。木名。枳也。《說文》木似橘。《徐曰》卽藥家枳殼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橘踰淮而北爲枳。
又木高多刺,可爲籬落。《張衡·西京賦》楷枳落突棘藩。
又《博雅》枳,股也。
又《小爾雅》枳,害也。《孔叢子·論》率過以小罪謂之枳。
又與軹通。地名。一在巴郡,一在魏地。
又《集韻》頸爾切《韻會》居紙切,。義同。
又《集韻》舉綺切《韻會》居矣切,音已。枳椇。
又一名白石李。
又《集韻》章移切,音支。《爾雅·釋蟲》枳首蛇,歧蛇也。
又翹移切,音岐。義同。
【橘】
橘【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居聿切《集韻》《韻會》訣律切《正韻》厥筆切,鈞入聲。《說文》果出江南,樹碧而冬生。《書·禹貢》揚州厥包橘柚錫貢。《註》小曰橘,大曰柚。《爾雅翼》江南爲橘,江北爲枳。《史記·貨殖傳》蜀漢江陵千樹橘,其人與千戸侯等。《襄陽記》謂之木奴。李衡于龍陽洲種橘千株,敕兒曰:吾有木奴千頭,不責汝衣食。《宋·韓彥直·橘譜》橘品十有四種。
又《爾雅·釋天》月在甲曰畢,在乙曰橘,謂之月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