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
著【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集韻》《韻會》《正韻》陟慮切,音箸。《博雅》明也。《中庸》形則著。《晏子·諫上篇》君之德著而彰。
又《管子·立政篇》十二月一著。《註》著,標著也,使傰曹署著其名。《周禮·典婦功註》書其賈而著其物。
又《前漢·景帝紀》廷尉與丞相更議著令。《註》著音著作之著。《晉書·職官志》魏太和中,詔置著作郞,於此始有其官。
又《小爾雅》思也。
又與貯通。《家語》子貢廢著鬻財於曹、魯之閒。《註》著,居也。
又《詩·齊風》俟我于著乎而。《傳》門屏之閒曰著。
又《左傳·昭十二年》若不廢君命則固有著矣。《註》著,位次也。《前漢·五行志》朝內列位有定處,所謂表著也。
又《廣韻》直餘切,音除。《爾雅·釋天》太歲在戊曰著雍。《韻會》表著之著亦音除。
又《羣經音辨》藥草也。《爾雅·釋草》味。荎著。《註》音儲。
又《類篇》陟略切,音芍。被服也。《晉書·宣帝紀》關中多蒺䔧,帝使軍士二千人著軟材平底木屐前行。
又《儀禮·士喪禮》幎目用緇,方尺二寸,䞓裏著組繫。《註》著,充之以絮也。《韓詩外傳》士褐衣縕著,未甞完也。
又《集韻》直略切,音擆。《吳越春秋》從隂收著,望陽出糶。《註》著。置也。
又《類篇》附也。《前漢·贾誼傳》黑子之著面。
又《禮·明堂位》著,殷尊也。《註》著地無足。
又《前漢·張騫傳》身毒國在大夏東南,其俗土著。《師古註》土著,謂有城郭常居,不隨畜牧移徙。《後漢·李忠傳》流民占著者五萬餘口。《直音》俗作着。
【录】
錄【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力玉切《集韻》《韻會》龍玉切,音六。《說文》金色也。
又《玉篇》貝文也。
又《說文》借鈔寫字也。《正字通》謄寫曰錄。
又《集韻》一曰采也。《公羊傳·成九年》錄伯姬也。《註》取也。
又《集韻》記也。《公羊傳·隱十年》春秋錄內而略外。《禮·檀弓》愛之,斯錄之矣。
又《增韻》齒也,總也。《前漢·于定國傳》萬方之事,大錄于君。《註》大錄,總錄也。
又錄事,官名。《職官要錄》總錄衆事。
又內錄,錄尚書事也。《晉書·桓溫傳》固讓內錄。
又籍也。《周禮·天官·職幣》皆辨其物,而奠其錄。《註》定其錄籍。
又《正字通》書篇名。梁阮孝緒撰七錄十二卷,一經典,二傳說,三子兵書,四文集,五術伎名內篇,六佛法,七仙道名外篇。趙岐有三輔決錄。陶潛有聖賢羣輔錄。宋諸儒有語錄,名臣言行錄。
又第也。《吳語》今大國越錄。《註》第也。
又目錄,書前總目也。《詩·鄘風·干旟疏》鄕射目錄。
又姓。《正字通》顓頊師錄圖。一曰綠圖。
又《韻會》檢束也。《荀子·修身篇》程役而不錄。
又與麓通。《書·舜典納于大麓傳》麓,錄也。納舜使大錄萬幾之政。
又《字彙補》借作綠。劒名。《荀子·性惡篇》文王之錄。《註》與綠同。以色爲名。
又《韻會》《正韻》盧谷切,音祿。錄錄,不自異也。《史記·平原君傳》公等錄錄。《前漢·蕭何傳》當時錄錄,未有奇節。《註》錄錄,猶鹿鹿。言在凡庶之中也。
又《灌夫傳》此特帝在卽錄錄。《註》錄錄,言循衆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經》蹛于狴獄,三歲見錄。《王涯說》通作慮。《前漢·雋不疑傳》錄囚徒。《師古註》省錄之,知情狀有冤滯與不。今云慮囚。本錄之去聲。力具切。俗訛遂爲慮,失其原矣。
【者】
者【未集中】【老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章也切《集韻》《韻會》《正韻》止野切,,古文旅字。《韻會》今作者。《玉篇》語助也。《增韻》又卽物之辭,如彼者,如此者。《易·乾卦》元者,善之長也。
又《增韻》又此也。凡稱此箇爲者箇是也。今俗多用這字,這乃魚戰切,迎也。
又《韻補》叶掌與切。《史記·秦始皇紀》人迹所至,無不臣者。《註》索隱曰:者,協音渚。《楚辭·九歌》搴芳洲兮杜若,將以遺乎遠者。時不可以驟得,聊逍遙兮容與。《韻會》者,古文渚字,故从旅聲。後人以者添水作渚,以別者也之者,故者但爲語助。
又叶阻可切。《繆襲·挽歌》形容稍銷歇,齒髮行當墮。自古皆有然,誰能離此者。
又叶之戈切。《韓愈·盧氏墓銘》命不侔身,兹其奈何。刻名墓石,以告觀者。
又《韻會》說文从白,當作者,今作者。◎按說文在白部,今从正字通倂入。者或从白聲。,古文困字。
【十】
十【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又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又《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
又《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六】
六【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韻會》力竹切《正韻》盧谷切,音陸。《說文》易之數,隂變于六,正于八。《玉篇》數也。《增韻》三兩爲六,老隂數也。
又國名。《左傳·文五年》楚人滅六。《史記·黥布傳》布者,六人也。《註》索隱曰:地理志,廬江有六縣。蘇林曰:今爲六安也。
又叶錄直切,音近力。《前漢·西域敘傳》總統城郭,三十有六。修奉朝貢,各以其職。
【处】
處【申集中】【虍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
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
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所也。《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魯語》五三次。《註》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
又《集韻》居御切。通據。人名,齊有梁丘處。
又通杵。《公羊傳·僖十二年》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說文》作処。《廣韻》俗作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