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民【辰集下】【氏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1画
〔古文〕彌鄰切,音泯。《說文》衆萌也。言萌而無識也。《易·師卦》君子以容民畜衆。《書·咸有一德》后非民罔使,民非后罔治。《禮·緇衣》民以君爲心,君以民爲體。
又四民。《穀梁傳·成元年》古者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註》德能居位曰士,辟土植穀曰農,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通財貨曰商。
又司民,星名。《周禮·秋官·司民》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于王。《註》司民,軒轅角也。《釋文》軒轅十七星,如龍形,有兩角,角有大民、小民。
又官名。《周禮·秋官·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以上,皆書於版。
又民曹,漢官名。《後漢·百官志》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註》《蔡質·漢舊儀》曰:典膳治功作,監池、苑囿、盜賊事。
又民部,今戸部也。《文獻通考》漢置尚書郞四人,其一人主財帛委輸。至魏文帝,置度支尚書寺,專掌軍國支計。吳有戸部,晉有度支,皆主筭也。後周置大司徒卿一人,如《周禮》之制,隋初有度支尚書,則幷後周民部之職。開皇二年,改度支爲民部。永徽初,改民部爲戸部。
又北方有比肩民,見《爾雅·釋地》。南方有裸民,見《呂氏春秋》。
又白民國,白身,背有角,乗之壽二千歲。羽民國,其民皆生羽毛。卵民國,其民皆生卵。毛民國,其民皆生毛。
又有勞民、搖民、壎民、盈民、臷民、蜮民諸國,見《山海經》。
又鶴民國,人長三寸,日行千里,見《窮神祕苑》。
又姓,見《姓苑》。
又叶鄰知切,音離。《夏禹襄陵操》洪水滔天,下民愁悲。上帝愈咨,三過吾門不入。父子道衰,嗟嗟不欲煩下民。
又叶彌延切,音眠。《楊方·合歡詩》齊彼蛩蛩獸,舉動不相捐。生有同穴好,死成倂棺民。《六書略》民,象俯首力作之形。○按民字之義非一。有總言人者,《詩》天生蒸民,厥初生民。是也。有對君而言者,《書》民惟邦本。是也。有別於在位而言者,《詩》宜民宜人。註:人謂臣,民謂衆庶。是也。有對幽而言者,《論語》務民之義,《左傳》先成民而後致力于神。是也。有對已而言者,《詩》民莫不穀,我獨于罹。是也。有對農而言者,《漢·食貨志》粟甚貴傷民,甚賤傷農。是也。况四民兼士農工商,豈力田始稱民乎。《六書略》之說穿鑿,不可從。
【贼】
賊【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昨則切《集韻》《韻會》疾則切,賊姦宄。《傳》殺人曰賊。
又《詩·大雅》不僭不賊。《傳》不殘賊。
又《左傳·僖九年》不僭不賊。《註》賊,傷害也。
又《周禮·夏官·大司馬》賊賢害民,則伐之。《疏》賊虐。
又害苗之蟲。《詩·小雅》去其螟螣,及其蟊賊。《傳》食節曰賊。《陸璣疏》賊似桃李中蠹蟲,赤頭身長而細耳。
【就】
就【寅集上】【尢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疾僦切,音鷲。《說文》就,高也。从京,从尤。《徐曰》尤,異也。尤高人所就之處,語曰:就之如日。會意。《廣韻》成也,迎也。《詩·邶風》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周頌》日就月將,學有緝熙于光明。
又卽也。《齊語》聖王之處士也,使就閒燕,處工就官府,處商就市井,處農就田野。
又《增韻》從也。《禮·檀弓》先王之制,禮也。過之者俯而就之。
又帀也。《禮·禮器》大路繁纓一就。《註》五采一帀曰就。
又能也。《左傳·哀十一年》郊之戰,季孫曰:須也弱。有子曰:就用命焉。《註》雖少年,能用命也。
又終也。《郭璞曰》凡事物成就亦終也。
又姓。《後漢書》菟賴氏,改爲就氏。
【擒】
擒【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巨今切《集韻》《韻會》《正韻》渠金切,音琴。與捦同。詳捦字註。《禮·曲禮·不離禽獸疏》禽者,擒也。言鳥力小,可擒捉而取之。通作禽。
又《集韻》巨禁切,音噤。與扲同。見扲字註。
【捕】
捕【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正韻》薄故切《集韻》《韻會》蒲故切,音步。《說文》取也。《增韻》擒捉也。
又其人在而直追取之曰逮。其人亡而討捕之曰捕。《前漢·灌夫傳》遣吏分曹逐捕。
又《韓延壽傳》吏無追捕之苦。
又姓。漢捕巡。
又《集韻》方遇切,音付。擊取也。與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