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闇桑与榆

出自:魏晋·阮籍《咏怀(八十二首之第五十七首)》

拼音:[qǐ,kǎi][àn][sāng][yǔ,yù,yú][yú]

平仄:仄仄平平平

惊风振四野,回云荫堂隅。
床帷为谁设,几杖为谁扶。
虽非明君子,岂闇桑与榆
世有此聋聩,芒芒将焉如。
翩翩从风飞,悠悠去故居。
离麾玉山下,遗弃毁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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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岂】

豈【酉集中】【豆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袪俙切《集韻》《韻會》去幾切,音䔇。《說文》還師振旅樂也。

欲也,登也。《徐曰》今借此爲語詞。《玉篇》安也,焉也。《廣韻》曾也。《增韻》非然之辭。《書·五子之歌》怨豈在明。《詩·召南》豈不夙夜。《傳》豈不,言有是也。

《集韻》《正韻》通。軍勝之樂也。

樂也,和也。○按經傳凱歌、凱風、愷悌、樂愷皆借豈。古凱、愷、豈音義通,今分爲二。《字彙》〈山下一〉从耑省。〈口下丷一〉从豆省。俗作山頭,非。《同文舉要》豈同剴,亦非。

【闇】

闇【戌集上】【門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集韻》《韻會》烏紺切《正韻》胡紺切,音暗。《說文》閉門也。

《廣韻》冥也。《玉篇》幽也。《易·蒙卦疏》蒙者微昧闇弱之名,物旣蒙昧,惟願亨通,但闇者求明,明者不諮於闇,故云童蒙求我也。《禮·曲禮》孝子不服闇。《註》闇,冥也。不於闇冥之中從事。《書·大禹謨·蠢兹有苗昏迷不恭傳》昏,闇也。

《博雅》闇,夜也。《禮·祭義》夏后氏祭其闇。《註》闇,昏時也。《公羊傳·莊二十五年》以朱絲營社。或曰脅之,或曰爲闇恐人犯之,故營之。《註》爲天闇冥,恐人犯歷之,故營之。

《周禮·春官·眂祲》掌十輝之灋,以觀妖祥,辨吉凶,五曰闇。《註》闇,日月食也。

不明也。《莊子·齊物論》我與若不能相知也,則人固受其黮闇。《註》黮闇,不明貌。

蟲名。《博雅》闇,蜩也。

《集韻》《韻會》《正韻》鄔感切,音晻。隱晦貌。《禮·中庸》闇然而日章。《釋文》闇,於感反。

《集韻》乙減切,音黯。隱暗也。

《五音集韻》於錦切,音㱃。大水至也。

《集韻》《韻會》於金切,音音。默也。

烏南反。《儀禮·喪服·旣虞翦屛柱楣疏》闇謂廬也。廬有梁者,所謂柱楣也。《釋文》闇,烏南反。

【桑】

桑【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顙平聲。《說文》蠶食葉。《徐曰》叒音若。日初出東方湯谷所登搏桑叒木也。蠶所食神葉,故加木叒下以別之。《典術》桑箕,星之精。《詩·豳風·註疏》爰求柔桑,穉桑也。猗彼女桑,荑桑也。蠶月條桑,枝落采其葉也。《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註》愛蠶食也。《史記·貨殖傳》齊魯千畝桑麻,其人與千戸侯等。

《周禮·夏官·司爟》變國火以救時疾。《註》夏取桑柘之火。

檿桑,山桑也,絲中琴瑟絃。《書·禹貢》厥篚檿絲。

其材中弓榦。《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取榦之道,柘爲上,檿桑次之。

台桑,地名。啓所生處。《楚辭·天問》焉得嵞山氏女,而通之于台桑。

空桑,山名。《呂氏春秋》伊尹生于空桑。

桑林,樂名。《左傳·襄十年》宋公享魯侯于楚丘,請以桑林。

桑扈,鳥名。《左傳·昭十七年》九扈爲九農正。註:桑扈,竊脂。

姓。《姓苑》秦大夫子桑之後,漢桑弘羊、桑楚。

複姓。桑丘、庚桑。,籀文桑。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榆】

榆【考證·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禮·內則》菫荁枌楡,兔薧滫以滑之。〕謹照原文兔改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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