谩赢得前诗

出自:宋代·张辑《杏梁燕/解连环》

拼音:[mán][yíng][dé,děi,de][qián][shī]

平仄:平平平平平

小楼春浅。记钓帘看雪,袖沾芳片。似不似、柳絮因风,更细与品题,屡呵冰砚。宛转吟情,纵真草、凤笺都遍。到灯前笑谑,酒祓峭寒,移尽更箭。而今柳阴满院。知花空雪似,人隔春远。叹万事、流水斜阳,谩赢得前诗,醉污团扇。脉脉重来,算惟有、画阑曾见。把千种旧愁,付与杏梁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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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赢得】1.获利所得。 2.落得﹑剩得。 3.博得。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谩】

謾【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母官切《集韻》《韻會》《正韻》謨官切,法志》違忠欺上謂之謾。

《廣雅》緩也。《廣韻》慢也。《前漢·兩龔傳》媠謾亡狀。

欺毀也。《荀子·非相篇》鄕則不若,背則謾之。

媟汙也。《前漢·孝成皇后傳》淳于長書有誖謾。

汗漫也。《莊子·天道篇》繙十二經,以說老耼,中其說曰大謾,願聞其要。

《玉篇》莫般切《廣韻》莫還切《集韻》謨還切,音蠻。《揚子·方言》謾台,懼也。燕代之閒曰謾台。

虔儇,慧也,秦謂之謾。

《廣韻》武延切《集韻》《韻會》彌延切《正韻》莫堅切,音緜。《類篇》慧黠也。一曰欺也。《前漢·灌夫傳》謾好謝蚡。《師古註》謾,猶詭也。詐爲好言也。《集韻》或作䛲。

《玉篇》馬諫切《集韻》《正韻》莫晏切,音慢。《前漢·宣帝紀》務爲欺謾,以避其課。《師古註》謾,誑言也。音慢。

與慢同。《周禮·秋官·禁暴氏鄭註》民之好爲侵陵。稱詐,謾,誕。此三者,亦所禁也。謾,本或作慢。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莫半切,音縵。《類篇》欺語也。

《增韻》且也。通作漫。《字彙補》一作。

【赢】

贏【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20画部外筆画:13画

《廣韻》以成切《集韻》《韻會》怡成切《正韻》餘輕切,音盈。《說文》有餘賈利也。《左傳·昭元年》賈而欲贏,而惡囂乎。《註》言譬如商賈求贏利者,不得惡諠囂之聲。《前漢·食貨志》操其奇贏,日游都市。《註》師古曰:奇贏,謂有餘財,而餘聚奇異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撟幹欲孰於火而無贏。《註》贏,過孰也。

《禮·月令》天地始肅,不可以贏。《註》贏,猶解也。

《淮南子·時則訓》天地始肅,不可以贏。《註》贏,盛也。

《左傳·襄三十一年》以隷人之垣贏諸侯。《註》贏,受也。《疏》贏,讀爲盈。盈,滿也,故訓爲受也。

《前漢·法志》贏三日之糧。《註》贏,謂擔負也。

《玉篇》緩也,溢也。

《篇海》贏,輸之對也。《正字通》凡攻戰、博簺勝曰贏,負曰輸。《類篇》或作。

【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

【前】

前【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歬音錢。《增韻》前,後之對。

進也。《廣韻》先也。

《禮·檀弓》我未之前聞也。《註》猶故也。

《儀禮·特牲》祝前主人降。《註》前猶導也。

《集韻》《韻會》《正韻》子淺切,湔上聲。《說文》齊斷也。俗作剪。

《正韻》淺黑色。《周禮·春官·巾車》木路前樊,鵠纓。《註》前,讀爲緇翦之翦。淺黑也。

《韻補》叶慈鄰切,淨平聲。《劉向·九歎》陸魁堆以蔽視兮,雲冥冥而暗前。山峻高以無垠兮,遂曾閎而廹身。

【诗】

詩【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始平聲。《說文》志也。《釋名》之也,志之所之也。《書·舜典》詩言志。《傳》心之所之謂之志。心有所之,必形于言,故曰詩言志。《詩·國風·關雎序》在心爲志,發言爲詩。《前漢·藝文志》誦其言,謂之詩。《舊唐書·經籍志》詩以紀興衰誦歡。

六詩。《周禮·春官·大師》敎六詩。《疏》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三者之中有比賦興,故總謂之六詩。《鄭康成·六藝論》詩,絃歌諷諭之聲也。朱子曰:風雅頌,聲樂部分之名。賦比興,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

樂章也。《荀子·勸學篇》詩者,中聲之所止也。《註》詩謂樂章,所以節聲音,至乎中而止,不使流淫也。

《類篇》承也,持也。《禮·內則》國君世子生三日,卜士負之,吉者宿齊,朝服寢門外,詩負之。《註》詩之言承也。《疏》《詩含神霧》云:詩者,持也。以手維持,則承奉之義,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

姓。《後漢·南蠻傳》詩索,交阯朱䳒人。

《字彙補》讀作誅。《荀子·王制篇》修憲令,審詩商。《註》詩商,當爲誅賞。《樂論篇》作審誅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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