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诏重颁

出自:宋代·赵善括《醉蓬莱》

拼音:[zǐ][zhào][zhòng,chóng][bān]

平仄:仄仄平平

正百花堂下,山雨楼前,粲然梅柳。和气回春,滟一尊芳酒。桂子兰孙,凤歌鸾舞,介我公眉寿。天上遐龄,人间独乐,古来稀有。壮日题桥,儿时击瓮,名遂功成,自然长久。琳馆偷闲,约赤城为友。紫诏重颁,黄扉稳步,好试调羹手。九世鸡窠,千秋麟阁,玉颜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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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紫诏】见"紫泥诏"。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紫】

紫【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將此切《集韻》蔣氏切,音呰。《說文》帛靑赤色。《釋名》紫,疵也,非正色。五色之疵瑕,以惑人者也。《論語》紅紫不以爲褻服。《郉昺疏》紫,北方閒色。《又》惡紫之奪朱也。《何晏註》紫,閒色之好者。

水名。《史記·司馬相如傳》紫淵在其北。《註》文穎曰:西河穀羅縣有紫澤,其水紫色。

姓。《廣韻》出《何氏姓苑》。

同孳。《荀子·非十二子篇》紫然洞然。《註》紫,與孳同。柔弱之貌。

【诏】

詔【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之少切《集韻》《韻會》《正韻》之笑切,音照。《說文》吿也。《爾雅·釋詁》導也。《註》敎導之也。《又》勴也。《註》謂贊勉。《疏》敎導,卽贊勉也。《韻會》詔者,上下通用之義。《左傳·成二年》欒伯曰:燮之詔也。書何力之有焉。《註》吿也。《周禮·天官·大宰》以八柄詔王馭羣臣。《註》告也,助也。《莊子·盜跖篇》爲人父者,必能詔其子。《如淳註》敎也。

《廣韻》上命也。秦漢以下,天子獨稱之。《史記·秦始皇紀》二十六年,秦幷天下,丞相王綰、御史大夫馮劫、廷尉李斯等,議命爲制,令爲詔。《前漢·周勃傳》軍中聞將軍之命,不聞天子詔。

《廣韻》也。《正韻》播吿之書也。《文心雕龍》漢命有三品,三曰詔書。詔,吿也。《釋名》詔書。詔,昭也。人暗不見事宜,則有所犯,以此示之,使昭然知所由也。《文中子·問易篇》程元曰:續書之有志,有詔,何謂也。文中子曰:志以成道,言以宣志,詔其見王者之志乎。

待詔,官名。《前漢·公孫弘傳》待詔金馬門。《應劭註》諸以才伎召未有正官,故曰待詔。《唐書·百官志》明皇初置翰林待詔。

蠻王曰詔。《唐書·南蠻傳》南詔本哀牢夷後,烏蠻別種也。渠帥有六,自號六詔,曰蒙巂詔、越析詔、浪穹詔、邆睒詔、施浪詔、蒙舍詔。

《正韻》市召切,音紹。《禮·禮器》禮有詔。《註》告道賔主者也。詔或爲紹。

《集韻》之遙切,照平聲。言誘也。

《韻會》時饒切《正韻》時昭切,音韶。《禮·禮器》詔侑武方。《註》詔侑或爲韶囿,武當爲無,方猶常也。

叶朱戍切,音注。《班固·東都賦》申舊章下明詔,命有司頒憲度。

【重】

重【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緟。《說文》厚也。《增韻》輕之對也。《易·繫辭》夫茅之爲物薄,而用可重也。《禮·王制》輕任幷,重任分。

《廣韻》更爲也。《博雅》重,再也。

難也。《戰國策》臣之所重處重留也。《註》重,猶難也。《前漢·淮南王傳》文帝重自切責之。《註》如淳曰:重,難也。

貴也。《戰國策》張儀之殘樗里疾也,重而使之。《註》重,猶貴也。

尊也。《禮·祭統》所以明周公之德,而又以重其國也。《註》重,猶尊也。

尚也。《禮·緇衣》臣儀行不重辭。《註》重,猶尚也。《疏》爲臣之法,不尚虛華之辭。

數也。《左傳·襄四年》武不可重,用不恢于夏家。《註》重,猶數也。

甚也。《禮·檀弓》子之哭也,壹似重有憂者。《戰國策》今富摰能而公重不相善也。《註》重猶甚也。

《淮南子·汜論訓》古者,人醇,工龎,商朴,女重。《註》女重,貞正無邪。

《戰國策》軍重踵高宛。《註》重,輺重也。《前漢·張耳餘傳》從閒路絕其輺重。

星名。《博雅》歲星謂之重星。

縣名。《前漢·地理志》重平縣,屬渤海郡。

山名。《山海經》有重隂之山。

木名。《博雅》重皮,厚朴也。

《集韻》《韻會》柱勇切《正韻》直隴切,無二義。古人三聲通用,必謂上去異訓,不可通押,此宋人拘泥之過也。

《廣韻》直容切《韻會》傳容切,音褈。《廣韻》複也,疊也。《易·乾卦》九三重剛而不中。《疏》上下俱陽,故重剛也。《書·舜典》重華協于帝。《禮·禮器》天子之席五重,諸侯之席三重,大夫再重。《楚辭·九辯》豈不鬰陶而思君兮,君之門以九重。

穀名。《詩·豳風》黍稷重穋。《傳》後熟曰重。《釋文》重,直容切,先種後熟曰重。

作穜,音同。

多也。《左傳·成二年》重器備。《註》重,猶多也。《釋文》直恭切。

累也。《詩·小雅》無思不憂,祇自重兮。《箋》重,猶累也。《釋文》直龍切,又直用切。

《爾雅·釋天》太歲在辛曰重光。《釋文》直龍切。

地名。《左傳·僖三十一年》臧文仲往宿於重館。《註》高平方與縣西北有重鄕城。《釋文》直龍切。

車名。《詩·衞風》猗重較兮。《傳》重較,卿士之車。《釋文》直恭切。

屋承霤也。《禮·檀弓》池視重霤。《疏》重霤,屋承霤也,以木爲之。《釋文》直容切。

地名。《左傳·襄十七年》衞孫蒯田于曹隧,飮馬于重丘。《註》重丘,曹邑。

人名。《書·呂》乃命重黎。《傳》重卽羲,黎卽和。《釋文》直龍切。

姓。《正字通》重黎之後,明有重省。

神所依也。《禮·檀弓》重主道也。《註》始死未作主,以重主其神也。重旣虞而埋之,乃復作主。《疏》言始死作重,猶若吉祭本主之道。主者,吉祭,所以依神。在喪重亦所以依神,故云重主道也。

《正韻》徒紅切,音同。與穜同。穀名。

與童同。《禮·檀弓》與其鄰重汪踦往,皆死焉。《註》重當爲童未冠者之稱。《釋文》重,音同。

《正韻》之仲切,音衆。《前漢·匈奴傳》不如重酪之便美。《註》重,乳汁也。本作潼。

《韻補》叶直良切,音長。《道藏歌》神暢感寂庭,默思徹九重。靈歌理冥運,百和結朱章。

【颁】

頒【戌集下】【頁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符分切,音汾。《廣韻》魚大首。亦衆貌。《詩·小雅》魚在在藻,有頒其首。

《唐韻》布還切《集韻》《韻會》《正韻》逋還切,音班。《廣韻》布也,賜也。《禮·明堂位》頒度量而天下大服。《註》頒,讀爲班。《周禮·天官·大宰》匪頒。《註》匪,分也。頒,讀爲班布之班,謂班賜也。

《說文》鬢也。《正韻》頟兩旁曰頒。《孟子》頒白者。《註》頒,班也。頭半白班班者也。

分也。《書·洛誥》乃惟孺子,頒朕不暇。《傳》我爲政,常若不暇。汝惟小子,當分取我之不暇而行之。《釋文》頒音班。

甫云反。

《說文》通作朌。《禮·王制》名山大澤不以朌。《釋文》朌讀爲頒,賦也。

鳥名。《揚子·方言》戴勝,自關而東或謂之戴頒。

《揚子·方言》鋪頒,索也。東齊曰鋪頒,猶秦晉言抖藪也。

古通先韻,連切,音邊。《蘇軾·澄泥硯詩》長安新硯石同堅,不待書來遂許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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