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ǜ,lù][gài,gě,hé][hóng,gōng][chuáng,zhuàng][lóng,lǒng][bì][shuǐ]
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
绿盖红幢笼碧水。鱼跳处、浪痕匀碎。惜别殷勤,留连无计,歌声与、泪和柔脆。一叶扁舟烟浪里。曲滩头、此情无际。窈窕眉山,暮霞红处,雨云想、翠峰十二。
【碧水】绿水。
【绿】
綠【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力玉切《集韻》《韻會》龍玉切,音錄。《說文》帛靑黃色也。《釋名》綠,瀏也。荆泉之水於上視之,瀏然綠色,此似之也。《詩·邶風》綠兮衣兮。《博》綠,閒色。
又《詩·衞風》綠竹猗猗。《傳》綠,王芻也。《釋文》爾雅作菉。
【盖】
盖【午集中】【皿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正字通》俗蓋字。(蓋)〔古文〕音匄。苫也。《左傳·襄十四年》乃祖吾離被苫蓋。《註》白茅,苫也,今江東呼爲蓋。
又掩也。《書·蔡仲之命》爾尚蓋前人之愆。
又覆也。《關尹子·八籌篇》其高無蓋。
又車蓋。《周禮·冬官考工記》輸人爲蓋以象天,崇十尺。
又語辭。《詩·小雅》謂天蓋高,謂地蓋厚。
又《廣韻》胡切,音盍。亦苫蓋也。《集韻》靑齊人謂蒲席曰蒲蓋。
又通盍,何不也。《禮·檀弓》子蓋言子之志于公乎。
又《正韻》古沓切。地名。《孟子》王使蓋,大夫王驩爲輔行。《註》蓋,齊下邑也。《前漢·地理志》泰山郡蓋。
又姓。《前漢·曹參傳》聞膠西有蓋公,善治黃老言。
又蓋寬饒,字次公,魏郡人。
又《韻補》居氣切,叶音旣。《宋玉·高唐賦》蜺爲旌,翠爲蓋,風起而止,千里而逝。
【红】
紅【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戸公切《集韻》《韻會》《正韻》胡公切,音洪。《說文》帛赤白色。《釋名》紅,絳也。白色之似絳者。《論語》紅紫不以爲褻服。《疏》紅,南方閒色。
又地名。《左傳·昭八年》大蒐于紅。《註》紅,魯地。
又草名。《爾雅·釋草》紅,蘢古。《註》俗呼紅草爲蘢鼓,語轉耳。
又《集韻》沽紅切《正韻》古紅切,音公。與功通。《史記·文帝紀》服大紅十五日,小紅十四日。《註》服虔曰:當言大功、小功。
又與工通。《前漢·酈食其傳》紅女下機。《註》師古曰:紅,讀曰工。
又《集韻》古巷切,音降。絳或作紅。《前漢·外戚恩澤侯表》孝平二十二人,有紅侯。《註》師古曰:疑紅字當爲絳。劉攽曰:今有紅縣,音降。紅亦有降音。
【幢】
幢【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宅江切《集韻》《韻會》傳江切,音橦。《說文》旌旗之屬。《揚子·方言》翿幢,翳也。楚曰翿,關西關東皆曰幢。《釋名》幢,童也,其貌童童也。《前漢·韓延壽傳》建幢棨,植羽葆。《註》晉灼曰:幢,旌幢也。師古曰:幢,麾也。
又《廣韻》直降切《集韻》丈降切,。《釋名》幢,容也,施之車蓋童童然,以隱蔽形容也。
又《韻會》徒東切,音同。《張衡·東京賦》設業設虡,宮縣金鏞。鼖鼓路鼗,樹羽幢幢。《註》幢幢,羽貌。
又通作潼。《集韻》潼容,車幨帷也。或从巾。
【笼】
籠【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22画部外筆画:16画
《廣韻》盧紅切《集韻》《韻會》盧東切,音櫳。《說文》舉土器。一曰笭也。《西京雜記》漢制,天子以象牙爲火籠。
又鳥檻曰籠。《莊子·庚桑楚》以天下爲之籠,則雀無所逃。
又包舉也。《前漢·食貨志》籠貨物,籠鹽鐵。
又盛矢器。以竹爲之。《周禮·夏官》田弋充籠箙矢。《註》籠,竹箙也。
又地名。《史記·匈奴傳》五月大會籠城。《韻會補》廣南化外,古南越地,唐置籠州。
又《廣韻》《集韻》力鐘切《正韻》盧容切,音龍。竹名。《張衡·南都賦》其竹則籦籠䈽篾。
又籠。《史記·田單傳》令其宗人盡斷其車軸末而傅鐵籠。《註》《方言》:車轊,齊謂之籠。
又草名。《管子·地員篇》有籠與斥。
又《廣韻》《正韻》力董切《集韻》《韻會》魯孔切,音攏。箱籠。
又竹器。《周禮·地官·遂人》道野役及窆,抱磨,共丘籠。
又與瀧同。《荀子·議兵篇》東籠而退。《註》與涷瀧同,沾濕貌。
【碧】
碧【午集下】【石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彼役切《集韻》兵役切《韻會》兵亦切,音筆。《說文》石之靑美者。《山海經》高山多靑碧。《郭註》亦玉類也。今會稽縣東山出碧。《班固·西都賦》珊瑚碧樹。《註》崐崘山有碧樹。《張衡·南都賦》綠碧紫英。《註》碧有縹碧,有綠碧。
又《增韻》碧,深靑色。唐官制,八品九品服碧代靑也。
又《韻會》竹書紀年:惠成王七年,雨碧於郢。
又《度人經·碧落註》東方第一天有碧霞遍滿,是云碧落。
又姓。明洪武中訓導碧潭。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