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管弦为主

出自:宋代·赵长卿《醉蓬莱》

拼音:[yǔ,yù,yú][guǎn][xián][wéi,wèi][zhǔ]

平仄:平仄平平仄

正金风无露。玉宇生凉,楚郊无暑。催起行人,恰槐黄时序。万里晴宵,几人争睹,快鹏抟一举。明月圆时,素秋中夜,凌云新赋。那更渊源,词锋轻锐,笔阵纵横,学通今古。誉望飞腾,是麟宗文虎。魁荐归来,华堂香里,与管弦为主。待看明年,彤墀射策,鳌头独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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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管弦】管乐器和弦乐器。泛指音乐:举酒欲饮无管弦。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管】

管【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古滿切《集韻》《韻會》《正韻》古緩切,音筦。樂器。《書·益稷篇》下管鼗鼓。《詩·商頌》嘒嘒管聲。《儀禮·大射儀》乃管新宮。《註》管,謂吹簜以播新宮之樂。《周禮·春官》孤竹之管,孫竹之管,隂竹之管。《疏》管如篪,六孔。《爾雅·釋樂》大管謂之簥,其中謂之篞,小者謂之篎。《註》管長尺,圍寸,倂漆之。有底,如笛而小,倂兩而吹。《前漢·律歷志》竹曰管。《說文》管,十一月之音,物開地牙,故謂之管。

葭管。《玉泉記》取宜陽金門竹爲管,河內葭草爲灰,吹之以陽氣。

地名。《山海經》管涔之山,汾水出焉。《左傳註》滎陽京縣東北有管城。《史記·周本紀》武王封弟叔鮮于管。《註》括地志,鄭州管城縣外城,古管國城也。

姓。《廣韻》出平原周文王子管叔之後,齊有大夫管至父。

筆彄也。《禮·內則》右佩玦、捍、管。《註》管,筆彄。《梁史·元帝紀》元帝筆有三品:忠孝全者以金管書之,行精粹者以銀管書之,文辭華麗者以斑竹管書之。

總理其事曰管。《史記·李斯傳》趙高以刀筆吏入秦宮,管事二十餘年。

主當也。《禮·樂記》禮樂之說,管乎人情矣。《註》猶包也。《荀子·儒效篇》聖人也者,道之管也。《註》管,樞要也。

管管,小見也。《詩·大雅》靡聖管管。《傳》管管,無所依繫。《箋》管管然以心自恣。

《博雅》管管,浴也。

五臟腧亦曰管。《莊子·人閒世》支離疏者,五管在上。《註》管,腧也。

管籥也。《周禮·地官》司門掌授管鍵以啟閉國門。《註》謂籥也。《禮·月令》修鍵閉,愼管籥。

《集韻》或从玉作琯。古者琯以玉。舜之時,西王母來獻其白玉琯,零陵文學姓奚,於泠道舜祠下得笙玉琯,夫以玉作音,故神人以和,鳳凰來儀也。

《韻會補》通作筦。《前漢·東方朔傳》以筦窺天。《註》古管字。

《類篇》沽丸切。《集韻》古丸切,音官。《儀禮·聘禮》管人布幕于寢門外。《註》管,古文作官,猶館也。謂掌次舍帷幕之官。

叶扃縣切。《蘇轍·燕山詩》居民異風氣,自古習耕戰。次稱望諸君,術略亞狐管。

叶古轉切。《郭璞·鷰贊》殷王元發,聖敬日遠。商人是頌,詠之弦管。

【弦】

弦【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正韻》戸田切《集韻》《韻會》戸千切,音賢。《說文》弓弦也。从弓,象絲軫之形也。《儀禮·鄕射禮》有司左執弣,右執弦而授弓。

半月曰弦。《釋名》弦,半月之名也。其形一旁曲,一旁直,若張弓施弦也。《前漢·律歷志》淳于陵渠復覆太初歷,晦朔弦望皆最密。

國名。《春秋·僖五年》楚人滅弦,弦子奔黃。《註》弦國在弋陽軑縣東南。

姓。《廣韻》風俗通云:弦子後。《左傳·僖二十三年》鄭商人弦高。《哀四年》齊乞弦施救范氏。《哀十一年》使問弦多以琴。

脈數曰弦。《史記·倉公傳》脈長而弦。

弦蒲,弦中,皆地名。《前漢·地理志》正西曰雍州,藪曰弦蒲。《註》在汧縣,又雍州山北有蒲谷鄕弦中谷。

與絃通。《禮·文王世子》春誦夏弦。《樂記》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

【为】

爲【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潙。《說文》母猴也。其爲禽好爪。爪母猴象也。下腹爲母猴形。王育曰:爪象形也。

《爾雅·釋言》作,造,爲也。《書·益稷》予欲宣力四方汝爲。《洪範》有猷有爲有守。

治也。《晉語》疾不可爲也。《註》爲,治也。

使也。《魯語》其爲後世昭前之令聞也。《註》爲,猶使也。

語詞。《前漢·武帝紀》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爲。

姓。《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南郡太守爲昆。《韻會》魯昭公子公爲之後。

《廣韻》《集韻》《韻會》于僞切,音䧦。《廣韻》助也。《增韻》所以也,緣也,被也,護也,與也。《書·咸有一德》臣爲上爲德,爲下爲民。《釋文》爲上爲下之爲,于僞反。徐云:四爲字皆于僞反。

《多士》惟我下民秉爲。《詩·大雅》福祿來爲。《箋》爲,猶助也。《釋文》于僞反,協句如字。

叶吾何切,音莪。《詩·王風》有兔爰爰,雉離于羅。我生之初,尙無爲。我生之後,逢此百罹,尙寐無吪。

【主】

主【子集上】【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丶宔《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音麈。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賔之對也。《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

《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註》鄭在秦之東也。

宰也,守也,宗也。《易·繫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神主,宗廟立以棲神,用栗木爲之。《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匰主。《周禮·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註》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禮·曲禮》居不主奧。《疏》主,猶坐也。

《晉語》陽子剛而主能。《註》上也。

姓。隋主胄,明主問禮。

主父,複姓。

《正韻》陟慮切。同注。《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註》主,同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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