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hóng][diān][sàn,sǎn][shì,kuò]
平仄:平平仄仄
乾坤欹侧,藉豪英几辈,半空撑住。
千古龙逢源不死,七窍比干肺腑。
竹杖麻衣,朱袍白刃,朴拙为艰苦。
信心而出,自家不解何故。
也知稷契皋夔,闳颠散适,岳降维申甫。
彼自承平吾破裂,题目原非一路。
十族全诛,皮囊万段,魂魄雄而武。
世间鼠辈,如何妆得老虎!
【散适】谓走动散心。
【闳】
閎【戌集上】【門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戸萌切《集韻》乎萌切《韻會》乎盲切《正韻》胡盲切,音宏。《說文》巷門也。从門,厷,意兼聲。《爾雅·釋宮》衖門謂之閎。《註》閎,鬨頭門。《左傳·成十七年》乗輦而入干閎。《註》巷門。
又《襄三十一年》高其閈閎。《註》閎,門也。
又《昭二十年》使華齊御公孟,宗魯驂乗,及閎中。《註》閎,曲門中。
又天門也。《前漢·揚雄傳》騰九閎。《註》九閎,九天之門。
又《廣韻》門辟旁長橛。《爾雅·釋宮》所以止扉,謂之閎。《註》閎,長杙,卽門橜也。
又《左傳·襄三十一年·閈閎釋文》又云:所以止扉,謂之閎。
又《廣韻》姓也。《書·君奭》有若閎夭。《傳》閎氏,文王弟。
又人名。《史記·歷書》落下閎運算轉歷。《註》姚氏按益都耆舊傳,閎字長公,明曉天文,隱于落下。
又《集韻》呼宏切,音訇。閎廓,深遠也。
又中寬曰閎。《禮·月令》其器圜以閎。《註》閎,讀如紘。紘謂中寬,象土含物。《韓愈·進學解》閎其中,肆其外。
又虛廓也。《莊子·知北遊》彷徨乎馮閎,大知人焉,而不知其所窮。《註》閎,虛廓之謂也。
又敦美也。《揚子·太經》大圈閎閎。《註》閎閎,敦美之意。
又《集韻》一曰大也。《楚辭·九歌》山峻高以無垠兮,遂曾閎以迫身。《註》曾,重也。閎,大也。
又《集韻》胡肱切,音弘。義同。
【颠】
顛【戌集下】【頁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0画
《正字通》俗顚字。
【散】
散【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枚《廣韻》《韻會》蘇旱切《集韻》顙旱切,音傘。㪔,通作散。《易·說卦》風以散之。《禮·曲禮》積而能散。
又《公羊傳·莊十二年》散舍諸宮中。《註》散,放也。
又《博雅》布也。《廣韻》散,誕也。《增韻》又宂散,閒散。《韻會》不自檢束爲散。《莊子·養生主》散人又惡知散木。《註》不在可用之數。
又姓。《書·君奭》有若散宜生。《傳》散氏,宜生名。
又酒尊名。《周禮·春官·鬯人》凡疈事用散。《註》漆尊也,無飾曰散。《儀禮·燕禮》酌散西階上。《註》酌散者,酌方壷酒也。《禮·禮器》賤者獻以散。《註》五升曰散。○按《周禮》《儀禮》《禮記》《釋文》音素旱反。《韻會》獨引此條入去聲,非是。蓋上去二聲可通讀也。
又藥石屑曰散。《後漢·華陀傳》漆葉靑䴴散。
又琴曲名。《晉書·嵆康傳》有廣陵散。
又《廣韻》蘇旰切《集韻》《韻會》先旰切,音鏾。義同。
又《集韻》相干切。與跚同。《史記·平原君傳》槃散行汲。《註》索隱曰:先寒反,亦作珊。音同。
【适】
適【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施隻切,音釋。《說文》之也。《廣韻》往也。《正韻》如也,至也。《詩·鄭風》適子之館兮。《禮·曲禮》將適舍,求毋固。
又《廣韻》樂也。《正韻》安便也,自得也。《詩·鄭風》適我願兮。《莊子·大宗師》適人之適,不自適其適。
又從也。《書·多士》惟我事不貳適。《註》言割殷之事無私心,一于從帝而無貳也。《左傳·昭十五年》民知所適。
又《正韻》適然,猶偶然也。《書·康誥》乃惟眚災適爾。《註》適,偶也。
又事之常然者。亦曰適然。《前漢·贾誼傳》以是爲適然耳。
又《韻會》適來,猶爾來也。
又甫爾之辭。《唐書·武元衡傳》適從何來。
又《廣韻》善也。《韻會》貢得其人曰適。《前漢·武帝紀》貢士有一適,再適,三適。
又《正字通》關西謂補滿曰適。《前漢·黄霸傳》馬不適士。《註》馬少士多,不相補滿。
又《玉篇》女子出嫁也。
又《廣韻》都歷切《集韻》《韻會》丁歷切,音的。與嫡同。《詩·大雅》天位殷適。《註》殷適,殷之嫡嗣也。《禮·檀弓》扶適子,南面而立。
又適士,上士也。《禮·祭法》適士二廟。
又適室,正寢也。《禮·檀弓》哭之適室。
又《韻會》主也,專也。《論語》無適也。《詩·衞風》誰適爲容。
又《小雅》誰適與謀。
又《集韻》《韻會》亭歷切《正韻》杜歷切,音狄。與敵同。《禮·燕義》君獨升立席上,西面特立,莫敢適之義也。《史記·田單傳贊》始如處女,適人閉戸。後如脫兔,適不敢距。
又《集韻》陟革切,音摘。與謫同。《詩·商頌》勿予禍適。
又《孟子》人不足與適也。
又《集韻》他歷切,音惕。適適然,驚貌。《莊子·秋水篇》適適然驚。
又《集韻》之石切,音隻。往也。
又叶式吏切,音世。《揚子·太經》銳首銳于時,得其適也。銳東亡西,不能迴避也。
又叶式列切,音設。《韓愈·進學解》紆餘爲姸,卓犖爲傑。較短量長,惟器是適。
又叶施灼切,音爍。《陸機·演連珠》煙出夫火,非火之和。情生于性,非性之適。故火壯則煙微,性充則情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