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断秦筝柱

出自:宋代·杨冠卿《生查子》

拼音:[xián][duàn][qín][zhēng][zhù]

平仄:平仄平平仄

娇莺恰恰啼,过水翻回去。欲共诉芳心,故绕池边树。人去绮窗闲,弦断秦筝柱。百啭听新声,总是伤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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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秦筝】古秦地(今陕西一带)的一种弦乐器。似瑟﹐传为秦蒙恬所造﹐故名。
【筝柱】筝上的弦柱。每弦一柱﹐可移动以调定声音。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弦】

弦【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正韻》戸田切《集韻》《韻會》戸千切,音賢。《說文》弓弦也。从弓,象絲軫之形也。《儀禮·鄕射禮》有司左執弣,右執弦而授弓。

半月曰弦。《釋名》弦,半月之名也。其形一旁曲,一旁直,若張弓施弦也。《前漢·律歷志》淳于陵渠復覆太初歷,晦朔弦望皆最密。

國名。《春秋·僖五年》楚人滅弦,弦子奔黃。《註》弦國在弋陽軑縣東南。

姓。《廣韻》風俗通云:弦子後。《左傳·僖二十三年》鄭商人弦高。《哀四年》齊乞弦施救范氏。《哀十一年》使問弦多以琴。

脈數曰弦。《史記·倉公傳》脈長而弦。

弦蒲,弦中,皆地名。《前漢·地理志》正西曰雍州,藪曰弦蒲。《註》在汧縣,又雍州山北有蒲谷鄕弦中谷。

與絃通。《禮·文王世子》春誦夏弦。《樂記》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

【断】

断【卯集下】【斤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玉篇》同斷。俗字。(斷)〔古文〕。截也。《書·盤庚》乃斷棄汝。《傳》斷,絕也。《詩·商頌》是斷是遷。《疏》於是斬斷之。

《廣韻》《正韻》徒管切《集韻》《韻會》杜管切,。絕也。《羣經音義》旣絕曰斷。《釋名》斷,段也。分爲異段也。《易·繫辭》其利斷金。《疏》其纖利能斷截於金。

《集韻》徒玩切《正韻》杜玩切,音段。義同。

《廣韻》丁貫切《集韻》《韻會》《正韻》都玩切,音鍛。決也。《易·繫辭》以斷天下之疑。《疏》決斷天下之疑。

《書·秦誓》斷斷猗無他技。《疏》斷斷,守善之貌。

《周禮·地官·司徒》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與有地治者,取而斷之。

《韻補》叶多卷切。《白居易·寄元九詩》一病經四年,親友書信斷。彼獨是何人,心如石不轉。

叶徒眷切。《鮑照·擬古》居人掩閨臥,行子中夜飯。野風吹秋木,行子心腸斷。

【秦】

秦【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螓。國名。《說文》伯益之後所封國。地宜禾。《詩·秦風·車鄰註》秦,隴西谷名。在雍州鳥鼠山之東北。《疏》今秦亭,秦谷也。《韻會》春秋秦國,漢置天水郡,後魏改秦州。《釋名》秦,津也。其地沃衍有津潤也。

三秦。《史記·項羽紀》三分關中,王秦降將,章邯雍王,司馬欣塞王,董翳翟王,爲三秦。

大秦國。《後漢·西域傳》大秦在海西,亦云海西國。其人民長大平正,有類中國,故謂之大秦。

姓。秦自顓頊後,子嬰旣滅,支庶以爲秦氏。

《說文》一曰秦,禾名。

叶慈良切,音牆。《易林》玉璧琮璋,執贄是王。百里寧越,應聘齊秦。

【筝】

箏【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側莖切《集韻》《韻會》甾莖切。《正韻》甾耕切,音爭。《說文》鼓絃竹身樂也。《通典》箏,秦聲也。《急就篇註》箏,瑟類,本十二絃,今則十三。《風俗通》箏,蒙恬所造。《集韻》秦俗薄惡,有父子爭瑟者,各入其半,當時名爲箏。《釋名》箏,施絃高急,箏箏然也。《傅元·箏賦序》上崇似天,下平似地,中空準六合,柱擬十二月,設之則四象在,鼓之則五音發。《史記·樂書》唐有軋箏。《註》以片竹潤其端,而軋之有聲。

簷前鐵馬曰風箏。風動成音,自諧宮商。《元稹·連昌宮辭》鳥啄風箏碎珠玉。

草名。《爾雅·釋草》傅,橫木。《註》一名結縷,俗謂之鼓箏草。

【柱】

柱【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韻會》《正韻》直主切《集韻》重主切,除上聲。《說文》楹也。《廣雅》楹謂之柱。《前漢·成帝紀》腐木不可以爲柱。

底柱,山名。《書·禹貢》東至于底柱。

上柱國、柱下史。皆官名。《戰國策》爵爲執珪,官爲柱國。《漢官儀》侍御史爲柱下史。

《前漢·禮樂志》柱工員二人。《註》柱工,主箏瑟之柱。

應劭曰:柱下史法冠,一曰柱後,以鐵爲柱也。《蔡邕·獨斷》柱後惠文冠。

《唐韻》知庾切《集韻》《正韻》冢庾切,音主。柱夫,草名。《爾雅·釋草》柱夫,搖車。

《集韻》《類篇》《韻會》株遇切,音駐。與拄通。掌也,刺也。《前漢·朱雲傳》連柱五鹿君。

枝柱曰柱。《韓愈·王適墓銘》鼎也不可以柱車,馬也不可以守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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