绣与锦

出自:唐代·颜真卿《三言拟五杂组二首》

拼音:[xiù][yǔ,yù,yú][jǐn]

平仄:仄平仄

五杂组,绣与锦。往复还,兴又寝。不得已,病伏枕。
五杂组,甘咸醋。往复还,乌与兔。不得已,韶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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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绣】

繡【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2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息救切,音秀。《說文》五采備也。《釋名》繡,修也,文修修然也。《書·益稷》黼黻絺繡。《周禮·冬官考工記》畫繢之事,五采備,謂之繡。

姓。《姓氏急就篇》漢有繡君實。

《集韻》先彫切,音蕭。《類篇》綺屬。《詩·唐風》素衣朱繡。《箋》繡,當爲綃。《韻補》當讀如肖。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锦】

錦【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說文》襄色織文也。从帛金聲。《徐曰》襄,雜色也。漢魏郡有縣,能織錦綺,因名襄邑。《釋名》錦,金也。作之用功重,其價如金,故字从金帛。《詩·衞風》衣錦褧衣。《傳》錦,文衣也。《左傳·襄三十一年》子有美錦,不使人學製焉。《拾遺記》員嶠山有冰蠶,霜覆之,然後成繭。其色五采,後代效之,染五色絲,織以爲錦。

《五代史·吳越世家》臨安有大樹,錢鏐幼時戲於此,及貴歸,衣以錦,號其樹曰衣錦將軍。

《南窗紀談》中散大夫,舊說謂之十樣錦。受命之初,不俟恩赦,便許封贈父母,一也。妻封郡君,二也。不隔郊奏薦,三也。奏子爲職官,四也。乗馬許行馳道,五也。馬鞍上施紫絲座,六也。馬前執破木板,七也。宴殿用金器具朶殿上,八也。許上遺表,九也。國史立傳,十也。

姓。漢郞中令錦被。

貝錦,蟲名。《詩·小雅》萋兮菲兮,成是貝錦。《註》水中介蟲,文似錦。

水名。《前漢·司馬相如傳》漢宮有水錦,水有鴛。

《廣輿記》成都府城南有錦江,一名汶江,織錦濯此則鮮麗,其地曰錦里,其城曰錦官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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