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若始分

出自:唐代·阎朝隐《奉和登骊山应制》

拼音:[hóng][huāng][ruò,rě][shǐ][fēn,fèn]

平仄:平平仄仄平

龙行踏绛气,天半语相闻。混沌疑初判,洪荒若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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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洪荒】混沌蒙昧的状态。借指太古时代:~时代丨~世界。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洪】

洪【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戸公切《集韻》《正韻》胡公切,音紅。《說文》洚水也。《書·堯典》湯湯洪水方割。

大也。《書·大誥》洪惟我幼冲人。

水名,在東郡。《水經》濟水故瀆,又北右合洪水。

澤名。《廣輿記》洪澤,在淮安府山陽縣界。

《揚子·方言》石阻河流爲洪。《田藝蘅煑泉小品》澤感而山不應,則怒而爲洪。《漫叟詩話》灘石湍激其中,深僅可容舟者,謂之洪。

射洪,縣名。《廣輿記》潼川州有射洪縣。

州名。《韻會》漢豫章郡,隋置洪州。

井名,在豫章郡散原山西北。《水經注》洪井飛流,懸注無底。

山名。《廣輿記》在福寧州城南。

《輟耕錄》脈以浮而有力爲洪。

姓。《廣韻》共工氏之後,本姓共氏。

通作鴻。《史記·河渠書》禹抑鴻水。

《集韻》古巷切,音絳。水名。義同洚水之洚。

【荒】

荒【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呼光切,音肓。《說文》蕪也。一曰草掩地也。《周語》田疇荒蕪。《韓詩外傳》四穀不升謂之荒。《爾雅·釋天》果不熟爲荒。

廢也。《書·蔡仲之命》無荒棄朕命。《傳》無廢棄我命。

大也。《詩·周頌》天作高山,大王荒之。《書·益稷》惟荒度土功。《傳》大治度水土之功。

《書·禹貢》五百里荒服。《爾雅·釋地》觚竹、北戸、西王母、日下,謂之四荒。

掩也。《詩·周南》南有樛木,葛藟荒之。

空也。《吳語》荒成不盟。

蒙也。《禮·喪大記註》在旁曰帷,在上曰荒。

《集韻》同慌。《楚辭·哀郢》荒忽其焉極。

通肓。《史記·扁鵲列傳》搦髓腦揲荒。《註》荒,膏荒也。

地名。《水經注》荒谷東岸有冶父城。《梁元帝·覽賦》夕瞻荒谷之寺。

歲名。《爾雅·釋天》大歲在己曰大荒落。

姓,見《通志·氏族略》。

【若】

若【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弱。《說文》若,擇菜也。

《玉篇》杜若,香草。《楚辭·九歌》采芳洲兮杜若。《夢溪筆談》杜若,卽今之高良薑。

順也。《書·堯典》欽若昊天。《傳》敬順也。《詩·小雅》曾孫是若。

汝也。《儀禮·士昏禮》勗帥以敬先妣之嗣,若則有常。《晉語》晉文公謂勃鞮曰:爾爲惠公從余于渭濵,命曰三日,若宿而至。

如也。《書·盤庚》若網在綱。

乃也。《周語》必有忍也,若能有濟也。

語辭。《儀禮·士相見禮》君若降送之,則不敢顧。《疏》若者,不定之辭也。

《前漢·武帝紀》民年九十以上,爲復子若孫。《註》若者,豫及之辭也。

若若,垂貌。《前漢·石顯傳》印何纍纍綬若若耶。

《莊子·秋水篇》向若而歎。《註》若,海神。

歲名。《爾雅·釋天》太歲在丑曰赤奮若。

若木。《淮南子·地形訓》若木在建木西。《楚辭·天問》若華何光。《註》若木何能有明赤之光華乎。

水名。《水經注》若水東南流,鮮水注之。

姓。《正字通》漢下邳相若章。

《廣韻》人者切,音惹。乾草也。

般若,梵語謂智慧也。《晉書·曇霍傳》霍持一錫杖,令人跪,曰:此是波若眼。

《韻會》浮屠所居,西域謂之蘭若。《柳宗元文》蘭若眞公。《註》官賜額者爲寺,私造者爲招提、蘭若。

人賒切,音婼。蜀地名。《前漢·地理志》若屬南郡,春秋傳作鄀。《唐韻古音》讀汝三略,尊相若,强弱相虜。古人讀若字爲汝,故傳記之文,多有以若爲汝者。《史記·項羽本紀》云:吾翁卽若翁,《漢書》云吾翁卽汝翁,此可據也。

【始】

始【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初也。《易·乾卦》大哉乾元,萬物資始。《毛詩序》是爲四始。《註》風二雅頌也。《前漢·鮑宣傳》日食于三始。《註》元日爲歲之朝,月之朝,日之朝。始,猶朝也。《王褒·聖主得賢臣頌》春秋法五始之要。《註》元者,氣之始。春者,四時之始。王者,受命之始。正月者,政敎之始。公卽位者,一國之始。

七始,華始,樂名。《孟康曰》七始,天地人四時之始。華始,萬物英華之始。《漢·安世房中歌》七始華始,肅倡和聲。

旬始,星名。《前漢·天文志》旬始,出于北斗傍。《司馬相如·大人賦》垂旬始以爲幓。

山名。《山海經》東始之山多蒼玉。

州名。屬廣漢郡,魏攺始州。宋攺隆慶府爲始州。

式吏切,音試。《毛晃曰》本始之始上聲,易資始,大始之類是也。方始爲之始去聲,禮月令桃始華,蟬始鳴之類是也。幓字原从車从參。或作襂縿。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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