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法滥

出自:元代·元无名氏《醉太平》

拼音:[guān][fǎ][làn]

平仄:平仄仄

堂堂大元,奸佞专权。
开河变钞祸根源,惹红巾万千。
官法滥,刑法重,黎民怨。
人吃人,钞买钞,何曾见。
贼做官,官做贼,哀哉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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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官法】1.亦作"官灋"。 2.国家的法规﹑法度﹑法律。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官】

官【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觀。《說文》吏事君也。《玉篇》宦也。《論語·撰考》黃帝受地形,象天文,以制官。《周禮·天官疏》上古以雲鳥紀官,六官之號見於唐虞,堯育重黎之後,羲氏和氏之子,使掌舊職天地之官。其時官名,蓋曰稷曰司徒,是天官稷也,地官司徒也。

分命仲叔,使掌四時之官,春爲秩宗,夏爲司馬,秋爲士,冬爲共工。共工,冬官也。合稷與司徒,是六官之名見也。夏之官百有二十,公卿大夫元士,具列其數,殷之官二百四十,至周三百六十而大備,故曰設官分職,以爲民極。

《增韻》職也,使也,公也。《書·咸有一德》任官惟賢材。《禮·王制》論定然後官之。

《周禮·春官·大宗伯》六命賜官。《註》謂自置其臣屬,治家邑也。

朝廷治事處曰官。《禮·玉藻》在官不俟屨。《註》趨君命也。《前漢·賈誼傳》學者所學之官也。

事也。《禮·樂記》禮樂明備,天地官矣。《疏》官猶事也,謂各得其事也。

身有五官。《孟子》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又》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

姓。

複姓。三氏,晉王官氏,魯亓官氏,楚上官氏。

與管通,宋元邊徼所司曰掌管,今爲土司長官。

叶古元切,音涓。《崔駰·大理箴》嗟兹大理,愼於爾官。賞不可不思,斷不可不虔。《說文》从宀从㠯。㠯猶衆也,與師同意。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曰法。

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滥】

濫【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盧瞰切,音纜。《說文》氾也。《增韻》水延漫也。《家語》其源可以濫觴。《註》濫,謂泛濫,小流貌。

溢也。《水經注》其水陽焊不耗,隂霖不濫。

溢曰濫。《詩·商頌》不僭不濫。

竊也。《賈誼·新書道術篇》反禮爲濫。

漬也。《魯語》宣公濫于泗淵。《註》漬罟于泗水之淵,以取魚也。

失實曰濫。《左傳·昭八年》民聽濫也。

浮辭也。《陸機·文賦》每除煩而去濫。

音之速疾而僭差曰滌濫。《禮·樂記》狄成滌濫之音作,而民淫亂。

《集韻》《韻會》杜覽切,音啖。竹聲也。《禮·樂記》竹聲濫濫以立會。《註》濫之意猶擥聚也。

《廣韻》胡黯切《集韻》《韻會》戸黤切,。通作檻。

水名。《前漢·地理志》降狄道東有白石山濫水。

《集韻》魯敢切,音覽。與灠同。漬果也。《禮·內則》漿水醷濫。鄭註:濫以諸和水也。紀莒之閒,名諸爲濫。《釋文》乾桃乾梅皆曰諸。

《集韻》盧甘切,音藍。邑名。《春秋·昭三十一年》黑肱以濫來奔。

胡暫切與鑑。同。陶器,如甀大口,以盛冰。《周禮·天官》春秋治鑑。或从水,亦作㽉。

浴器也。《莊子·則陽篇》同濫而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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