凄惶柳柳与梅梅

出自:宋代·张孝祥《浣溪沙》

拼音:[qī][huáng][liǔ][liǔ][yǔ,yù,yú][méi][méi]

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

妒妇滩头十八姨。颠狂无赖占佳期。唤它滕六把春欺。﹀︽莺莺并燕燕,凄惶柳柳与梅梅。东君独自落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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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凄惶】凄惨惶恐:倍觉凄惶|脸上满含着凄惶的颜色。
【梅梅】昏暗不清貌。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凄】

凄【子集下】【冫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七稽切《集韻》《韻會》千西切《正韻》此西切,音妻。《玉篇》寒也。《韻會》通作淒。詩淒其以風。嚴氏曰:淒旁加二點,从仌,冰寒也。

【惶】

惶【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胡光切,音皇。《說文》恐也。从心皇聲。《後漢·杜詩傳》蕭廣縱暴,百姓惶擾。

《集韻》雨方切,音王。義同。《說文》長箋》皇訓大,故从皇。通借用皇。漢書皇恐譌作主臣,艸書皇字之誤。

【柳】

柳【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丣力九切,留上聲。《說文》小楊也。本作桺。从木丣聲。《埤雅》柔脆易生,與楊同類。縱橫顚倒植之皆生。

柳谷,日入處。《書·堯典》宅西曰昧谷。徐廣云:柳谷。《宋祁筆記》古文卯本柳字,後借爲辰卯之卯。北本別字,後借爲西北之北。虞翻笑鄭元不識古文,以卯爲昧,訓北曰:北,猶別也。

星名。《爾雅·釋天》咮謂之柳。

車也。服虔曰:東郡謂廣轍車爲柳。李奇曰:大牛車爲柳。鄧展曰:喪車爲柳。

《爾雅·釋樂》宮謂之重,商謂之敏,角謂之經,徵謂之迭,羽謂之柳。

侯國名。《前漢·地理志》屬渤海郡。

姓。《姓譜》魯子展之後,食邑于柳,遂以爲氏。○按楊柳一物二種,《毛詩》分而言之者,《齊風》折柳樊圃,《陳風》東門之楊是也。合而言之者,《小雅》楊柳依依是也。《本草》云:楊枝硬而揚起,故謂之楊。柳枝弱而垂流,故謂之柳。《正字通》據古詩南楊北有柳分爲二,非。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梅】

梅【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說文》枏也。《爾雅·釋木》梅,枏。《陸璣·條梅疏》似豫章大木也。

《書·說命》若作和羹,爾惟鹽梅。《禮·內則》梅諸。《名物疏》陸璣所釋有條有梅,自是枏木似豫章者。豫章,大樹可以爲棺舟者也。和羹之梅,籩實之乾䕩,似杏實酢者也。

《爾雅·釋木》時,英梅。《註》雀梅。

《爾雅·釋木》朹檕梅。《註》狀如梅,子赤色似小柰,可食。

《埤雅》江、湘、兩浙四五月閒梅欲黃落,則水潤土溽,蒸鬱成雨,謂之梅雨。《四時纂要》閩人以立夏後逢庚入梅,芒種後逢壬出梅。

楊梅,果名。《越郡志》會稽楊梅爲天下之奇。

梅梅,猶昧昧,居喪之容也。《禮·玉藻》視容瞿瞿梅梅。

州名,屬廣東。《南宋·地理志》改敬州爲梅州。

姓。《廣韻》出汝南。漢梅福、梅鋗。

《集韻》毋罪切,音浼。亦姓也。槑字原从二杲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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