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愁处、南陌分襟

出自:宋代·袁去华《一丛花》

拼音:[zuì][chóu][chǔ,chù][nán,nā][mò][fēn,fèn][jīn]

平仄:仄平仄平仄平平

东风吹恨著眉心。金约瘦难任。西窗翦烛浑如梦,最愁处、南陌分襟。香歇绣囊,尘生罗幌,憔悴到如今。小花幽院夜沈沈。凉月转槐阴。拂墙树动开朱户,又赢得、愁与更深。青翼不来,征鸿难倩,流怨入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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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南陌】南面的道路。
【分襟】犹离别,分袂。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最】

最【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祖外切,音醉。《說文》犯而取也。

《玉篇》聚也。《公羊傳·隱元年》會,猶最也。《註》最,聚也。最之爲言聚,今聚民曰投最。

《廣韻》極也。《史記·周勃世家》攻槐里好畤最。《註》於將率之中功爲最。《後漢·崔寔傳》常爲邊最。《註》最爲第一。

《史記·周勃世家》定上谷十一縣,右北平十六縣,遼西、遼東二十九縣,漁陽二十二縣,最。《註》索隱曰:最,都凡也,謂總舉其攻戰克獲之數也。

《前漢·敘傳》猶無益於殿最。《註》殿,負也。最,善也。《後漢·百官志》卽奏其殿最,而行賞罰。《註》課第長吏不稱職者爲殿,其有治能者爲最。

《小爾雅》最,叢也。

要也。《玉篇》齊也。

《集韻》徂外切,音蕞。

取外切,音襊。義同。

《集韻》粗括切。撮,或作最。《說文》本从冃,俗从曰。

【愁】

愁【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士尤切《集韻》《韻會》《正韻》鋤尤切,音㵞。《說文》憂也。从心秋聲。《廣韻》悲也。《增韻》慮也。

《正韻》卽由切,音揫。《禮·鄕飮酒義》秋心爲言愁也。《註》愁讀爲揫。

《集韻》將由切。與楢同。《說文》楢,聚也。或作愁。

《集韻》財勞切,音曹。揚雄有畔牢愁。

叶士交切,音巢。《道藏歌》椿齡會足衰,劫往豈足遼。虛刀揮至空,鄙滯五神愁。或書作。

【处】

處【申集中】【虍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

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

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廣韻》讀去聲,昌據切。所也。《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魯語》五三次。《註》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

《集韻》居御切。通據。人名,齊有梁丘處。

通杵。《公羊傳·僖十二年》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說文》作処。《廣韻》俗作䖏。

【南】

南【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

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

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

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旣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

《翻譯名義》合掌作禮曰和南。《淳化帖衞夫人書》衞和南。

《韻補》叶尼心切,音寧。《詩·邶風》遠送于南。沈重讀。《陸雲·喜霽賦》朱明啓,凱風自南,復火正之舊司,黜后土于重隂。

【陌】

陌【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集韻》《正韻》莫白切《韻會》莫百切,音貊。《玉篇》阡陌也。詳前阡字註。

市中街也。《後漢·袁紹傳》塡接街陌。

《釋名》綃頭或曰陌頭,言其從後橫陌而前也。齊人謂之㡋。◎按陌頭之陌,當與帞通。

姓。見《正字通》。

《唐韻正》古音莫各反。《史記·龜策傳》故牧人民,爲之城郭,內經閭術,外爲阡陌。《楚辭·九思》逡巡兮圃藪,率彼兮畛陌。川谷兮淵淵,山峊兮硌硌。《魏文帝·陌上桑詩》披荆棘,求阡陌,側足獨窘,步路局窄。虎豹嘷動,雞驚禽失,羣鳴相索。窄,古音作。

借作百。《五代史·王章傳》緡錢出入,皆以八十爲陌,章減其出者陌三。《夢溪筆談》今之數錢,百錢謂之陌。借陌字用之。《正韻》亦作佰。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襟】

襟【申集下】【衣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韻會》。《玉篇》又作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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