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云居处尽

出自:唐代·张乔《赠仰大师》

拼音:[yě][yún][jū][chǔ,chù][jìn,jǐn]

平仄:仄平平仄仄

仰山因久住,天下仰山名。井邑身虽到,林泉性本清。
野云居处尽,江月定中明。仿佛曾相识,今来隔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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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云居】1.犹隐居。 2.指隐居之所。
【居处】1.指平日的仪容举止。 2.指日常生活。 3.安置;处置。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野】

野【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埜音也。《說文》郊外也。《易·同人》同人于野,亨。《疏》野,是廣遠之處。《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

《周禮·地官·遂人》掌邦之野。《註》郊外曰野,此野爲甸稍縣都。

《周禮·秋官》縣士掌野。《註》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

《韻會》朴野。《論語》質勝文則野。《禮·檀弓》故騷騷爾則野。《疏》田野之人,急切無禮。

官名。《左傳·昭十八年》使野司,縣士也。《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註》野虞,謂主田及山林之官。

地名。《書·禹貢》原隰底績,至于豬野。《傳》猪野,地名。《左傳·宣十七年》晉人執晏弱于野王。《註》野王縣,今屬河內。

《昭二十五年》齊侯唁公于野井。《註》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

鉅野,縣名。見《前漢·地理志》。

藪名。《書·禹貢》大野旣豬。《周禮·夏官·職方氏》河東曰兗州,其山鎮曰岱山,其澤藪曰大野。

東野,複姓。《呂氏春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

《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註》野馬者,遊氣也。

《博雅》野雞,雉也。

《廣韻》《正韻》承與切《集韻》上與切。與墅同。《集韻》田廬也。《正韻》此正古墅字,田下已从土,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復加土字。

《集韻》演女切,音與。郊外也。

《韻補》叶賞呂切,音暑。《詩·邶風》之子于歸,遠送于野。協上羽下雨。《左傳·昭二十五年》童謠曰:鸐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馬,音姥。

叶烏果切,倭上聲。《後漢·隴坻歌》念我所欲,飄然曠野。登高遠望,涕泣雙墮。

叶常御切,音樹。《班固·西都賦》罘網連紘,籠山絡野。列卒周匝,星羅雲布。

【云】

云【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王分切《韻會》《正韻》于分切,音雲。《說文》山川氣也。象回轉形。後人加雨作雲,而以云爲云曰之云。《正字通》與曰音別義同。凡經史,曰通作云。

運也。《管子·戒篇》天不動,四時云下,而萬物化。《註》云:運動貌。

狎昵往復也。《詩·小雅》昏姻孔云。《朱傳》云:旋也。《左傳·襄二十九年》晉不鄰矣,其誰云之。《註》云:猶旋。旋歸之也。

語助。《詩·小雅》伊誰云憎。《史記·封禪書》秦文公獲若石云于倉北坂。

陸佃曰:云者,有應之言也。《左傳·襄二十六年》子朱曰:朱也當御。三云:叔向不應。

云云:衆語也。《前漢·汲黯傳》上曰,吾欲云云。《註》猶言如此如此也。

云云:山名。《前漢·郊祀志》封大山禪云云:《註》云云:太山下小山。

云爲。《易·繫辭》變化云爲。

姓。漢云敞。

與芸同。《莊子·在宥篇》萬物云云。《註》盛貌。老子作芸芸。

紛云:興作貌。《呂覽·圜道篇》雲氣西行云云然。《前漢·司馬相如傳》威武紛云。俗作紜。

《韻補》叶于先切,言也。《韓愈·剝啄行》我謝再拜,汝無復云。往追不及,來可待焉。

【居】

居【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㞐㝒《廣韻》九魚切《集韻》《韻會》《正韻》斤於切,音車。《說文》凥處也。从尸,得几而止也。引孝經,仲尼凥,凥謂閒居,如此會意。今文作居。

《廣韻》安也。《書·盤庚》奠厥攸居。《禮·王制》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居民,必參相得。

《書·舜典》五宅三居。《註》三居,謂周之夷服,鎮服,蕃服也。

坐也。《論語·陽貨》居,吾語女。

積也,蓄也。《書·皋陶謨》懋遷有無化居。《註》化,易也。謂交易其所居積也。

《史記·平準書》富商穀百數,廢居,居邑。《徐廣註》廢居,貯蓄之名。有所廢,有所蓄,言乗時射利也。

止也。《禮·月令》季秋行春令,師興不居。《疏》不休止也。

海鳥曰爰居。《魯語》爰居止於魯東門外。

姓。漢居般,封宋城侯。

《廣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基。語助辭。《禮·檀弓》公儀仲子之喪,舍其孫而立其子。檀弓曰:何居,我未之前聞也。《註》怪之之辭,猶言何故也。一說何居,猶言此義何處。居讀如字,不必改音基。《集韻》通作其。

叶居御切,音據。《詩·召南》惟鳩居之。叶下御。《唐風》無巳太康,職思其居。叶下瞿。瞿去聲。○按《說文》居,一訓蹲。《長箋》以凥爲凥處,居爲蹲踞。《韻會》《正韻》收入御韻,引《詩》居居懷惡,不相親比,是居有倨音。《正字通》云:蹲踞通作倨。居止,居處,與蹲踞,貴倨,从經史分見可也。

【处】

處【申集中】【虍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

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

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廣韻》讀去聲,昌據切。所也。《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魯語》五三次。《註》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

《集韻》居御切。通據。人名,齊有梁丘處。

通杵。《公羊傳·僖十二年》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說文》作処。《廣韻》俗作䖏。

【尽】

尽【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正字通》俗盡字,詳皿部盡字註。(盡)《唐韻》《正韻》慈忍切《集韻》《韻會》在忍切,秦上聲。《說文》器中空也。《小爾雅》止也。《玉篇》終也。《廣韻》竭也。《集韻》悉也。《易·繫辭》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左傳·哀元年》去惡莫如盡。《穀梁傳·定十年》孔子歷階而上,不盡一等。《禮·曲禮》君子不盡人之歡。《中庸》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史記·禮書》明者,禮之盡也。《荀子·正名篇》欲雖不可盡,可以近盡也。《註》適可而止也。

《韓鄂歲華紀麗》大酺小盡。《註》月三十日爲大盡,二十九日爲小盡。

姓。見《萬姓統譜》。

《唐韻》《正韻》卽忍切《集韻》《韻會》子忍切,盡矣。

《韻會》皆也。《左傳·昭二年》韓宣子曰:周禮盡在魯矣。

《類篇》任也。《增韻》縱令也。《左傳·文十四年》公子商人,盡其家貸於公。《禮·曲禮》虛坐盡後,食坐盡前。俗作儘。

盡盡,極視盡物之貌。《荀子·非十二子篇》學者之嵬盡盡然,盱盱然。

《韻會》徐刃切《正韻》齊進切,秦去聲。亦竭也。《周語》齊國佐其語盡。《註》盡其心意,善惡褒貶,無所諱也。《世說新語》可以累心處都盡。《註》盡,猶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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