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围一尺

出自:宋代·程珌《沁园春》

拼音:[huā][wéi][yī][chǐ,chě]

平仄:平平平仄

消得雕栏,也不枉教,车马如狂。怪元和一事,韩公子者,归来斫去,玉毁崑冈。为解花嘲,朝来试看,采佩殷霞浥露香。君休怪,算只缘太艳,俗障难降。诗人未易平章。向百卉、雕零独後装。看洪炉大器,从来成晚,只须这著,也做花王。况是月坡,花围一尺,压尽纷纷琐细芳。还堪笑,笑龙锺老凤,方入都堂。

查看原文

注释

【一尺】1.表度量。十寸为一尺。 2.形容极短或极宽,多含夸张之意,非实指。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花】

花【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蘤《唐韻》《集韻》《正韻》呼瓜切,音譁。《正字通》草木之葩也。《歐陽修·花品序》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稱牡丹則直曰花。

地名。《廣州志》南海縣有花田。

姓。唐有花驚定。《杜甫詩》成都猛將有花卿。《通志·氏族略》宋有尚書郞花尹。

《韻補》音訶。《棗據詩》延首觀神州,廻晴盻曲阿。芳林挺修榦,一歲再三花。《說文》本作華。榮也。从艸,象華葉垂敷之形,亏象蔕萼也。《唐韻古音》按花字,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或是後人攺易。唯《後漢書·李諧·述身賦》曰:樹先春而動色,草迎歲而發花。

云:肆雕章之腴旨,咀文藝之英華。花字與華用。而五經、諸子、楚辭、先秦、兩漢之書,皆古文相傳,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頒之遠近,以爲楷式,如花字之比,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

【围】

圍【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囗《唐韻》羽非切《集韻》于非切,音韋。《說文》守也。

繞也。《易·繫辭》範圍天地而不過。《註》周備也。範,如金之有模範。圍,匡郭也。

《詩·商頌》帝命式于九圍。《註》分天下爲九處,若規圍然。

環也。《周禮·夏官·環人註》環猶圍也,主圍賔客,任器爲之守衞。

遮取禽獸。《禮·曲禮》國君春田不圍澤。《註》春育之時,不合圍盡收之也。

《王制》天子不合圍。《註》言不四面圍之也。

環繞攻城。《春秋·提要註》環其城邑曰圍。

《周禮·春官·大宗伯》以禬禮哀圍敗。《註》謂其國見圍入,而國被禍敗也,喪失財物,則同盟之國會合財貨歸之,以更其所喪也。

《韻會》五寸曰圍,一抱曰圍。《莊子·人閒世》櫟,社樹,其大蔽牛,絜之百圍,散木也無所用,故壽。

縣名。《後漢·郡國志》圍縣,屬涼州武威郡。

與韋通。《前漢·成帝紀》大風拔木,十韋以上。

與衞通。《管子·地員篇》山藜葦芒,羣藥安聚,以圍羣殃。《註》圍同衞。

《唐韻》《集韻》于貴切,音謂。繞也。

【一】

一【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1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弌《唐韻》《韻會》於悉切《集韻》《正韻》益悉切,漪入聲。《說文》惟初大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廣韻》數之始也,物之極也。《易·繫辭》天一地二。《老子·道德經》道生一,一生二。

《廣韻》同也。《禮·樂記》禮樂政,其極一也。《史記·儒林傳》韓生推詩之意,而爲內外傳數萬言,其語頗與齊魯閒殊,然其歸一也。

少也。《顏延之·庭誥文》選書務一不尚煩密。《何承天·答顏永嘉書》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

《增韻》純也。《易·繫辭》天下之動貞夫一。《老子·道德經》天得一以淸,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爲天下正。

均也。《唐書·薛平傳》兵鎧完礪,徭賦均一。

誠也。《中庸》所以行之者,一也。

正一。《唐書·司馬承楨傳》得陶隱居正一法,逮四世矣。

一一。《韓非子·內儲篇》南郭處士請爲齊宣王吹竽。宣王悅之,廩食以數百人。湣王立,好一一聽之,處士逃。《韓愈詩》一一欲誰憐。《蘇軾詩》好語似珠穿一一。

《星經》天一星,在紫微宮門外。太一星,在天一南半度。

太一,山名,卽終南山。一名太乙。

三一。《前漢·郊祀志》以太牢祀三一。《註》天一,地一,泰一。泰一者,天地未分元氣也。

尺一,詔版也。《後漢·蕃傳》尺一選舉。《註》版長尺一,以寫詔書。

百一,詩篇名,魏應璩著。

姓,明一炫宗。

三字姓。北魏有一那婁氏,後改婁氏。

一二三作壹貳叄。《大學》壹是皆以修身爲本。《史記·禮書》總一海內。《前漢·霍光傳》作總壹。《六書故》今惟財用出納之簿書,用壹貳叄以防姦易。

《韻補》叶於利切,音懿。《左思·吳都賦》藿蒳豆蔲,薑彙非一。江蘺之屬,海苔之類。

叶弦雞切,音兮。《參同契》白者金精,黑者水基。水者道樞,其數名一。

【尺】

尺【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昌石切,音赤。《說文》十寸也。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十寸爲尺,規矩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識也。周制:寸尺咫尋常仞,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家語》布指知尺,舒肱知尋。《前漢·律歷志》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一黍爲分,十分爲寸,十寸爲尺。《蔡邕·獨斷》夏十寸爲尺,殷九寸爲尺,周八寸爲尺。《周禮·司市》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

大尺曰施。《管子·地員篇》其施五尺。《註》施音遺,大尺之名。

《小爾雅》五尺謂之墨。《周語》不過墨丈尋常之閒。《註》五尺爲墨,倍墨爲丈。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其名爲墨,則墨者工師之五尺也。

《唐輦下歲時記》二月朔日爲中和節,賜大臣戚里尺,謂之裁度民閒。

法三尺,謂以三尺竹具,非也。

叶昌約切,音綽。《詩·魯頌》是尋是尺。叶下作若。《韻會》通作赤。

相关诗句
猜您喜欢
关于夏天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