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立麋与麈

出自:唐代·张祜《游天台山》

拼音:[chī][lì][mí][yǔ,yù,yú][zhǔ]

平仄:平仄平平仄

崔嵬海西镇,灵迹传万古。群峰日来朝,累累孙侍祖。
三茅即拳石,二室犹块土。傍洞窟神仙,中岩宅龙虎。
名从乾取象,位与坤作辅。鸾鹤自相群,前人空若瞽。
巉巉割秋碧,娲女徒巧补。视听出尘埃,处高心渐苦。
才登招手石,肘底笑天姥。仰看华盖尖,赤日云上午。
奔雷撼深谷,下见山脚雨。回首望四明,矗若城一堵。
昏晨邈千态,恐动非自主。控鹄大梦中,坐觉身栩栩。
东溟子时月,却孕元化母。彭蠡不盈杯,浙江微辨缕。
石梁屹横架,万仞青壁竖。却瞰赤城颠,势来如刀弩。
盘松国清道,九里天莫睹。穹崇上攒三,突兀傍耸五。
空崖绝凡路,痴立麋与麈。邈峻极天门,觑深窥地户。
金庭路非远,徒步将欲举。身乐道家流,惇儒若一矩。
行寻白云叟,礼象登峻宇。佛窟绕杉岚,仙坛半榛莽。
悬崖与飞瀑,险喷难足俯。海眼三井通,洞门双阙拄。
琼台下昏侧,手足前采乳。但造不死乡,前劳何足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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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痴立】1.亦作"痴立"。 2.凝神站立;呆立。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痴】

痴【午集中】【疒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丑之切《集韻》抽知切,音螭。痴疵,病也。一曰不廉。《正字通》俗癡字。

《集韻》超之切,音遲。痴㾻,不達之貌。(癡)《唐韻》丑之切《集韻》《韻會》《正韻》超之切,音鴟。《說文》不慧也。《徐曰》癡者,神思不足。亦病也。《前漢·韋賢傳》今子獨壞容貌,蒙恥辱,爲狂癡,光曜晻而不宣。《後漢·高士傳》侯霸遣使徵嚴光,光曰:侯君房素癡,今小瘥耳。《晉書·王湛傳》湛有隱德,人皆以爲癡。

古人借書一瓻,還書一瓻,以盛酒酬之也。亦有作癡者。《藝苑雌黃》李濟翁云:借書一癡,惜書二癡,索書三癡,還書四癡。

《顏氏家訓》人無才思,自謂淸華,江南號爲詅癡符。

【立】

立【午集下】【立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力入切,音力。《說文》立,住也。《釋名》立,林也。如林木森然,各駐其所也。《廣韻》立,行立。《禮·曲禮》立必正方。

成也。《禮·冠義》而後禮義立。

堅也。《易·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論語》三十而立。

樹立也。《易·說卦傳》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書·伊訓》立愛惟親,立敬惟長。《左傳·襄二十四年》穆叔曰: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

置也,建也。《書·牧誓》立爾矛。《周禮·天官》建其牧,立其監。《左傳·桓二年》師服曰:天子建國,諸侯立家。

存立也。《論語》己欲立而立人。

速意也。《史記·平原君傳》錐之處囊中,其末立見。

直起也。《前漢·五行志》上林苑中,大柳樹斷仆地,一朝起立。

《杜甫·朝獻太淸宮賦》四海之水皆立。《張翥詩》蝃蝀下飮湖水立。

《趙孟頫詩》驥聞秋風雙耳立。

赤立。《宋史·喬行傳》百姓多垂罄之寶,州縣多赤立之帑。

闕立。《張衡·週天大象賦》闕立擬乎兩觀,水府司乎百川。

立政,尚書篇名,周公作。

車名。《後漢·輿服志》有立車。

與粒通。《詩·周頌》立我烝民。《箋》立,當作粒。

姓。漢有賢人立如子,唐有長興令立述。

于貴切。同位。《石經春秋》公卽位,作公卽立。《周禮·春官》小宗伯掌神位。《註》故書位作立。鄭司農云:古者立位同字。

【麋】

麋【亥集下】【鹿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武悲切《集韻》《韻會》旻悲切《正韻》忙皮切,麋。《註》麋,似水牛。《爾雅·釋獸》麋牡麔,牝麎,其子䴠,其跡纏,絕有力狄。《疏》此釋麋之種類也。《周禮·天官·獸人》冬獻狼,夏獻麋。《註》狼膏聚,麋膏散,聚則温,散則涼。

犫麋,醜人也。《左思·魏都賦》犫麋之與子都。

水草之交曰麋。《詩·小雅》居河之麋。《左傳·僖二十八年》楚子玉自爲瓊弁玉纓未之服也。先戰,夢河神謂巳曰:畀余,余賜汝孟諸之麋。《註》麋,湄也。

姓。蜀將東海麋竺。見《蜀志》。

與眉同。《荀子·非相篇》伊尹之狀,面無鬚麋。

與蘪通。《楚辭·九歌》秋蘭兮麋蕪。《註》麋蕪,芎藭名。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麈】

麈【亥集下】【鹿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華陽國志》郪縣宣君山出麈尾。《司馬相如·上林賦》沈牛麈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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