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麟啖犬

出自:唐代·元稹《田野狐兔行》

拼音:[pēng][lín][dàn][quǎn]

平仄:平平仄仄

种豆耘锄,种禾沟甽。禾苗豆甲,狐榾兔翦。割鹄喂鹰,
烹麟啖犬。鹰怕兔毫,犬被狐引。狐兔相须,鹰犬相尽。
日暗天寒,禾稀豆损。鹰犬就烹,狐兔俱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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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烹】

烹【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亯音磅。《說文》本作亯。《廣韻》俗亨字。詳亠部亨字註。《左傳·昭二十年》以烹魚肉。

《唐韻正》古音普郞反。《詩·小雅》或剝或烹,或肆將蹌。《墨子·耕柱篇》鼎成三足而方,不炊而自烹,不舉而自臧,不遷而自行。《史記·越世家》蜚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按說文,玉篇,類篇,亯字俱自爲部。說文玉篇無烹字。類篇火部內始收烹字。經傳本作亨,今俗用皆作烹矣。

【麟】

麟【亥集下】【鹿部】康熙筆画:23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力珍切,音鄰。《說文》大麚也。麕身牛尾,狼額馬蹄,五彩腹下黃,高丈二。《玉篇》仁獸也。《詩·周南》麟之趾。《傳》麟信而應禮,以足至者也。《箋》麟角末有肉,示有武不用。《大戴禮》毛蟲三百六十,麟爲之長。《禮·禮運》麟以爲畜,故獸不狘。《註》狘,驚走也。

州名。漢五原,河西二地,唐置麟州。

《十洲記》鳳麟州有集弦膠。

與燐通。光明也。《揚雄·劇秦美新文》炳炳麟麟。

叶陵延切,音連。《韓愈·雜詩》指摘相告語,雖還今誰親。翩然下大荒,被髮騎麒麟。親叶音千。此詩終篇皆先韻。○按經傳皆作麟字。《爾雅》《公羊》《京房易傳》皆作麐。《說文》麐,牝麒也。麟,大牝鹿也。據此,則麐與麟有分。《爾雅註疏》幷州界有麟,大如鹿,非瑞麟也。故司馬相如賦曰:射糜脚麟,謂此麟也。《爾雅》麠大麃牛尾一角,註云:謂之麟者,此是也。然麟麐二字,今俱通用。互詳麐字註。

【啖】

啖【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徒敢切《集韻》《韻會》杜覽切《正韻》徒覽切,音淡。《說文》噍啖也。《前漢·王吉傳》吉婦取棗以啖吉。

《荀子·王霸篇》不好循政,其所以有啖啖常欲人之有,是傷國。《註》啖啖,幷吞貌。《玉篇》同噉。《廣韻》同啗。《集韻》同餤嚪。

《廣韻》《集韻》《正韻》徒濫切《韻會》徒紺切,音憺。《廣韻》狂也。

《集韻》噍也。

與淡通。《史記·叔孫通傳》呂后與陛下攻苦食啖。《註》徐廣曰:啖,一作淡。如淳曰:食無菜茹爲啖。

姓。《晉書·載記》啖靑,氐羌名將。

唐啖助,宋啖鱗。

【犬】

犬【巳集下】【犬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切,圈上聲。《說文》狗之有縣蹏者也。象形。孔子曰:視犬之字,如畫狗也。《埤雅》傳曰:犬有三種,一者田犬,二者吠犬,三者食犬。食犬若今菜牛也。《書·旅獒》犬馬非其土性不畜。《禮·曲禮》效犬者,左牽之。《疏》狗,犬通名。若分而言之,則大者爲犬,小者爲狗。故月令皆爲犬,而周禮有犬人職,無狗人職也。但燕禮亨狗,或是小者,或通語耳。

《禮·曲禮》犬曰羹獻。《周禮·秋官·司寇·犬人疏》犬是金屬,故連類在此。犬有二義,以能吠止人則屬艮,以能言則屬兌。

《史記·司馬相如傳》其親名之曰犬子。

《左傳·隱八年》遇於犬丘。《註》犬丘,垂也。地有兩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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