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
崔【寅集中】【山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昨回切《集韻》《韻會》徂回切《正韻》遵綏切,音摧。《說文》高大也。《廣韻》崔嵬也。《詩·齊風》南山崔崔。《註》高大貌。《何晏·景福殿賦》高甍崔嵬。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倉回切,音催。齊邑名。濟南東朝陽縣有崔城。
又姓。《廣韻》齊丁公之子,食采於崔,因以爲氏。《集韻》或作㠑磪崒隹。
【嵬】
嵬【寅集中】【山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0画
《集韻》烏回切《韻會》魚回切《正韻》五回切,音巍。《說文》高不平也。从山,諧鬼平聲。《爾雅·釋山》石戴土謂之崔嵬。《註》石山上有土者。《詩·周南》陟彼崔嵬。
又高大貌。《班固·西都賦》增盤崔嵬。
又《廣韻》《正韻》五罪切《集韻》《韻會》五賄切,嵬,山貌。《王延壽·魯靈光殿賦》嵳峩㠑嵬。《集韻》或作峞。通作隗。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岭】
岭【寅集中】【山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集韻》郎丁切,音零岭巆,山深貌。
又山名。《唐·元結·閔岭中樂府》入岭中而登玉峰。(嶺)〔古文〕阾《唐韻》良郢切《集韻》《正韻》里郢切《韻會》里整切,音領。《說文》山道也。《廣韻》山坡也。《正字通》山之肩領,可通道路者。《裴潛廣州記》大庾,始安,臨賀,桂陽,揭陽,爲五嶺。《鄧德明·南康記》大庾,桂陽,騎田,九眞,都龎,臨賀,萌渚,始安,越城,爲九嶺。《沈約詩》置嶺白雲閒。
又通作領。《前漢·嚴助傳》輿轎而踰領。
又叶離珍切,音陵。《王褒·九懷》駕元螭兮北征,曏吾路兮蔥嶺。連五宿兮建旄,揚氛氣兮爲旌。